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房企員工投資虧損兩百余萬,偷摸出售客戶房產詐騙336萬元
因在網上投資虧損,為了還清200多萬元欠款,儋州某房地產公司員工周某利用工作便利,在無房主授權的情況下,謊稱房主委托其出售房產,騙取3名購房者錢款共336萬元。周某因觸犯刑法,被一審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40萬元;同時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331.2萬元。周某上訴后,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近日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找人冒充房主親戚簽房屋轉讓合同,騙12萬元
2016年2月,北京市民吳先生到海南買房投資,看中了儋州白馬井鎮某花園小區的一套房,周某稱老板資金短缺著急出手,出售12萬元一套。吳先生信以為真,向周某支付定金3萬元。同年4月29日,周某讓林某冒充房主的侄子與吳先生簽訂購房合同。隨后,吳先生將剩余的9萬元轉至林某的銀行賬戶,林某扣除3000元勞務費后,將剩余的8.7萬元轉至周某的銀行賬戶。
吳先生告訴周某這套房是要賣的,并讓周某給他介紹客戶。2018年1月,周某稱有人要買該房,向吳先生轉定金5萬元。同年2月14日,周某稱客戶不買房了,要求退還部分定金,吳先生轉賬5000元給周某。同年4月10日,吳先生到小區收房時,被物業處告知其持有的購房合同和收據是假的。
同事欲購房,他拿客戶購房合同“轉讓”騙其42萬
2017年10月至12月,周某謊稱5名房主委托其轉讓白馬井鎮2個小區的5套房子,價格為54萬至60萬元不等。三亞的劉女士信以為真,向周某支付5套房款282萬元。不久后,劉女士將5套房分別賣給了5名購房者。
2017年10月,周某接受張先生的委托,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張先生按要求將購房合同原件郵寄給周某。2018年1月26日,同事連先生說要買房,周某謊稱有房產轉讓,并將張先生寄來的購房合同原件拿給連先生查看,連先生信以為真,雙方約定交易價格為42萬元。之后,連先生讓妻子向周某的銀行卡先后轉賬,共計42萬元。
詐騙3人336萬,獲刑14年并處罰金40萬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沒有房子所有權人明確委托授權的情況下,采用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手段,擅自出售他人房子,騙取他人錢款共計336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40萬元;同時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331.2萬元。周某不服,提起上訴。
省二中院二審認為,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應予維持。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省二中院主審法官介紹,周某為了獲取非法利益,利用其工作之便,未經公司審批和業主同意,騙取《商品房買賣合同》后,私下將多名業主之房轉賣他人,并將所得房款全部占為己有。
(原標題:房企員工網上投資虧損欠200多萬元后起歪念,“出售”他人房產騙336萬元)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