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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淳安城管在千島湖試點商戶“出店經營”,外擺區免費開放

“門口雅座,提供免費茶水!”杭州淳安縣千島湖鎮魚街的一家飯店門前新添置了長桌、椅子和綠植——該縣城市管理局率先在鎮上魚街、湖濱路開展“出店經營”試點,目前已有近30家商戶參與。
“魚街在旅游碼頭附近,是千島湖風光黃金帶,游客比較多,但可以臨時歇腳的地方不多。允許‘出店經營’后,我們在店門口規定區域增加了綠化、擺件和桌椅,這些桌椅游客也可以免費使用。一段時間下來,經營額增加了20%左右。”5月27日,魚街這家飯店的老板娘鄭燕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

“以前城市管理‘一刀切’地禁止沿街店鋪出店經營,管理上省時省力,但對空間較大的非交通要道來說是一種資源浪費。縣里提出打造‘小而精’縣城以后,我們考慮建設集城市觀光、度假休閑、美食餐飲、時尚小資、生態居住一體的慢生活街區,結合千島湖鎮城市空間布局,4月起在魚街、湖濱路兩處人流密集的臨湖街區開展出店經營試點。”縣城管局副局長程志英說。
據縣城管局的《“出店經營”慢生活體驗區規范管理暫行規定(試行)》,符合條件的商家申請后,經城管部門同意備案方可“出店經營”,外擺區實際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外側距人行道邊緣不少于3米,無障礙物且不得占用盲道等公共設施,營業時間為每天8時~22時,業態要能彰顯旅游城市特色,與城市形象適應,如輕餐飲、文旅、休閑娛樂等。

“外擺區的桌椅向行人、游客免費開放,不得限制使用,游客在外擺區不消費,店家不能以‘有客人要坐’為由趕客。”縣城管局城西中隊副中隊長方有政告訴澎湃新聞,“出店經營”商戶一年一審,對重點違法行為實行“事不過三”的退出機制,對普通違法行為實行負面積分量化考核,積分達50分以上的取消出店經營資格。
據了解,《暫行規定》明確的扣分行為包括:外擺區內放置鋒利、高溫、易倒伏重物,帶電、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擾民導致投訴;衛生環境臟亂差,物品設施缺乏維護;拒絕向行人免費開放或限制使用;拉客、欺客、宰客等。
方有政表示:“‘出店經營’的商戶雖然都投入兩三萬元進行外擺區改造,但營業額提升明顯,有的商戶甚至翻了一番,“一個商戶告訴我,兩名游客白天坐在他店門口沒消費,他們主動送上茶水、瓜果,晚上這兩名游客帶了十多人來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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