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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破獲系列敲詐案:女頭目色誘男子酒駕,團伙成員途中碰瓷
杭州蕭山區警方破獲以“女色引誘”+“酒駕碰瓷”為手段實施的系列敲詐勒索案,初步查明該犯罪團伙“碰瓷”十余起,涉案金額近20萬元。澎湃新聞(www.kxwhcb.com)4月24日從警方獲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3月,吳某(化名)與通過手機交友軟件結識的“李娜”約定在一家烤魚店吃飯,李娜專門問了他怎么赴約,得知是開車后發了個“高興”的表情包。席間,李娜頻頻勸酒,飯罷讓吳某送她回家并有所暗示。因為喝了酒,吳某想找代駕,李娜卻說“沒多少路,男人不要這么婆婆媽媽”,吳某便開車上了路。

車輛在十字路口轉彎時,一輛白色轎車從后面超車,車身貼向吳某汽車側后方,兩輛車發生刮擦。隨后,白車上下來一名男子,與吳某商量如何處理。因為是酒后駕車,吳某付了1.6萬元私了。協商中,李娜稱“受到驚嚇”離開。事后,吳某越想越不對勁,向警方報案。

警方偵查發現,“李娜”實為高某(29歲,河南人),是一個敲詐勒索犯罪團伙的頭目。她在網上結識男性,通過言語挑逗等相約見面吃飯,并慫恿對方酒后開車,團伙其他成員則伺機“碰瓷”,進行敲詐,所得贓款高某拿一半,其余由其他人平分。


2018年9月起,該團伙多次作案。當年9月14日凌晨,李某(化名)被高某約到燒烤店吃飯,在開車送高某回去途中被嫌疑人陽某某等駕車追尾,后被對方以酒駕威脅,敲詐3萬元。2019年1月7日,陳某(化名)被高某約到某飯店吃飯,高某以“到其住處休息”引誘陳某酒后開車送其回家,尾隨的嫌疑人曹某某等駕車故意與事主車輛碰撞,以酒駕威脅,敲詐2萬6千余元。1月23日晚,戴某(化名)被高某約到飯店吃飯并酒后駕車送其回家,途中由曹某某等駕車從后方超車,故意與事主車輛碰撞,敲詐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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