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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家庭︱當前中國人婚姻行為的三個特征
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中國人的婚姻和家庭正在經歷一場巨大的轉型。在這劇烈的轉型過程中,不同觀念在彼此沖突,但也在逐漸磨合甚至是相互融合。中國人的婚姻行為正朝著怎樣的方向變化?這種變化對于家庭中的兩性角色又會有怎樣的影響?本文將基于CFPS(中國家庭追蹤調查) 2016來描述中國人婚姻行為的幾個典型特征。
從早婚到晚婚
80后男性在25歲時約六成未婚
“早婚”和“普遍婚”曾被認為是東亞家庭的典型特征。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平均而言,僅有不到5%的東亞女性到了40歲時仍是未婚。隨著經濟發展與社會變遷,日本、韓國和新加坡等國家都先后發生了以初婚年齡推遲和不婚率升高為特征的初婚模式變化。中國在近些年里也呈現出類似趨勢。

與1960年前出生的世代相比,60后、70后在初婚模式上的主要區別在于22歲前的早婚概率明顯減少了。這在某種程度上跟1980年《婚姻法》修訂中的提高法定婚齡以及后來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擴張有關。但到了23歲之后,這兩個世代在各年齡段上的初婚完成率大致相同。
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80后明顯推遲了他們的初婚。比如說,80后男性在25歲時仍有約六成還是未曾初婚,但60后、70后相應的比例則僅有四成不到。雖然相較于許多西方國家尤其是北歐國家,目前婚姻在中國社會中仍是普遍的家庭組建方式,但也有少部分人在35歲之后保持未婚而且生存曲線在35歲后的下降梯度明顯放緩。按照這一趨勢發展下去,將來中國會有一定比例的人口(既包括男性,也包括女性)終身保持不婚。
高學歷女性和低學歷男性的大齡未婚概率更高
貝克爾在1970年代提出婚姻的經典經濟學模型,婚姻的收益在于家庭內部的專業化分工提高了經濟效率。夫妻中在家務勞動上具有比較優勢的那一方(通常是妻子)退出勞動力市場,反倒會提高整個家庭的總福利。
這種情況下,妻子選擇全職從事家務勞動的機會成本就是她如果去工作所能獲得的潛在工資,也被稱為家務勞動的“影子價格”。隨著女性的人力資本提高,“影子價格”隨之上升,這也意味著做全職太太的代價愈發昂貴了。所以,在不考慮收入效應的情形下,受教育程度上升會讓女性更多地參與到職場中去。
另外,按照這個模型,夫妻之間的比較優勢差別越大,婚姻所帶來的凈收益也就越大。這是因為婚姻收益的來源是家庭內勞動分工,而分工的基礎是雙方在不同事情上的生產率不同。雙方的相對生產率變得越相似,專業化分工的收益也就相應越小。所以,隨著兩性在受教育機會上變得日趨平等,婚姻作為經濟生產合伙組織的凈收益在日趨下降。換句話說,按著這一理論,婚姻對于高學歷女性的吸引力要相對較弱。
Stevenson和Wolfers認為,在當代社會中,“共同消費”的主觀效用正逐漸取代“分工生產”的經濟效率成為婚姻收益的主要來源。這個轉型來得如此之快,許多東亞社會中傳統的規范和習俗還來不及做相應調整。比方說,雖然兩性在工作時間和經濟收入上的差距已明顯減小,但女性仍是家務勞動和子女照料的主要承擔者。這就使得許多高學歷女性不想太早地進入婚后生活的狀態。
除此之外,人們對于消費品的偏好是多維度且復雜變化的,要匹配到一個性情和志趣相投的“耐用消費品”比匹配到一個具有特定水平的經濟或家務生產力的“合作伙伴”困難得多。
盡管絕大多數年輕人仍對婚姻存有很強的期待,但是他們寧愿花費很長時間去尋覓和嘗試再做出走入婚姻的長期承諾。由于人們通常是在完成學業后才結婚,受教育年限的延長本身也會推遲初婚時間。
接下來,我們主要探討教育因素是如何影響初婚模式的。
過去幾十年中,各個教育程度的男性都在推遲他們的初婚時間。以小學及以下學歷的男性為例,1960年前出生的男性有四分之三會在25歲之前進入初婚,但80后這一比例下降到了五分之三。絕大多數男性都會在35歲前進入初婚,且在1960年前出生和60后、70后中,不同受教育程度的群體在35歲時點上的未婚概率并沒有顯著差別。
在80后中,那些受教育程度相對較低的,更有可能在35歲之后仍保持未婚。這或許是因為這一世代的性別比更不平衡,低學歷男性更可能會被排斥在婚姻市場之外。
總的來說,中國社會的“普遍婚”特征正在變弱,婚姻機會不平等逐漸成為社會分層的一個重要后果。
我們接下來考察1960年以前出生、60后、70后和80后女性受教育程度的初婚模式。與男性狀況相似,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女性,越傾向于晚結婚。
各個受教育程度組的平均初婚年齡都在隨時間明顯推遲,只是推遲的程度有所不同。大專及以上學歷的80后初婚時間與其他世代出現了顯著差別。大專及以上學歷女性明顯要比其他女性結婚更晚,而且她們更可能在35歲后仍保持未婚。這與男性情況正好相反——小學及以下學歷的男性在35歲后保持未婚的可能性要比其他男性都高。
總的來說,中國的初婚模式在過去幾十年中發生了很大變化。這些變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整個社會的初婚年齡都在往后推遲。
其次,不同學歷推遲初婚的程度并不相同,這表明同一學歷在不同世代的篩選和回報也在發生變化。這或許是因為過去幾十年中包括義務教育、大學擴招在內的一系列政策變化改變了各種學歷在婚姻市場上的供給量,從而對整個人口的初婚行為產生影響。
第三,中國的初婚模式近些年開始偏離傳統的“普遍婚”模式,有一小部分人在35歲以后仍然未婚。具體來看,高學歷女性和低學歷男性的大齡未婚概率更高。傳統觀念下的性別角色還沒跟趕上現代社會中的環境變化,是造成這種現象的一大原因。
比方說,許多女性在擇偶上仍有“向上婚”的傾向,更偏好尋找社會經濟地位比自己高的男性作為配偶。但就受教育程度而言,兩性間的差異已發生了很大變化——近些年本科畢業生中的女性占比已超過了男性,博碩士研究生中的女性占比也在持續上升。如果仍然按原有“向上婚”傳統去匹配,自然就會同時出現所謂高學歷“剩女”和低學歷“剩男”。
另一方面,傳統觀念中對女性的家庭角色期待,會使一部分高學歷女性預期到婚后很可能將會陷入“家庭-事業”沖突的兩難困境。這也會削弱婚姻對于她們的吸引力。
婚前同居比例上升
三成以上的80后男女有過婚前同居行為
性別角色的觀念調整滯后于經濟社會的快速變化,是導致出現高學歷“剩女”和低學歷“剩男”的原因之一。但是我們也要承認,社會上對于婚姻及其相關行為的一些觀念已經發生變化。一個例子是,同居行為正逐漸被人們所接受。
我們使用CFPS 2016的數據去描述同居在中國的普遍程度,以及婚前同居比例在不同世代、不同地區和不同受教育程度群體上的分布。

平均來說,三成以上的80后男女曾有過婚前同居行為,這一數字在某種程度上已趕上甚至超過了許多西方國家。這表明中國社會當前對婚前同居行為總體上還是持比較開放的態度。并非所有同居最終都會發展成為婚姻,但作為一種試婚或者婚前磨合的方式,它仍有助于消除雙方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雙方可以在同居過程中討價還價、尋找共識。更重要的是,同居的退出成本比離婚要低。從這個角度上講,婚前同居行為有助于提高婚姻的匹配效率。
越是新近初婚的世代,有過婚前同居行為的可能性就越高。改革開放前,個人行為除了受到家庭和社會的約束之外,還會受到單位或者公社的管理。婚前同居被認為是敗壞風氣的不道德行為,不僅要承受家庭的壓力和社會的譴責,還可能會被單位懲處甚至是被法律制裁。1980年以前初婚的世代中僅有不足2%承認有過婚前同居的經歷。改革開放后,在經濟、社會和文化等各方面都出現一系列變化,婚前同居開始逐漸被人們接受并愈發普遍。2010-2016年初婚的世代中,有超過三成的受訪者曾有過同居經歷。
值得一提的是,相較于CFPS 2014的相應數據描述,幾乎所有世代中回答有過婚前同居經歷的比例都出現了上升。除了樣本差別之外,還可能是因為人們對婚前同居行為在態度上變得更加接受,早期世代更敢于在受訪時承認自己曾經的婚前同居行為。
什么樣的人更可能婚前同居

首先,受教育程度越高,越有可能發生初婚前同居行為。比如說,小學及以下學歷組的男性和女性有過初婚前同居的比例分別是7.9%和6.4%,而在大專及以上學歷組中相應比例則高達25.3%和25.6%。
其次,婚前同居行為在經濟發達省份更為普遍。以CFPS調查中的五個抽樣大省為例,上海和廣東有過初婚前同居經歷的人口比例約在20%左右,在甘肅則只有3%-5%,遼寧和河南則居于這兩者之間。
總的來說,中國人的婚姻觀念在過去幾十年中發生了一些變化,最明顯的例子是婚前同居行為開始逐漸被更多的人所接受。這種轉變是漸進的,它首先發生在受教育程度較高的人群和經濟發展水平較發達的地區。
這一方面表明中國人對婚前同居的態度仍有很強的異質性;另一方面,這也意味著中國人有過婚前同居的人口比例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中仍有上升空間。這是因為態度會在不同群體之間傳播擴散,行為也會相應地互相影響和感染。當然,這一過程中難免會伴隨著不同觀念的爭論與沖突。
離婚率上升
根據國家民政部發布的《2017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中國在2017年共依法辦理了1063.1萬對結婚登記和437.4萬對離婚登記。這意味著平均來說,在每一對新夫妻產生的同時,會有0.4對夫妻以離婚方式結束婚姻。中國離婚率在2017年再次創下了歷史新高,達到了3.2‰,是1979年的十倍以上。
與此相對應的是,再婚夫妻在每年登記結婚人口中的比例也在持續上升。實證研究進一步發現,個人收入、受教育程度和所在地區等變量是影響離婚和再婚行為的重要因素。
從經濟學角度看,個體是基于維持婚姻和做出離婚的預期回報比較來進行決策的。理論上講,夫妻中至少有一方預期能從離婚中獲得福利改進,離婚才會發生。即使在僅有一方會有福利改進的情況下,如果從離婚中獲益的一方能采取某些方式去完全補償另一方的損失,那離婚是可以讓雙方都得到福利改進的。換句話說,離婚并非總是件壞事。
社會中對離婚的反對和擔憂,除了因為這一行為與傳統觀念相沖突之外,還因為一些受到離婚嚴重影響的個體(例如未成年子女)無法參與這個決策的制定。隨著傳統觀念的弱化和子女數量的下降,離婚行為所受到的約束比過去要弱很多。
當期離婚率的上升還會對未來的離婚行為有“正反饋”效應,刺激離婚率繼續上升或維持高位。具體來講,離異行為的“普遍化”,一方面會促使社會規范和文化觀念發生轉變,讓離婚更容易被大家所接受。另一方面,它還會提高婚姻市場上大齡潛在伴侶的供給,使得人們更少地顧慮離婚后找不到合適的再婚對象。


以男性為例,60后在婚后15年(180個月)內的離婚概率只有3.9%左右,而80后在婚后15年(180個月)內的離婚概率預計將達到13.5%甚至更高。女性受訪者匯報的離婚比例要低于男性受訪者,除了結婚年齡上的差異外,這或許表明有部分女性在瞞報自己的離婚狀態。正如前面談到的,中國人的婚姻觀念轉變是不平衡的,它在某些地區和某些群體中發生得比較晚。在這些地區和這些群體中,離異個體仍要承受相當大的社會壓力甚至是道德壓力,這些壓力對女性來說往往更加沉重。

首先,受教育程度和初婚離婚率之間在某種程度上呈現出倒U型關系。一方面,高中以上學歷群體的初婚離婚率要高于小學及以下學歷和初中學歷的群體。這表明,隨著受教育程度提升,人們更傾向于對離婚這一選擇持開放態度。
另一方面,高中學歷群體的初婚離婚率也高于大專及以上學歷群體。這與美國近些年的情況相似,大學及以上學歷夫妻的離婚率要低于其他夫妻。一個解釋是高學歷夫妻通常擁有更多資源去抵御婚后生活的不確定性,所以他們的婚姻關系在面對外部沖擊時會更有韌性。這一現象也和過去二十年中國的高等教育擴張有關——大專及以上學歷群體相比其他群體更年輕,他們婚姻所經歷的時間相應地也比較短。
另外,城鎮戶口群體的初婚離婚率明顯高于農村戶口群體,“農轉非”戶口群體則介于它們兩者之間。從CFPS五個過度抽樣省市的數據來看,地方習俗仍對離婚行為有很大影響,經濟發展水平并不是影響離婚率的唯一決定因素。
比如說,同是經濟發達地區的上海和廣東在離婚率水平上表現出非常明顯的差別。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試驗田”,廣東省的初婚離婚率卻是五個省市中最低的。遼寧是五個省市中初婚離婚率最高的。這一特征與其他關于離婚率地域差異研究一致。
在絕大多數群體中,男性受訪者報告的離婚比例都要高于女性受訪者。這表明離婚所帶來的社會壓力在性別上是有差異的,對女性的影響要高于男性,所以一部分女性受訪者會瞞報自己的離婚狀態。但是,在如上海等經濟發達地區的高學歷城市女性對于離婚所感受到的心理壓力較小,所以兩性報告的離婚數量更加接近。
[作者陳沁系成都數聯銘品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張冰瑩系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博士生。周羿系北京大學社會研究中心助理教授。文章改寫自《中國民生發展報告(2018~2019)》(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9年5月)第五章“婚姻與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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