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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離婚前夜喝酒解愁,駕車前往民政局身感不適求助交警被查
“我現在需要你的幫助。”5月24日早上,四川資陽城區,一名女子駕車來到交警面前求助。但交警發現,女子一身酒氣。原來,她當時是準備駕車去辦理離婚手續,之所以飲酒也與之有關。后經檢測,女子涉嫌醉駕。

5月24日8時20分許,資陽市第一人民醫院門口,正在維持交通秩序的資陽交警直屬二大隊一中隊發現,一輛轎車緩緩駛到他的面前,從行車路線上感覺有點異常。隨即,執勤交警立即要求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
當車停下時,車上的女子稱,自己有惡心癥狀,需要交警幫助。“惡心,你喝酒了嗎?”在交警的詢問下,女子回答說,自己前一天喝了,喝到凌晨。隨即,交警讓女子出示駕駛證、行駛證。
但女子并未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并反問交警“干嘛”。“我現在需要你的幫助。”女子對交警說。在交警又一次讓女子出示駕駛證、行駛證,并讓女子下車時,女子卻連聲說“不”,隨后發動汽車準備開溜。
在交警大聲阻止后,女子在駛出幾米后停下了車。“我現在懷疑你酒駕,請你下車配合。”女子身上的酒氣,引起了交警的高度警覺。隨后,執勤交警通過對講機呼叫支援。此時女子仍反駁道:“我怎么涉嫌酒駕了?我昨天喝的酒。”
不一會兒,資陽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一中隊中隊長陳激來到現場。在詢問女子后,陳激了解到,女子是前一天晚上在家里喝了酒,此時駕車是準備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人家和我約好了,我也不想開車,我是覺得自己從來沒有酒后駕駛的習慣,我也知道這種不好,我也害怕自己出事故。”女子還說道。
經調查和詢問,女子黃某今年29歲,資陽市雁江區人。其與其丈夫結婚4個多月后,因感情不好,雙方約定于當天辦理離婚手續。因心情不好,她在前一天晚上飲酒解愁。當天早上,她開車出門準備去民政局途中,發現自己確實無法駕車后,遂向民警求助。

隨后,民警將黃某帶到資陽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血樣采集,并對其血液乙醇含量進行檢驗。經檢測,黃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43.5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目前,女子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
(原標題:女子駕車到交警面前求助,一查竟是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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