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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質量第一、信譽第一,消費者權益第一

看點確實不少。比如,原來格力與奧克斯積怨已久,曾多次互訴對方侵害發明專利權,還不斷挖對方的墻角。又比如,原來陳年老酒這個概念還真有些文字游戲的味道——30年、50年貴州茅臺酒并不等于儲藏年限達到30年、50年的貴州茅臺酒。
如果沒有相關新聞的披露,大多數人恐怕都不會知曉這些信息。難怪,公眾的關注度居高不下。但是,格力與奧克斯誰對誰錯,成都律師與茅臺廠商誰輸誰贏,這些爭議在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面前都顯得無比渺小。
格力舉報奧克斯的動機到底是不是打壓同行競爭者,對消費者來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奧克斯空調的實際能效是否符合其宣傳能效?如果不符合,差距到底有多少?
陳年茅臺酒應不應該勾兌,對消費者來說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消費者用高價買下的茅臺酒產品,到底是用什么樣的工藝手法釀制的?生產商到底有沒有老老實實、明明白白地告知每一位消費者?
更值得擔憂的是,某些真相,是以頗為偶然的方式與公眾見面的。正如奧克斯方面所稱,格力并非國家監管部門,卻有消費者向其舉報奧克斯空調的質量問題,確實“不合情、不合理”。然而,本應履行質量檢測職責的有關部門,是否也該就此事給出合理的解釋?
成都律師是在細心比對茅臺酒的包裝和官網上的介紹后,才發現了陳年酒的“奧秘”。但是,不能指望每一位消費者都能成為“名偵探”,也不能指望每一位消費者都能和這位律師一樣熟練掌握法律武器。
有理由相信,隨著調查的深入,公眾一定會得到一個明確的說法。但喧囂背后的隱患,必須得到高度重視。如果沒有意外事件,消費者的權益就得不到有效維護,那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不合情、不合理”。
6月11日上午,中國消費者協會就格力、奧克斯之爭回應澎湃新聞時呼吁相關經營者始終樹立“消費者優先”理念,為消費者提供品質可靠的產品和服務,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顯然,中消協的建議絕不僅僅適用于單一事件。不管相關商家是不是所謂百年老店,是不是所謂行業龍頭,都必須用產品的質量來說話,別想著玩弄小聰明。無數事實也早已證明,誰不把商業信譽當回事,不把消費者權益放在第一位,誰就有可能玩火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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