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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佛協:網傳靈隱等寺院招聘和尚信息均不實,發布者涉嫌違法
中國佛教協會微信公眾號4月24日消息,近日,我會收到信眾來電反映,當前微信、微博等互聯網自媒體上出現了某些寺院招聘和尚尼姑等信息。據了解,此類信息已不是第一次在網絡上傳播,其內容大同小異,基本套用一個模板,只是招聘主體、面試時間和地點有所不同。被謠傳的寺院涉及浙江靈隱寺、陜西法門寺、四川昭覺寺等諸多寺院。
據向有關寺廟了解,均未發布上述招聘信息。此類信息的發布者,故意編造、胡亂拼湊,企圖制造震驚世人的佛教“丑聞”,肆意抹黑佛教寺院和佛教教職人員,嚴重損害佛教的社會形象、傷害佛教界的宗教感情,并已涉嫌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網絡安全法》和《宗教事務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按照《宗教事務條例》以及《全國漢傳佛教寺院管理辦法》《全國漢傳佛教寺院傳授三壇大戒管理辦法 》《漢傳佛教教職人員資格認定辦法》等相關規定,佛教教職人員資格的取得,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并履行一整套嚴格的程序和神圣莊嚴的儀式,最后還要經佛教協會認定、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全國漢傳佛教寺院管理辦法》第三章第九條規定,“要求出家的人,須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無生理缺陷),身體健康,信仰佛教,愛國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礎,父母許可,家庭同意。寺院對要求出家的人,經查明身份來歷,認定符合出家條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師,授予三皈五戒,經僧團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度。”根據《全國漢傳佛教寺院傳授三壇大戒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傳戒須具備以下條件:一是愛國愛教,遵紀守法;二是信仰純正,勤修三學,遵守教義教規,品行端正;三是年齡在 20 歲至 59 歲之間,六根具足,身心健康,具有較高的文化素養;四是剃度后,男眾在寺院修學一年以上,女眾在寺院修學兩年以上;五是有一定佛教學識,能獨立完成日常課誦和具備基本佛事法務活動能力。
在此敬告有關組織和個人,立即停止損害佛教界聲譽、侵犯佛教界權益的行為,相關寺廟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希望廣大網絡用戶和信教群眾不聽信謠言,不傳播謠言。
特此聲明。
(原題為《關于網絡招聘和尚等不實信息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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