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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不按規定建配套學校?南寧頒布新規:最高罰款50萬元

6月24日,南寧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南寧市中小學校幼兒園用地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宣布重新修改后的《條例》將于今年7月1日起實施。
1現象:孩子入學難
Q:不少家長抱怨孩子“入學難”“入園難”,背后是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建設滯后,基礎教育資源不足的問題。
A:《條例》對新規劃設置的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學校規模標準作了規定。特別是幼兒園從原來的7000人口區域設置1所,降低到4000人口區域設置1所,布點明顯更密集。
這意味著,南寧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布點將會增多,適齡兒童、少年將能夠更加相對就近入園、入學。
2小區配套學校必須非營利性
Q:買了房子住進了新小區,但是開發商承諾配建的學校久拖不建咋辦?
A:針對這種情況,《條例》明確小區配套建設的中小學校、幼兒園必須是非營利性質,配套建設的中小學校、幼兒園獨立占地的,以劃撥方式供給用地。
配套建設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與開工建設的首期項目同時交付使用。
明確住宅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中小學校、幼兒園竣工驗收備案之日起3個月內,建設單位應當將學校、幼兒園移交給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1個月內辦理接管手續。
3不按規定建成移交被嚴罰
Q:開發商未按建設條件意見書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幼兒園的住宅建設項目,怎么辦?
A:●對住宅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未達到與住宅建設項目同時交付使用要求的,由市城管綜合執法部門或者縣住建部門責令限期整改;
●逾期不整改的,處以應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費用1倍以上2倍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納入企業誠信記錄;
●對未按要求移交中小學校、幼兒園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納入企業誠信記錄。
(原題為:《開發商不按規定建配套學校?南寧頒布新規:最高罰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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