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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正當防衛案調查:公安堅稱系故意殺人后檢方自行補充偵查
2018年5月20日晚11時許,河北省邢臺市巨鹿縣郊外一村莊內,雨后夜幕下,一起殺人案正在發生。
在一個農家小院,10平米左右的堂屋里,兩名青年男子展開激烈搏斗。一名男子手持剪刀,拼命刺扎對方,在其前胸、后背、面部、頸部、手臂等處留下多處傷口,其中一刀扎斷頸部靜脈,一刀捅至心室,致對方當場死亡。
命案打破了這個小村莊的寧靜。然而,當地村民對死者并沒有過多的同情,相反,在案發后不久,970多位村民簽名摁手印聯名請愿,希望對“兇手”董民剛給予寬大處理。
雖然公安機關經過兩次補充偵查,堅持對這起案件以故意殺人罪移送審查起訴。但8個多月后,邢臺市人民檢察院公開宣布:董民剛致人死亡的行為是正當防衛,依法決定對其不起訴。董民剛無罪釋放。
2019年6月5日,前晚的雨跡未干,《法制日報》記者踩著泥濘的鄉間小道來到案發現場。41歲的董民剛推開自家小院的青漆鐵門,隨著他的講述將這起案件展現在更多人面前。

羞辱施暴終遭報應
案發的村莊距離縣城有10多公里,董民剛的家位于村南頭連成一片的住宅中,各家的小院風格相似,沒有熟人指引,很難找到。站在略顯雜亂的院子里,回憶起一年多前的那一幕,董民剛依舊感到極度不安,身體不時微微發顫。
2018年5月20日晚22時許,董民剛坐在堂屋沙發上看電視,身邊是已經熟睡的9歲次子,妻子李燕在臥室休息。聽到院子里有動靜,董民剛打開房門查看,迎面而來的是醉醺醺的刁貴利。
刁貴利是翻過2米多高的圍墻入院的。他罵罵咧咧,進門就打了董民剛一拳,之后用腳猛踹臥室房門,將門板踹裂。李燕打開門,刁貴利撲上前將她上衣撕壞,后又將前來勸阻的董民剛的上衣扯破。
董民剛的家,刁貴利不是第一次來。
據警方調查,2016年,李燕在縣城打工時與刁貴利認識并產生不正當男女關系。刁貴利經常出入董民剛家中,對其威脅、打罵,有時還在董民剛家中同李燕過夜。
這一次,李燕苦苦哀求刁貴利離開,甚至自己一度跑到院外,但刁貴利就是不走。一邊嚷嚷著“我今天要整死你”,一邊毆打董民剛。董民剛始終未反抗。其間,9歲的孩子被驚醒,哭著跑了出去。
“當時他讓我跪下,我也跪了。”董民剛回憶說。
身高1米75左右的董民剛,看起來身材頗為健碩,體型和刁貴利相當。但董民剛自稱從小性格較為懦弱,加上刁貴利在他面前處處表現為混社會的一面并長期對他進行語言威脅,導致其在2年多時間里一直不敢反抗,甚至有段時間為逃避而外出打工。
打罵了一段時間,刁貴利讓董民剛寫離婚協議。董民剛找來紙和筆,由于緊張,字還沒寫筆就掉地上了。此舉激怒了刁貴利,他從口袋里掏出一把汽車鑰匙,用力戳向董民剛面部。
董民剛欲逃跑,被刁貴利拽住繼續毆打,并揚言要將其置于死地。情急之中,董民剛抓起茶幾上一把平時干活用的剪刀扎向刁貴利,兩人倒地,扭打在一起。
當時的情況,董民剛說自己都記不清了,腦袋一片空白。直到刁貴利不再打罵,他才停止刺扎,拎著剪刀走到屋外,看到妻子帶著鄰居趕來,董民剛讓妻子和鄰居撥打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
110指揮中心顯示的報警時間為當晚23時18分。本案主辦偵查員、巨鹿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張萬廣趕到現場看到:董民剛坐在堂屋門口的地上,臉上、身上都是血,整個人處于高度緊張和恐懼狀態;刁貴利躺在堂屋中央,經120急救人員現場確認,已經死亡。
兩次退回補充偵查
無罪釋放后,董民剛將自家小院的紅磚圍墻又壘高了三四十公分,并在上面扎上碎玻璃。新舊圍墻的分界線明顯,身高超過1米80的記者站立抬手都夠不到分界線。而1米75左右的刁貴利,曾經多次踩踏院外磚跺翻過此墻。
董民剛告訴記者,刁貴利學過武術,經常打罵他,有一次,刁貴利欲強行帶走李燕,他上前阻攔,被掐脖子差點窒息,“刁自稱黑社會,手下有百八十號人,能讓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還說如果我不聽話,我父母和在縣城上初中的大兒子的安全就無法保證”。
因為“惹不起”,至案發前,董民剛始終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而最終促使他拿起剪刀反抗的,“可能只是本能”。
案發后,警方迅速以故意殺人罪立案偵查。
“當時現場只有嫌疑人和被害人2個人,根據嫌疑人供述、現場勘查意見及尸檢報告等,我們初步認定為故意殺人,以故意殺人罪移送檢察機關。后經補充偵查,我們認為董民剛的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于防衛過當,仍以故意殺人罪移送審查起訴。”張萬廣說。
本案承辦人、邢臺市檢察院檢察官溫可紅介紹說,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董民剛的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分別于2018年9月、12月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她回憶道,第一次退回,提綱列出7條補充偵查意見,包括:董民剛的行為是否屬于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案發當晚董民剛的手機兩次撥打110的情況;刁貴利是否經常去董民剛家與李燕過夜等。
第二次退回,提綱又列出7條補充偵查意見,包括:在刁貴利喪失侵害能力的情況下,董民剛是否有繼續實施傷害的行為;刁貴利的創口是如何形成的;作案工具剪刀平時干什么用,放置位置等。
兩次補充偵查,未能改變公安機關認定的罪名。
張萬廣以一個細節舉例說:“死者的兇器是一把車鑰匙,用車鑰匙戳扎董民剛,確實造成了一定的傷害,但車鑰匙畢竟不是刀,不足以剝奪對方生命。而董民剛拿剪刀刺扎死者這么多刀,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雖然只是車鑰匙,但當時戳扎力度很大,將董民剛的鼻部、耳朵都扎穿了,流了滿臉血。董民剛當時很害怕很緊張,只知道刁貴利拿著亮閃閃的金屬類兇器,不清楚具體是什么,加上以前刁貴利給他造成的巨大心理壓力,董民剛的反擊是在巨大的恐懼下作出的正常反應。”溫可紅說。
她進一步分析道,董民剛開始刺扎刁貴利,是想制止其侵害行為,刁貴利不但沒有停止侵害,反而持續攻擊,才導致董民剛的防衛行為對應升級,直至將其制服。本案中董民剛的防衛行為始終以制止刁貴利的不法侵害為目標,是排除不法侵害所必需的措施,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溫可紅拿出案卷中這把車鑰匙的照片,記者看到,鑰匙頂端部分已經變形。而站在記者面前的董民剛,鼻尖下、耳側、手臂上的傷疤至今依然清晰可見,當時經鑒定為輕微傷。
檢察自行補充偵查
田輝是董民剛隔壁鄰居,也是案發后第一個趕到現場的。對于董家的“那點事兒”,他之前也了解一些,“刁貴利開的那輛黑色別克車,經常停在董家房子后面的路上,刁貴利這么堂而皇之地出入董家,可惡之極”。
記者在案發現場采訪時,有多位村民圍上來,大家的看法基本一致:董民剛為人和善,殺人是被逼的,“狗急了還得跳墻”;刁貴利太欺負人了,欺男霸女,死有余辜。
為幫助董民剛,當地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聯名請愿。
2018年11月28日,一封970多位村民簽名摁手印的請愿書送到了邢臺市檢察院。書中這樣寫道:董民剛為人忠厚老實、和睦相鄰、孝順父母……希望給予寬大從輕處理。
當時,本案正處于檢方第二次審查起訴階段。邢臺市檢察院檢察長邢偉收到請愿書當天即批示:如此多人簽名摁手印,務必認真審查,依法辦理。隨后,邢臺市檢察院2名副檢察長與案件承辦人,多次到案發地聽取各方意見,分析研判證據,明確偵查補證方向。
第二次補充偵查后,警方的結論與第一次補充偵查后一致,認為董民剛的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于防衛過當,以故意殺人罪再次移送邢臺市檢察院。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檢察機關退回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
邢臺市檢察院果斷啟動自行補充偵查權。
溫可紅解釋說,考慮到本案的案發前因、部分事實證據還不充分,需要進一步補充偵查。
檢察官深入董民剛和刁貴利生活的地方,走訪了大量群眾、村干部等。經調查,董民剛的情況與其供述、請愿書中寫的基本一致。而刁貴利平時為人霸道,脾氣暴虐,愛打架,在自己村里也經常惹是生非,不少人稱之為“村霸”。
多年前,因勸酒發生爭執,刁貴利用鐵鍬將一名同村人打傷,當時鑒定為重傷,后刁貴利逃亡外地被抓獲。他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進行了賠償,而重新傷情鑒定為輕傷,刁貴利被判緩刑。
這段經歷成為刁貴利向包括董民剛在內的眾人炫耀的資本——自己背景很牛,路子很廣,他打人,把人打成重傷也認定為輕傷;要是有人敢動他一下,立刻讓那人去坐牢。
在警方兩次補充偵查、檢察機關自行補充偵查基礎上,邢臺市檢察院召開檢委會,認定董民剛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于2019年2月18日公開宣布了對董民剛的不起訴決定。
刁貴利的父親不服,向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省檢察院復查決定,維持邢臺市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并于5月31日向刁貴利的父親進行了宣告。
法律不會強人所難
殺人案不起訴,這在邢臺尚屬首例,放眼全國也不多見。
從參加工作就在當地從事刑事司法工作,如今都快退休的邢臺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趙志軍深有感觸地說,從殺人案到正當防衛,跨度太大了,涉及方方面面的問題,不僅政法機關之間認識不一,檢察機關內部也有不同認識,還有死者家屬能否接受,社會能否認同等。可以說,本案認定正當防衛,檢察機關也是壓力山大。
“我們依法及時作出不起訴決定,因為不能讓正義遲到。”邢偉如是說。
如果重新審視這兩年來發生的多起正當防衛案件,人們總會不斷提及這個問題:面對暴力自然應當反擊,但把人打死、捅死,是不是超出了必要限度,這樣的反擊是否過了?
邢臺市檢察院對董民剛不起訴決定書中的一句話令人印象深刻,也解答了上述疑惑:不能以事后的視角苛求防衛人在案發當時的情況下為制止不法侵害而理性判斷每一個反擊行為。
“法律不會強人所難。”邢偉說,正當防衛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應當以防衛人當時所處的環境下去判斷,而不是行為后的判斷。
他解釋說,從案發當時董民剛所處的境遇來看,刁貴利的不法侵害行為對董民剛心理造成高度恐懼、緊張,使得在案發當時的環境下,一般人都可能會作出董民剛這樣的反應。作為一個社會的“一般人”,董民剛難以理性判斷自身防御和反擊行為的強度。
一個重要的情節是,刁貴利喪失侵害能力后,董民剛也立刻停止防衛行為。刁貴利的創口較多,除2處致命傷外均較淺,創口方向不一,鑒定法醫指出,二人在運動過程中捅刺造成的傷口有直的也有斜的,難以區分先后及方向。這都表明創口是在二人打斗過程中形成,而非在刁貴利喪失侵害能力后董民剛泄憤所刺扎。
溫可紅還透露了一個細節:案發當晚董民剛的短袖T恤被刁貴利扯破后,董民剛換了一件厚的保暖內衣。問其原因,董稱當時就覺得冷,渾身瑟瑟發抖,這也體現出董民剛的主觀心理。在當時心里恐懼、一心自救的情況下,要求董民剛理性并準確判斷自身防御行為的強度、避免傷害到刁貴利的要害位置,是強人所難,不具現實可能性。
什么是正當防衛?董民剛所在村的大多村民都不太理解,有的甚至從未聽說過,但在他們樸素的認知中,檢察機關這么做,保護了好人、弱勢的一方,是公平的、正義的。
雨后的邢臺市,一掃灰蒙蒙的景象,農村的環境格外宜人。采訪臨近結束時,董民剛告訴記者,司法公正讓他重拾了生活的信心,今后打算做點小買賣,多賺點錢,給家人更好的生活。
(文中涉案當事人皆為化名)
記者手記:
在董民剛案中,檢察院大可以把司法程序走完,把難題留給法院,但檢察院沒有這么做,而是主動啟動自行補充偵查權,在確實充分的證據面前,果斷作出終結性結論——董民剛致人死亡的行為屬正當防衛,不予起訴,因為正義不能遲到。
遲到的正義是有瑕疵的正義。既然法律賦予了檢察機關啟動自行補充偵查權和不起訴決定權,該用不用就是失職,能用不積極用就是怠于履職。作為法律監督機關,敢于擔當,依法及時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守護公平正義,是職責也是底線。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檢察機關對董民剛案的處理,就是一堂鮮活的法治課,準確無誤地傳達了這樣的信息:法律鼓勵公民和不法侵害做斗爭。事實證明,正當防衛的適用,合國法、順民心,促進了社會公平正義,弘揚了社會正氣。
正如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所言,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原標題為《河北巨鹿正當防衛案調查:法律不讓正義遲到 檢察機關支持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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