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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茗:趙鳳昌如何調停宋教仁案
1913年3月20日晚,宋教仁在上海火車站遭暗殺,兩天后傷重不治,黃興第一時間通知了趙鳳昌:“竹君先生大鑒:鈍兄被刺,想已詳悉,痛于今晨四時四十七分絕命。知注,特此飛聞。弟興啟。二十二日。”這就是著名的“宋案”,一時掀起軒然大波,各種議論猜測鋪天蓋地。當時張謇剛好在上海,立即走訪黃興,了解國民黨方面的反應。國民黨3月3日剛由同盟會改組而成,黃興任協理。黃興很悲憤,表達兩個意愿:“第一、以國家為前提;第二、要死者明白。”但張謇似乎沒有就此突發重大事件與趙鳳昌面談,而是通過函電交流。24日,他致函趙鳳昌:
竹公鑒:頃計電達。遁初以調和南北慷慨自任,無端被害,此必有不欲南北調和者。亂人橫行如此,世豈可問!擬挽以聯云:“何人忍賊來君叔,舉世誰為魯仲連?”不知聯寄何所?想公亦必傷悼之也。
來君叔為東漢名將來歙,魯仲連乃戰國時期的辯論家,史稱他們都是排憂解難、講求信義的仁人君子。張謇以來歙魯仲連來比擬宋教仁,說明對他的評價很高。尤其在當時南北猜忌、成見很深的背景下,革命黨人中像宋教仁這樣能夠不受黨見困擾,相對理性,愿意往來游說、調和南北的人比較少見,所以為他的不幸罹難表示可惜。據說袁世凱得到此消息后,也驚愕地說:“確矣,這是怎么好?國民黨失去遁初,少了一個大主腦,以后越難說話。”可見,張、袁看法驚人相似。

宋教仁被刺后,袁世凱責成江蘇都督程德全、民政長應德閎辦理該案。兇手很快抓到,搜出證據牽涉內務部秘書洪述祖。時趙秉鈞為內閣總理兼內務部部長,袁世凱不免懷疑是趙秉鈞指使,“而趙以洪時往袁府,亦疑袁授意”。連北京政府內部都不淡定,總統和總理互相懷疑,外部就更別提了,各種說法甚囂塵上,有認為是同盟會自相殘殺的,也有懷疑馮國璋是主謀,當然更多的則指向政府,特別國民黨中很多人直斥袁世凱為罪魁禍首。
3月25日,程德全到上海,前往黃興公館商談宋教仁被刺案,趙鳳昌與剛從日本趕回國的孫中山等也參加。次日,孫中山對來訪的日本駐滬總領事有吉明談起宋案:“昨晨返滬以來,根據所收到之報道,其數雖少,而出自袁世凱主使之證據,歷然在目。……袁以大總統之高位,尚用此種卑劣手段,實所不能容忍。”基于國民黨對袁世凱的不信任和激烈反應,30日,程德全、應德閎、張謇均至南陽路10號趙鳳昌家秘密會議,“商辦宋案”。會議的內容不得而知,但有跡可尋,大致包含下列內容:一是應盡快結案,給公眾一個交代,以消除不良影響。二是想辦法讓政府和袁世凱擺脫干系,以減少國民黨的憤怒情緒,避免激化南北矛盾。三是把洪述祖列為最大主謀,洪述祖是趙鳳昌的妻弟,從晚清以來,就屢屢犯事受處分,趙鳳昌對他本已失望,這次他又闖大禍,激起公憤,輿論斥之為“洪殺胚”,趙鳳昌只好聽之任之,袖手不管了。
次日,張謇根據他們秘密會議達成的共識,致函袁世凱,建議對宋案“以光明中正之概處之”。他指出此案以洪述祖為中心,洪“無不歸案之理”,如果趙秉鈞涉嫌,“亦應解職受審,使四海之人,皆知公之坦然明白,則萬疑盡釋”。倘若洪述祖還有良心,不愿累及其上司趙秉鈞,一人承擔責任,或趙秉鈞“尚不至受嫌”。張謇還說,據他了解,國民黨方面也擔心袁世凱有所袒護,因此,他希望袁世凱“宜先有一中正光明之命令”,以示“必不袒護”之決心。
4月26日起,程德全、應德閎陸續公布宋案證據,但沒想到引起巨大震動。本來國民黨就懷疑袁世凱、趙秉鈞是幕后主謀,證據公開后,赫然有他倆的言行在列,如獲至寶,迫不及待地對外宣布宋案告破:“宋先生之死,袁、趙死之,非洪、應與武死之也。”進而分析案情說:“袁素反對政黨內閣,宋先生為主張政黨內閣之最有力者,宋先生之志行,則袁將不得為所欲為,苦于束縛,趙則恐權位之不能長保,不得肆意橫行,此其所以決意欲暗殺宋先生也。”
與此同時,袁世凱又悄悄與五國銀行團簽訂了條件極為苛刻的2500萬英鎊的善后大借款,這無異于火上澆油,加劇了南北之間的裂痕。“自宋案發生,即有南北開釁之謠,借款成立后風說益甚”,南方孫中山、黃興派之國民黨勢力與北方袁世凱之勢力針鋒對麥芒,一邊互相指責攻訐,一邊暗中做戰爭準備,使得局勢非常緊張。5月11日,女學生周予儆向北京地方檢察廳自首,稱奉血光團團長黃興之命暗殺袁世凱,頓時把黃興推上風口浪尖,他不僅廣受譴責,還被北京總檢察廳發出傳票傳喚。
13日,張謇的朋友致電給他,評論此事。他回信說:“昨承惠電,讀之愀然不安者累日。”并極力為黃興開脫:宋案發生時,他剛好在滬,兩晤黃興,“論及宋案,而憤恨則有之,實未嘗幾微有南北分裂之見端”。隨后他從理和勢兩方面分析,認為黃興不可能對政府宣戰,制造分裂。因為宋案和大借款均可依法解決,“以理論,則國民黨固首以利國福民為號于天下者也,若因一法律可解之案,一議案可稽之事,不憑法律,不憑議案,而徒逞私臆,先自南北分裂,以供伺我側者之有所藉手而瓜分,國且墮于萬劫不復之鄉,是害之矣,于何云利?”“黃君非不仁,何至出此”;“以勢言,……孰肯以汗血所得之金錢,供二次、三次革命不已之揮霍,自買今年、明年糾纏不了之苦痛?人心如此,錢何從來?無所得錢,憑何革命?假使聽黨眾恣雎之談,行草莽不義之事,則是授人以伐暴之名,而自處于無悻之地,圖人不成,適以自戕,智者不為也。黃君非不智,何至出此!”所以,他懷疑是有人冒用黃興名義播弄構扇,招惹是非,黃興本人未必如此。
為提醒黃興愛惜羽毛,不被人利用,并希望他做好本黨工作,將重心轉移至利國福民事業,5月26日,張謇寫信規勸黃興,請趙鳳昌先給楊廷棟、陳陶遺看,再轉交。趙鳳昌、楊廷棟閱信后,覺得心動不如行動,乃催張謇來上海“調停南北”。張謇也認為“調停誠亦其時矣”,表示三五日后將到滬“晤商一切”,請趙鳳昌、楊廷棟與陳陶遺、劉厚生等“密計手續次序”。恰巧此時,程德全擬派應德閎和楊廷棟北上,向袁世凱匯報南方情況,并討論時局進展,遂電催張謇前往南京。
6月4日,張謇到南京,“籌議竟日”,將“所有蘇省與全局關系之財政、軍事、民生、商業,其重要而為人之所注意者”,囑應、楊“二君面陳”。可他還不放心,又給袁世凱寫了一封長信,認為幾個月來,局勢發展經歷了平流、漩流、改道之流、會歸之流、納入之流幾個階段,國民黨借宋案、大借款喧鬧不已,結果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反而“處群疑之地,為眾怨之府”,舉國望治之心傾向于政府。值此之際,袁總統“為手造民國之人,自以利國福民為職”,應該做以下幾件事:“發正當法律之言,示惻怛人民之隱”,“申誡軍人,毋逾國紀”,“其有暴徒作亂,……聲而討之”。最后他強調撰寫此信的意圖是“區區私忱,但求人人知覺中有國計民生四字,彼此相諒,各讓一步,使正式政府早日成立,國會漸次寧靜”。總之,在張謇看來,南北之爭的核心是宋案,宋案只有走法律途徑,才能得到根本解決。他支持袁世凱,就是希望袁世凱以法治國,解除紛爭,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舉全國之力發展經濟。
由于在南京屢屢論及國民黨的叫囂隳突,而這種現象又主要發生在上海,張謇以“滬上嫌疑是非”,乃改變三五日去滬的計劃,回南通休息。但趙鳳昌并不知情,按照張謇的要求與國民黨要人接觸,密計南北調停問題。當時胡瑛由北京來上海,汪精衛、蔡元培剛好從德國回到上海,他們三人都主張調和南北。6月5日,趙鳳昌致電陳陶遺說:胡瑛來言,汪精衛已與國民黨要人孫中山、黃興等研究時局,一致認為南北應和平,袁世凱的地位須保持穩定。希望中央不要相信謠言,不要突然有政策變動,俾便汪精衛做工作。請與程德全、張謇二公商量,“速密電中央,免生阻礙”。
次日午后,蔡元培來拜訪趙鳳昌,趙鳳昌通過他進一步確認了國民黨內部確有追求和平的誠意,晚上九點即致電程德全、陳陶遺,并請轉張謇,認為前電汪精衛所談南北調和問題切實可行,“惟須貫徹,務請堅邀嗇公偕陶即來滬,并盼乞復”。張謇接電后,致函趙鳳昌說:他往南京送應德閎、楊廷棟北上后即回南通,已“專函勸北方勿過逼迫,致礙民生”。他沒有透露上述爽約赴滬的真實原因,也避而回答何時赴滬問題。但趙鳳昌與國民黨的接洽緊鑼密鼓,越來越深入。據蔡元培的日記,8日晚,胡瑛約他和陳陶遺、汪精衛商量宋案問題。
次日,他們四人到趙鳳昌家商議,正式敲定了解決宋案的三點方案:一、總統問題。南北統一后,國民黨支持袁世凱出任正式大總統,但宋案發生引發種種魔障,只有先去除這些魔障,才能“為顧全大局計”,“終決心舉項城為正式大總統”。二、各省都督問題。宋案發生后,各省都督飛電四傳,詞鋒所指,無所不用其極,大局幾致紛亂。“宜由總統誥誡各省都督不得輕于發言,軍人不得干預政治”,并申明暫不撤換皖、贛、粵、湘四省的國民黨都督。三、宋案解決問題。宋案決于法律,“將來罪名,至洪述祖而止”,國民黨放棄傳趙秉鈞到案之主張,政府也應停止票傳黃興之舉動。
10日,陳陶遺、劉厚生帶著這個方案啟程去南通,請張謇轉達袁世凱,居中調停。然而,出發后,他們得知袁世凱已于9日下令罷免國民黨籍江西都督李烈鈞的職務,剛好與方案中暫不撤換皖、贛、粵、湘四省都督有抵觸,連夜致函趙鳳昌:“贛督免官命令已見,所事刻下是否可以進行?乞速與汪、蔡、胡三君接洽,以急電示知為荷”。剛好,10日這天,蔡元培聽說“政府有撤換江西都督之命令”,去趙鳳昌家了解情況。經過緊急磋商,他們認為袁世凱是在不知道他們提出宋案解決方案的情況下所作的決定,情有可原,方案照舊,無需更改。所以11日下午,趙鳳昌急電已抵南通的陳陶遺、劉厚生,僅四個字“仍舊進行”。而在接到趙鳳昌電報之前,陳陶遺、劉厚生根據他們與汪精衛、蔡元培等接觸、商談的情況,已說服張謇作調人。張謇乃致電袁世凱,枚舉事實,為國民黨辯護:“南中各方面自汪、蔡回國竭力解說,人心益趨穩定”,“外間所傳種種亂謠,悉由假托。猶洪、應之假托政府,不足憑信”。為根本解決南北彼此相疑問題,他建議袁世凱“發誠懇剴切之命令,禁止謠傳”,“為孫、黃聲明,決不為此破壞民國大局之事”,“明發命令,禁止軍界干涉政治”,請電約蔡元培、汪精衛“即日赴京,詳詢一切,必能解釋雙方,裨益大局”,并承諾當“忠告孫、黃”,支持袁世凱選舉正式總統。
在接到趙鳳昌電報后,12日,張謇又致函袁世凱,摘錄汪精衛等的解決宋案方案,肯定國民黨方面的誠意。他說該方案“汪、蔡、孫、黃當面通過,確是同意,所擬誠亦明達事理能顧大局之言”。尤其可貴的是,“十一日已見撤換贛督之電令,頗疑汪、蔡或有異說。旋得趙竹君函,前擬不以贛令而易,益見汪、蔡維持全局之誠”。因為“汪、蔡、孫、黃不以贛令為輕重”,所以沒必要收回撤換贛督成命,畢竟政令“無朝夕反汗之理”。不過,來而不往非禮也,張謇認為袁世凱也必須采取相應舉措:
一、宋案既可不傳趙,周案亦可不傳黃。以案理論,宋根證據,周類告密,本有異點。而總統即可借示寬大,或令黃遣代表辯訴了之。二、贛督既撤,臨時期中,粵、湘、皖可不再提,以示舉一而三,使之自反。三、申(誠)[誡]軍人不干預政治,可連四省說,庶南北皆無跡相。四、通令為孫、黃分辦,非專為孫、黃也。一面剔清孫、黃,使不逞之徒無所假托,一面即嚴重處置假托之人,以正亂民之獄,以后軍法易于措手。五、即電請汪、蔡入都,俾指導其黨之暴亂分子,使選舉時穩靜一致,亦以示公之尊賢而親仁,并無黨見。
這些是以上述張謇致袁世凱電為基礎,根據實際情況加以補充和具體化的。正式總統選舉在即,張謇反復建言獻策的目的就是希望袁世凱拿出態度,盡量爭取各方支持,從而順利當選。
14日,袁世凱又免去國民黨籍廣東都督胡漢民的職務,改任西藏宣撫使。16日,他致電張謇,說來函、來電均收悉,“下令禁軍人預政,自當遵教續辦”,但對于國民黨,他也有滿腹苦水要吐。他說,自共和成立以來,他對孫中山、黃興等傾誠結納,甚至有人指責他過于順從,他都在所不顧。然而,孫、黃手下的那些人“氣焰薰灼,儼同貴胄”,他也“不惜屏聲忍氣,曲予優容”。一年以來,國民黨執拗,動輒罵人,肆意污蔑,凡與他稍有牽連“莫不吹求痛擊,體無完膚”。但他以國計民生,不堪再擾,并不計較,隱忍遷就,降心相從。沒想到“國會將開,黨爭劇烈,適有變故,借為大題,北伐乍聞,逢人輒告,煽亂之使日有所聞,以及軍事會議、暗殺分途種種奇聞現于滬上”。盡管“調人絡繹,名曰維持,而暴烈進行,仍不住手”。如果孫、黃“果肯真心息兵,我又何求不得;如佯謀下臺,實則猛進,人非至愚,誰肯受此”?
張謇接到袁世凱的復電后,立即抄寄趙鳳昌,請他閱后,一份給陳陶遺、劉厚生,一份備著給汪精衛、蔡元培看。并說袁世凱對國民黨“不能放心處甚多”,請他打聽“日內孫、黃之觀念又何如也”?趙鳳昌隨即回信,告訴張謇:汪精衛已回廣東,臨行,“勸導同志,歸于穩定一致”,還留信給他,如果袁世凱有什么消息,與蔡元培、胡瑛接洽。因此他收到抄電后,連續兩天約蔡、胡到他家商談,出示抄電,蔡、胡都說電內最要在“佯謀下臺,實則猛進”一語,足見袁世凱推心置腹,“肯于說透”。現在仍照前議,不因江西、廣東都督被撤換而改弦易轍,孫中山、黃興必當有所表示,以安定人心,只等汪精衛回上海后商定表示之法耳。所以請他“先為酌復,俾知并無變動,免生枝節,汪回滬再詳達”。6月22日,張謇致電袁世凱,簡明扼要地敘述了他和趙鳳昌就其16日銑電居中轉達國民黨的過程:
銑電敬悉。要旨在“佯謀下臺,實則猛進”二語,當函轉竹君,切詢汪、蔡。頃復稱汪已赴粵解勸,兩約蔡、胡過談,俱云二語定可無慮,此間仍總前議,不以贛、粵改轍。一面電汪回滬妥議孫、黃表示于其黨人之辦法云云。謹據達,后聞續陳。
26日,袁世凱復電張謇云:“祃電悉。果如蔡、胡所云,是彼此釋嫌,同圖建設,如天之福,國賴以存,鄙人決不為已甚。汪何日回滬?孫、黃表示之法,甚所愿聞。公苦心調和,成人之美,中央意見,已有廿二命令可證。請檢閱便知。”“廿二命令”,即刊登于6月22日《(北洋)政府公報》上的《臨時大總統令》。該令與上述銑電類似,袁世凱先是對民國成立以來的政局痛心疾首:“自前年九月以迄今茲,人民之顛連困苦損失于無形者不知凡幾,法制亟望規定而紛拏不決,政治遂礙于進行,兼以黨見紛歧,是非淆雜,用人掣肘,政府幾空,骎骎焉成為暴民專制”,接著他稱懔于“佳兵不祥之戒”及救國救民計,他橫豎不計較那些隳突叫囂者,寄望他們“內省良知,自崖而返”,但沒想到他們“誤會共和真理,借美名以逞其惡焰,假公義以便其私圖”。如此種種壞法蔑紀,無論哪個政體都不能容忍,必須“整飭紀綱,納民軌物”。最后他告誡軍人要“服從命令,勿得逾越范圍,其非分之事慎勿干涉,致淆政體”,“愿提倡改革之先覺愛惜名譽,告誡同儕,毋使依附之徒托名暴動,傾覆邦家”。其實這個命令針對的仍然是國民黨,軍人指皖、贛、粵、湘四省都督,他們曾聯名就宋案和大借款公開表示對政府的不滿,被袁世凱訓斥身為現役軍官,不知服從,插手職任范圍外之事;先覺則指國民黨領袖孫中山、黃興,他們被要求勸導黨員回歸理性,并公開承諾不與政府對抗。與該命令相配合,袁世凱態度日趨強硬,繼罷黜李烈鈞、胡漢民之后,又于6月30日免去國民黨籍安徽都督柏文蔚的職務,并派兵南下,預先做好戰爭部署。
盡管如此,趙鳳昌與張謇的調停活動仍在繼續。7月2日,趙鳳昌致函張謇,說收到所錄示的袁世凱26日宥電,即約蔡元培、胡瑛共閱,并密達孫中山。今兩君來談,孫中山也深以電語開誠布公為幸,多次電粵催汪精衛回滬,商量表示之法。胡瑛剛剛得到廣東都督陳炯明來電,汪精衛已赴香港候船即回,不日可到。等商定表示之法,再予密告。只是為時稍久,恐怕袁世凱著急,請您先酌情回復。至于近來各處無意識之舉動,想中央必不因此見疑,去電也望略說一說,免得又生枝節。
5日,趙鳳昌再致函張謇,說2日一函想已收到。胡瑛又接到廣東來電,汪精衛的確已到香港,稍有勾留,即來滬。這幾天,湖北忽起風波,幸虧馬上平靜。涉案的寧調元、熊樾山兩人,北京劉揆一、楊度等致電黎元洪營救,黎復電通告,語甚切直,可見《時報》。剛剛胡瑛來信并來面談,想懇求您和我致電黎元洪求情。我說黎既有此通告,且有“天職所在,雖親不撓”等語,斷非他人可以進言。如有電報去,他也不過再照發一個電報,于事無補。何況我與他向無私電往還,突然去電,“尤覺可詫”。陳陶遺也在坐,我們再三商量,擬請您密電袁世凱,由袁出面密囑黎元洪釋放寧、熊二人,可藉此收彼黨人心,便于汪精衛開導其黨更加得力。
張謇收到趙鳳昌來信后,于12日致電袁世凱,先轉述該信兩方面內容:“頃竹君函,據胡瑛轉述粵電稱‘汪到港稍有勾留,候船即來滬。鄂事幸平,寧、熊就逮。觀黎答劉、楊通電,語甚嚴正,請轉懇總統,密電屬鄂寬緩,以示不為已甚。汪回消釋尤易’等云”,然后表示贊成趙鳳昌的意見,“謇意:是亦今日寬猛相濟之一道”,詢問袁世凱“是否可行”。16日,袁世凱復電云:“寧、熊就逮”,即電黎元洪“詳審二人,才具頗可愛惜”,已托人勸黎寬緩,望轉告孫中山、黃興,但該信27日才轉到張謇手中。而12日,李烈鈞已在江西湖口公開武力討袁,并宣布獨立。15日,江蘇率先響應,也宣布獨立。對此,張謇事先一無所知,還不大相信,在當天的日記里寫道:“聞江寧獨立電,頗滋疑怪”。然當確認消息后,張謇不禁既沮喪又憤怒,幾個月的調停完全無效,他極力想避免的南北戰爭竟然就在他眼皮底下發生。17日,他致函趙鳳昌說:“吾兩人為人利用,信用失矣,實業生計大受損害,外交亦恐生危阻,殊可痛也”。趙鳳昌也深有同感,慨嘆“近事無可說,只可謂之惡夢”。
27日,上述袁世凱16日的銑電轉到張謇手中,他抄寄趙鳳昌的同時,也順帶發表評論,對調停表示厭倦,對國民黨舉兵所造成的破壞極為憤恨:
洹上十六號復電,頃方轉到。寧、熊尚可商,可見無必用兵之意,然此間十五號事發生矣,發電時當尚未知南中況狀也。此電抄寄奉閱,是否可與汪閱,公熟審之。或竟不與閱,以斷其續起調停之想;或與閱,以示釁實南成,二意公為權之。程、應蘇已發表,鎮又取消獨立,滬、徐屢敗,殆不能軍,尚可言調停耶?滬上罔死之民之眾,損失市產之巨,彼作難者,何詞以對吾民?即通實業之受損,亦數十萬矣。可恨!
雖然只有短短100多字,但該信內容豐富。張謇認為袁世凱復電時,還不知道國民黨發動了贛寧之役,因此同意救助寧調元、熊樾山二人,可見袁本“無必用兵之意”。“十五號事”指15日,黃興迫使江蘇都督程德全宣布江蘇獨立,任命他為江蘇討袁軍總司令。隨后安徽、廣東、福建等省以及松江、上海等地也宣布獨立。國民黨既然率先挑起戰爭,再想調停就很難了,更何況革命不得人心,鎮江取消獨立,程德全、應德閎發表反對江蘇獨立、籌商恢復的通電,而上海、徐州等地討袁軍又屢屢戰敗,幾不成軍,還有何調停可言?此外,令張謇痛心的是上海的獨立戰役不僅給上海民眾帶來很大損失,也波及他的老家南通,致使其實業受損數十萬。
張謇對國民黨本沒有多大好感,曾在給兒子張孝若的信中批評國民黨“在南中已天怒人怨”,如頑劣小兒,“與較則傷我量,不較則可厭”,但因為宋案發生,國民黨與袁世凱政府劍拔弩張,戰爭有一觸即發之勢,才不得已出面調停,為國民黨說好話。可沒想到國民黨非但不領情,還發動戰爭,殃及無辜,令他十分惱怒,從而斷然終止調停,堅決地站在袁世凱一邊。當汪精衛致函給他,愧疚地說:“事既如此,不能不思所以了之,此仍非先生出而援救,無以出斯民于水火,望為蒼生計,勉來上海一行,不勝祈禱之至。”他卻寫信給趙鳳昌,以生病為由婉拒:“即欲去滬一談,但病暑濕,不能出門,須俟稍愈,即可行路,請為致意汪君曲諒。”自此之后,張謇抽身而退,不復關心與國民黨有關之事。
而趙鳳昌則還為江蘇獨立之事善后。如果說李烈鈞湖口起兵討袁還有所準備和策劃的話,那么黃興宣布江蘇獨立則近乎兒戲,因此旋起旋滅。據參與其事的趙正平回憶,江蘇討袁戰爭是他奉黃興之命和冷遹、章梓、洪承點幾個人密商的結果,“七月十五宣布討袁”,“徐州前線即于當夜開火”,徐州戰敗退出后,黃興于7月28日“聽從一部分勸告”,“悄然退出南京”,他和冷遹、章梓、洪承點也跟著出走,“乘小民船,經溧水、溧陽,而至宜興,再由宜興赴湖州,改乘小輪赴滬”。黃興等逃離南京后,駐守南京的第八師軍官陳裕時、張厚琬致函趙鳳昌說:“現南京主動諸人,如黃、章、洪、冷諸君,均已遠揚,已奉都督命令取消獨立,現由陳之驥擔任秩序。應如何善其后,擬謁先生面陳一切,尚乞不拒為禱。”趙鳳昌接待陳、張兩人,了解相關情況后,即致函江蘇民政長應德閎,稱蘇事全賴他和程德全,“蘇民方有再生之望”,“頃在八師之陳君裕時、張君厚琬自寧來,已遵都督命令取銷獨立,惟善后事急須面陳左右,囑為代達。何時可見,即希傳知”,并附上兩人所言情況及相關建議。與張謇相比,趙鳳昌相對隨和,基本有求必應,熱心幫忙,因而在調停宋案過程中,有始有終,做出較多的努力,即使最終失敗,也未置身事外。
(本文摘自李志茗著《趙鳳昌評傳》,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4月。澎湃新聞經授權發布,原文注釋從略,現標題為編者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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