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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格力舉報信,奧克斯以損害商譽為由報案:寧波警方已受理
6月10日晚,針對格力電器對奧克斯的公開舉報,奧克斯通過官微發聲明指責格力此舉“屬于明顯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6月11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浙江寧波市鄞州區公安分局獨家獲悉,該局6月10日受理了奧克斯集團關于被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報案,將根據事實依法調查。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節 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一條”,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指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6月10日,格力電器通過官方微博和微信公眾號發文,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實名舉報競爭對手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指后者生產銷售的空調產品不合格,希望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能核實查處。
格力電器稱,眾多消費者此前曾向該公司反饋奧克斯空調價格便宜但耗電量很大的意見,經該公司實驗室(獲得CNAS認可,具備檢測資質)實測,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以下型號空調產品與其宣傳、標稱的能效值差距較大。格力電器稱,經該公司委托有專業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檢測驗證,檢測結論與其檢測結論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檢測結論均為不合格。生產銷售此類產品不僅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國家節能減排環保政策以及市場公平競爭的良性秩序也造成了巨大破壞。
格力電器列出的奧克斯產品具體型號包括:KFR-25GW/NFW+3、KFR-35GW/NFI19+3、KFR-25GW/ZC+2、KFR-35GW/HFY+3、KFR-35GW/NFW+3、KFR-25GW/NFI19+3、KF-26GW/NFA1+3、KFR-35GW/ZC+2等8個型號。格力以KFR-25GW/ZC+2為例,標稱能效比3.59(達到國家二級能效標準),第三方實測值僅為2.68,遠達不到3.40的國家二級能效標準,距離3.20的國家強制性標準也有較大差距。不排除其他在售型號也存在類似問題。
格力電器稱,目前,上述產品仍通過主流電商平臺及實體賣場銷售。據奧維云網公布的中國空調電商市場零售額TOP20機型排行榜數據統計,僅KFR-25GW/NFW+3、KFR-35GW/NFW+3兩款機型產品2018年線上零售額就高達16.71億元,銷售量近百萬臺套。
6月10日晚,奧克斯官方微博發布《奧克斯空調關于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所謂舉報信的聲明》,稱“格力既非消費者又非國家監管部門,其聲稱消費者向其舉報我司產品問題,明顯不合情,不合理,漏洞百出。正當618空調銷售旺季來臨之際,格力采用詆毀手段,屬于明顯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奧克斯在聲明中援引奧維云網公布的數據稱,今年一季度奧克斯空調線上銷量增長56%,格力空調下滑11.6%。
“奧克斯作為一家有責任、有擔當的企業,產品質量過硬,性價比高,連續多年線上銷量、好評率均第一。我們愿意接受廣大消費者和國家相關部門監督檢査。”奧克斯在聲明中稱,“對于格力的不實舉報,我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將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依法保護我司合法權益,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澎湃新聞注意到,該聲明中,奧克斯并未說明報案的案由。
隨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回應舉報稱,對此高度關注,已通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有關情況盡快進行調查核實,將依據調查核實的結果依法依規做出處置,并及時向社會進行公開。
6月11日上午,中國消費者協會回應澎湃新聞稱:“格力電器公司實名舉報奧克斯空調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空調產品”事件關涉產品質量和消費者權益,該協會對此高度關注。中消協稱該事件已引起廣大消費者的擔憂和不安,也引起有關監管部門高度重視,該協會期待盡早給出結論。同時,中消協呼吁相關經營者始終樹立“消費者優先”理念,為消費者提供品質可靠的產品和服務,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6月11日下午,浙江省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目前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組成聯合調查組,調查前述實名舉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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