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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4千萬老賴副縣長戴大鵬被查,停職后新增60萬元債務
6月12日,上游新聞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紀委獲悉,就上游新聞今年4月獨家報道的《副縣長被指欠債4000多萬不還成老賴》、《老賴副縣長欠債4100萬追蹤:信陽中院介入調查》涉亞東縣副縣長戴大鵬(代大鵬)有關問題后,日喀則市委、市紀委高度重視,立即開展核查工作。目前,戴大鵬已被停職檢查,其有關問題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上游新聞記者從日喀則市委組織部紀檢室了解到,戴大鵬目前仍在停職接受調查,其涉及的相關問題,目前正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辦理。
上游新聞記者查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發現,今年4月25日上游新聞報道了戴大鵬涉及近4000萬的債務未執行而被河南兩級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后,在今年5月5日又多了一筆失信未執行記錄——河南省新縣人民法院在5月5日在代大鵬名下增加了一條案號為“(2019)豫1523執786號”的未執行記錄,涉案金額為60萬元。截止6月12日,戴大鵬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的未執行判決金額仍有4206萬元。

人民網發表評認為,《公務員法》、《黨紀處分條例》都明文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在黨政機關中具有公職身份的黨員,不得經商辦企業或者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即便戴大鵬不是其家族企業的名義負責人,他為企業經營借了那么多債,并被判決承擔還款責任,無疑說明他實質性地參與了企業經營,從而涉嫌違法違紀。”
6月12日,上游新聞記者聯系上自稱仍在日喀則的戴大鵬。戴大鵬對記者表示,目前不方便向外界介紹相關情況。對于5月5日自己名下又多了一條法院未執行判決的情況,戴大鵬表示自己人在西藏,“對家里的事情不了解。”
(原題為《“4000萬老賴”副縣長戴大鵬被調查,停職后新增60萬元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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