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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士買房首付按最低比例執行,租房每月補貼2000元
據“南京發布”公眾號5月13日消息,江蘇省南京市政府發布《南京市企業博士安居工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在南京企業工作的博士提供買房、租房等一系列安居政策。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稱,這是全國第一個針對博士生出臺的人才安居政策,具有很強的導向性,對于此類高學歷人才的導入、降低相關住房成本等都有較為積極的作用。
嚴躍進表示,近期包括南京、廣州等城市都推出了人才購房和租房的優惠政策,力度大、市場關注程度高,預計后續會帶來很多高端人才進入,也要防范各類房價炒作的現象出現。
購房優惠
對于符合條件的博士,購買政府定向籌建的人才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按現有規定的最低比例執行,并會協調相關銀行給予人才購房貸款利率優惠。
對于選擇住房公積金購房,《辦法》同樣給予了政策優惠。符合條件的博士開戶繳存后即可提取使用或申請公積金貸款等,貸款額度可放寬到限額的2倍,最高100萬元。
購買政府定向籌建的人才住房的,限本人購買一套,購房執行實名制要求,認購后不得變更購房人;合同備案后需解除合同的,房源需退返開發企業,供其他符合條件的人才購買;
《辦法》同時要求,所購房源自交易備案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5年后轉讓的,政府及政府委托的機構有優先購買權。
租房優惠
符合條件的博士,租賃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享受3年租金全免,租期最長5年,免租期以外按照市場租金的70%承租;自行租房的,給予每月2000元租賃補貼,累計享受期不超過5年。
《辦法》規定,對不再符合條件的租房者,應按合同約定退租。變更安居方式的,租賃期與租賃補貼享受期合并計算,最長5年。
租賃補貼按月補助、按季發放,直接發放至本人銀行賬戶。補貼資金按照南京市人才安居政策,由市、區兩級財政分擔。
享受博士安居條件
根據辦法,享受企業博士安居辦法,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取得博士學位(不限戶籍、國籍)。
(二)在本市登記注冊符合我市產業方向的企業(含改制的科研院所和已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工作,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交易記錄;與父母共有家庭唯一1套住房,視同無自有住房。人才住房源籌集方式
那么,提供給博士的人才住房或者人才公寓從何處來呢?辦法明確,(一)政府通過新建、改造和躉租等方式籌建。(二)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三)在政策性住房或商品住房中籌集。(四)規劃建設國際化人才安居社區。按照“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的原則,在科創企業、研發機構和各類人才聚集的區域,規劃建設國際化人才安居社區。
安居申請流程
通過“我的南京”APP、微信“南京房產微政務”公眾號,在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務平臺提交申請。申請時根據系統提示上傳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有效證件、博士學位證書、勞動合同(合同期須一年以上)等。
(一)購買政府定向籌建的人才住房的流程:
1.購房資格。網上提交申請,審核通過的給予電子購房證明,有效期6個月,暫無須提供勞動合同。
2.報名選房。電子購房證明有效期內,提供勞動合同,審核通過的系統公示可售房源,人才自主在線報名參加選房。
3.認購確認。每年五月、十月組織兩次政府定向籌建的人才住房選房,成功選房的給予認購確認書,有效期1個月。
4.簽約繳款。認購確認書有效期內,人才與開發企業辦理簽約、繳款等購房手續。
(二)租賃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的流程:
1.網上預訂。網上提交申請,人才自主在線訂房,所訂住房保留1個月,暫無須提供勞動合同。
2.認租確認。訂房有效期內,提供勞動合同,審核通過的給予認租確認書,有效期7天。
3.簽約入住。認租確認書有效期內,人才與運營管理單位辦理簽約入住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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