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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終心理文化研究者:用醫療技術延緩死亡或是“昂貴的刑罰”

面對絕癥和死亡,母親理性務實,明智豁達,走得平靜安詳,算得上“好死”,給我啟發和示范。陪伴她的過程中,我也對國內的臨終安養醫療現狀有所觀察和思考。
《最好的告別》作者阿圖·葛文德說,在一場無法獲勝的戰爭中,最好的將軍不是戰斗到全軍覆沒,而是既懂得怎樣攻取能夠贏得的領土,也知道無法制勝時如何投降。面對死亡這場無法獲勝的戰爭,母親表現得像一個進退有據的將軍。
1981年,母親做過結腸癌手術,那時,她有強烈的求生欲望,主要原因是還沒有把我撫養成人。這次癌癥復發,她斷然拒絕再次手術,并娓娓道出理由:以她88歲的高齡,來日無多,沒必要承受手術的痛苦和不可確知的后果;人終有一死,死前的癌痛及種種痛苦她都理解和接受;她還沒有疼痛,還能自主生活,她要充分享受當下,而不愿意接受手術后哪怕臥床半個月一個月必須依靠他人照顧的生活;最重要的是,她已經圓滿完成人生責任,世間已無牽掛之事——至于父親,她知道我和哥哥會照顧好他。
母親的分析在情在理,我和家人理解她的決定。其后她進入了一生中最輕松自在的時候,隨時歡聲笑語,盡情享受親情,她覺得自己做了正確的決定。
中國人的習俗忌談死亡,而母親不僅經常談起,并且早就對相關重大事項做了明確交代,避免了家人代她做決定的壓力。
她對過度治療有清醒的認識,屢次告誡我們絕不可在她生命垂危時實施搶救,不進ICU,不插管,不接受呼吸機、鼻飼——她說這些都是“活受罪”。如果不是她明確指示,難說她不會“享受”某些“待遇”。傳統文化講究厚葬,母親謝絕了老家弟妹子侄歸葬的邀請,也謝絕了我們為她購買墓地的心意,要我們把她的骨灰“撒到家鄉的河里”——何其超脫,何其詩意!如果不是她明確指示,我們肯定只能從俗。
父母去世,好多子女會抑郁相當長一段時間。母親生前就給我們做了極好的開解。她經常表達對我們的滿意、信任,使得我們完全不會有沒為她盡責的擔憂和遺憾,能夠平靜、喜悅地接受她的歸去。
當然,要說美中不足,也是有的。如果有居家臨終安養服務,母親就可以如愿在家里度過最后時光;如果醫院提供真正的臨終醫療,母親會走得更輕松。
死在醫院并非母親的心愿。因為沒有機構提供居家臨終安養服務,我們只好送她去醫院,她后來入住了醫院的老年科,還是以治療為主(這是醫護人員的職責),激進的營養支持和抗菌素治療延長了生命,同時意味著也延長了死亡過程。對于這種治療,母親有質疑和抱怨,但她也從來沒有明確拒絕,因此也就從來沒有停止。直到昏迷5天之后,去世之前3天,才停止了營養支持;直到死,還輸著抗菌素及其他液體。
當代醫療技術有能力延緩死亡過程,未必一定是福音,也可能是“活受罪”“昂貴的刑罰”。臨終醫學專家指出,無論延長多久,生命最后幾天的模式,以及我們實際死亡的方式,一如既往。
臨終過程中,什么時候從戰略進攻轉入戰略退守,什么時候徹底停止治療,有關死亡的質量,值得我們認真思考。
(作者:彭小華,《最好的告別》譯者,臨終心理文化研究者)
(原題為:《用醫療技術延緩死亡,也可能是“昂貴的刑罰” 陪伴母親臨終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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