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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萬國家專項資金被法院凍結,吉林省重點企業舉步維艱
“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是用來項目建設的,不是償還我個人外債的,法院有什么權力查封?”吉林省德惠市雋氏農牧發展有限公司(簡稱雋氏公司)的股東雋洪興不解地問。
5月7日,雋洪興告訴上游新聞記者,由雋氏公司承擔的2016國家大型沼氣工程生物質天然氣示范項目已經完成95%以上,就在工程接近尾聲時,中央預算內投資國家專項資金款卻被德惠市人民法院凍結,從而導致該示范項目遲遲無法如期完成。
對此,德惠市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局能源站表示,此前相關部門已開過協商會議,由德惠市人民政府主管。如果盡快處理協商資金凍結問題,預計可以按時完成。
律師認為,法院無權凍結所有權屬于國家的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法院超職權、超范圍凍結國家所有的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的行為顯然違反了相關規定,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農民企業家爭取到國家示范項目
2016年,雋氏公司憑借沼氣發酵技術,爭取到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農業部關于2016年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項目,在吉林省德惠市松柏鄉周家村正式興建,項目占地面積為15000平方米。
上游新聞記者拿到的一份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吉林省2016年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匯總表》顯示,該項目總投資為9005.9萬元,其中中央預算內投資3600萬元,其他投資5405.9萬元。
雋氏公司負責人股東雋洪興介紹,工程達效后,可年產15萬噸生物質有機肥、日產1.8萬立方米生物質天然氣,年可處理農作物秸稈5萬噸,產生沼氣600萬立方米,轉化為天然氣后可滿足德惠全市出租車年用氣量。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2017年,長春日報曾刊發文章《秸稈“裂變”開啟 循環農業新模式》對雋氏公司進行過報道。此外,吉林省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布的公布2014年度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名單中,雋氏公司位列其中。

專項資金被法院凍結,項目無法如期完成
雋洪興告訴上游新聞記者,項目于2016年8月開工,截止2018年初,經國家審計署審計已經完成工程95%以上,就在工程接近尾聲時,這筆國家專項資金款卻被被德惠市人民法院凍結,凍結的原因是雋洪興因和他人有經濟糾紛被申請法院凍結。
雋洪興說,2016年,3600萬的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已經一次性撥付到地方財政,按照要求,根據企業建設進度分批撥付資金。截止到2018年7月份,德惠市財政局通過德惠市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局能源站已撥付給企業項目資金1400多萬。
2018年11月,項目已接近尾聲,但是雋洪興突然得知,德惠市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局能源站賬戶中的350萬元專項資金被德惠市人民法院凍結,而剩余項目資金也被迫暫停撥付。
根據德惠市人民法院向德惠市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局能源站出具的一份《協助執行通知書》顯示,申請執行人楊占國與被執行人雋洪興、德惠市松柏周家村雋星農業種植專業合作社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執行裁定書已發生法律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請協助執行下列項目:凍結德惠市雋氏農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德惠市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管理站生物質天然氣項目資金350萬元。
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被德惠市人民法院凍結,給雋洪興的企業帶來了不小的麻煩。因項目資金撥付不到位,導致項目的核心設備采購不進來,存儲廠無法建設,給工人也發不出工資,企業相應損失也巨大。
對于法院凍結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雋洪興無法接受。雋紅興認為,他所建設的中央預算內大型沼氣工程是吉林省少有的沼氣工程,建成后將為環保做出貢獻。但是因個人卷入外債糾紛,導致企業生產中遇到了巨大的阻力,“這筆專項資金是國家的錢,國家的錢是用來項目建設的,不是償還外債的,法院自然也無權查封。”
德惠市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局能源站呂站長證實,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撥付給德惠市財政局后,經能源站賬戶再劃撥給企業。2018年11月,該單位收到了法院的凍結通知,不止如此,雋紅興所有的賬戶都被凍結了,但是能源站僅僅是配合法院的工作,至于法院凍結賬戶的依據是什么并不清楚。
5月7日,上游新聞記者撥通德惠市人民法院原執行科科長于文濤的電話,于文濤僅表示,“此事的采訪需經過中院政治部。”隨后匆匆便掛斷電話,并未對該事件做出回應。
德惠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案辦案法官名為李淑芬,但由于機構改革,暫時無法提供電話。

多部門參與協商,尚無進展
上游新聞記者了解到,針對此事多部門曾介入,參與協商,但截止目前仍無任何進展。
記者了解到,2018年12月10日,吉林省發改委農經處曾作出《關于報送規模化沼氣項目審計整改情況的通知》明確指出,大型沼氣項目建設緩慢,部分中央財政資金未發揮效益。
對此,德惠市發改局于2019年4月向吉林省發改委作出《關于規模化沼氣項目審計整改情況的報告》,報告中稱,由于企業近期陷入債務糾紛,賬戶被司法機關查封。加之項目本身未按照項目“四制”規定完善相關手續,導致中央預算內資金無法及時撥付到位。為了確保資金安全,德惠市財政局暫停撥付中央資金。待企業提供安全賬戶,并完成招投標手續后即刻撥付所有剩余款項。目前正在研究解決雋氏公司解套和推進項目發揮效益問題。
此外,國家審計署長春特派辦也要求查明項目賬戶被凍結原因,并下發文件要求盡快撥付資金,讓資金早日發揮社會效益。
今年4月19日,德惠市市長白松巍曾簽署文件,要求審計局牽頭調度,發改局、農業局協助完成任務。
雋洪興說,“為了讓項目往前走,各部門領導一再協商、調度,但是卻始終卡在司法部門。”
呂站長介紹,按照計劃,項目應該在2019年12月底完工,目前還剩下收尾工作,如果盡快處理協商資金凍結問題,預計可以按時完成。此前相關部門已開過協商會議,由德惠市政府主管。

律師:法院無權凍結國家項目資金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在接受上游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法院無權凍結所有權屬于國家的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
張新年律師說,依據《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本案中所涉資金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投資項目和企業投資項目給予的投資資金補助。因此該筆資金的所有權應屬于國家,而非吉林省雋氏農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或雋洪興個人所有。因此,依據《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可以處置的財產應僅限于被執行人的個人財產。本案中,人民法院超職權、超范圍凍結國家所有的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的行為顯然違反了上述規定,應當及時予以糾正。如上述行為造成他人合法權益損害的則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及《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原題為《350萬元國家專項資金被法院凍結,吉林省級重點龍頭企業舉步維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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