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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拒不更正弱視結論:不顧考生前途也是一種“弱視”
兩個多月前,江蘇南通一高三學生施某在當地招生辦組織的體檢中獲知自己“弱視”。6月11日,家長帶他到另一家三甲醫院體檢,結果發現并不弱視。施某向南通市教育考試院提出復檢申請,被拒,原因是復檢申訴期已過,無能為力。該院副院長稱,主要責任在考生自己。
如此說法,實在讓人不以為然。
對于南通市教育考試院委托該市第一人民醫院組織的考生體檢,及所出具的權威結論,施某有一種基本的、樸素的信賴,未提出質疑,是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如果不是兩個月后的偶然體檢,他壓根不會質疑此前的體檢結果。當然,要是再謹慎一點,哪怕對權威結論也抱有質疑精神,及早要求復檢,以證實或證偽此前的體檢結論,確實也能避免如今的被動局面。但這只是最優項,而不能變成對當事人的苛責。
歸根結底,首要問題還是在南通市第一人民醫院的體檢結果疑似有誤。一則,按照眼科專家的解釋,“18歲早已過了視力發育敏感期,不可能在2個月時間內有巨大改變。”二則,6月中旬,施某在南通大學附屬醫院眼科、所在學校田家炳中學校醫處,包括此前對他進行體檢的南通市第一人民醫院眼科,多方、反復檢測,結果都是并不弱視。由此,只能倒推出,此前南通市第一人民醫院出具的弱視結論有誤。
考生的體檢結果,是要納入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作參考的。要是把弱視的錯誤信息不予更正,那就意味著,施某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很多專業都將受限。根據江蘇省的相關規定,弱視不宜就讀的專業多達30類,包括施某喜歡的土木工程等類在內。說這將會影響到施某的未來人生規劃也不為過。
但與之形成對照的是,南通市教育考試院把主責推給考生,既不認可施某在多家正規醫療機構檢測的結果,又以“申訴期已過”為由拒不重啟復檢。這種不糾錯、不補救的無所作為態度,讓人心寒。
近年高考,基本都是先出成績,再報志愿。目前,江蘇還處于閱卷階段,成績都還沒公布。根據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官網信息,第一階段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27日至7月2日。從時間上來說,現在組織復檢,糾正錯誤,進行補救,還來得及。何況,信息時代,更正信息的逐級傳遞成本也不大。關鍵的是,也并不會影響到高招公平。
從為考生前途命運考慮的角度出發,南通市教育考試院有必要以人為本,特事特辦,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啟動對施某的視力復檢工作,如發現確實錯誤,應立即更正施某體檢信息表上的信息。
按制度程序辦事,不等同于刻板教條、僵化執行。如果看不到一個小錯誤對考生的重大影響,又何嘗不是一種“弱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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