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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冒用朋友身份證購票坐高鐵,因其友系在逃人員雙雙落網
澎湃新聞記者 張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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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臺州鐵路警方獲悉,冒用他人身份證的嫌疑人名叫盧某鋒,今年43歲,臺州路橋人,經商為生,因陷債務糾紛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被限制高消費。
由于進站時,火車站工作人員會核驗人票證是否一致。因而,每次出行,盧某鋒都會購買兩張車票:一張是用自己的身份證購買的短途動車票,以此為幌子順利進站;另一張是利用朋友盧某建的身份證購買的高鐵票,這才是他真正需要的。憑著這一招瞞天過海,盧某鋒至少完成了3次出行。
6月5日6點多,當盧某鋒再次冒用盧某建的身份證購買一張前往杭州方向的高鐵票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原來,3天前,盧某建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案被江蘇警方通緝,被列為網上追逃人員。這一張高鐵票,剛好暴露了盧某建的行蹤。
隨后,鐵路臺州站派出所根據指令對盧某建布控。當民警來到高鐵車廂時,發現座位上的不是盧某建,而是持有盧某建身份證和車票的盧某鋒——老賴冒用他人身份證購票乘車事件由此暴露。
控制盧某鋒后,警方以身份證被冒用為由,請盧某建來火車站配合警方調查。得知情況后,毫無防備的盧某建在6月5日8點抵達臺州火車站,隨即被警方抓獲。
由于涉及跨省作案,盧某建已被鐵路警方移交江蘇警方處理。而冒用他人身份證的“老賴”盧某鋒,則被鐵路警方處行政拘留2天。對于其違反“限高令”的信息,鐵路警方也已移交至相關法院執行局處理。
警方提醒,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機關將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有違反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責任編輯:謝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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