- +1
深觀察|大企業互懟:不能只有口水,沒有是非評判
618的年中大促已經過去,當大家都快忘記了“格力舉報奧克斯”這樁事的時候,董明珠又繼續開火了。
6月25日一早,格力電器官方微信以“董明珠:將戰斗進行到底”為題,稱:格力舉報奧克斯“是道德的選擇”,“低于國家標準就是不合格產品,就是違法產品!”
從6月10日格力在自媒體平臺上公開舉報奧克斯開始,短短半個月時間里,已經連續發生了多起大企業巨頭之間的互懟事件,儼然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伊利撕蒙牛,格蘭仕撕天貓,餓了么指控美團盜取商業數據……一眾令人景仰的企業巨頭,直接赤膊上陣,口水連天,吃瓜群眾目不暇接。
舉報當然也是企業的權利,一定意義上也可以作為競爭手段,但是不能只有口水之爭,沒有權威調查,或者拒絕進入司法程序,否則,這種企業之間的互撕,不啻于泥坑相撲,企業失了體面,輿論場風氣也被帶壞。
事實上,當下以自媒體為代表的輿論場早已出現民粹化、極端化的問題,“事實稀薄,觀點過?!?,“不問是非,先講站隊”,沉默的螺旋和信息繭房,將正常的輿論場交流割裂得支離破碎。而這種輿論場恰恰成為吵架的好地方,表達越是極端,越是口水化,越是有流量。占領道德高地、設置議題,就能掀起狂潮巨浪,這讓深諳輿論傳播術的一些大企業也按捺不住。
半個月來,這些企業互懟互撕,為自己帶來巨量“流量”,成為難得被媒體集中報道品牌集中曝光的機會。就連被格力舉報的奧克斯,也在這次618年中大促中,與華為、美的等一同進入“十億元俱樂部”(據天貓的官方數據)。讓人擔心的是,企業從網絡吵架中得到負面激勵,把吵架當成了日常的口碑營銷,賴在泥坑里面不肯上岸。
首先,以格力舉報奧克斯來說核心問題就是一個“技術問題”:奧克斯的空調到底有沒有虛標能效,欺騙消費者?這本來是應該通過權威的技術部門來調查和判定的,也只能通過技術鑒定來解決,這個不應該被選邊站隊的口水戰所掩蓋。
早在6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表示,已通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有關情況盡快進行調查核實,之后奧克斯公司提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委派權威檢測機構對產品進行監督檢測。如今,半個月過去,鑒定結果究竟如何?
其次,格蘭仕一而再、再而三地懟天貓平臺,放出了“別玩陰的”“請加入正義的一方”“正告水軍”多篇狠話。但,核心事實和法律定性卻存在缺失。
比如,《南方都市報》的記者用天貓等APP 搜索格蘭仕,并沒有發現明顯的搜索異常。其實,這起事件的核心追問是:入駐商家沒有得到平臺以往的流量支持,這算是對其與第三方平臺合作的“報復”,還是企業正當的自主經營權?
《電子商務法》第35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以及技術等手段,對平臺內經營者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立法中的這個規定,被媒體概括為“禁止2選1”。其實,本來反壟斷和競爭法在中國方興未艾,新實施的《電商法》所規定的“禁止不合理限制”的邊界在哪里?“忠誠折扣”到底算不算壟斷行為?“關系專用性投資”是不是豁免理由?這些正好應該通過具體案件執法來釋明,以明確《電商法》的邊界。格蘭仕可以拿出電商平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證據,向反壟斷執法部門進行舉報,也可以對雙方之間的合同提出訴訟。
總之,吵得再兇也得通過法律認定,前沿法律的適用不能靠口水來解決。 如果企業之間的是非對錯,能用肺活量、詞匯量和轉發量來解決,賣萌,賣慘、賣人設就是正義,誰的粉絲量大就能決定是非的話,那還需要法律干什么?
當年360和QQ大戰,法院的終審判決化解了雙方的矛盾,成為了《反不正當競爭法》適用的標桿,也讓企業大佬們都服膺于法律的權威,讓各大企業“規矩”了很多年。作為近代法治奠基之作的《拿破侖法典》,明確了“法官不得拒絕審判”原則,就是希望把社會糾紛統一納入法治解決渠道。
當下發達的自媒體環境,群眾澎湃的吃瓜欲望,給了企業通過吵架“借力”的機會。但是,企業的本分不是在輿論圈里折騰,有的是為民請命的霸道總裁人設,有的大發口水文,甚至時不時還舉出“民族工業”大旗企圖占領道德制高點……看久了,消費者自然會審美疲勞。
吵了半天,如果只剩下腹黑的“流量”加持,民粹化的選邊站隊,一地瓜皮,卻沒有查清空調的質量問題、反不正當競爭的適用標準,那企業間的互懟大戲就是一場鬧劇。職能部門也不能息事寧人,各打五十大板,而是要對指控地內容做出全面調查,依照法律評判是非對錯,否則爭吵也停下下來。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