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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暫停西安地區(含西咸新區)以外購房提取公積金
西安啟動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一級響應,將暫停西安地區(含西咸新區)以外購房提取公積金。
4月23日,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啟動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一級響應的通知》,《通知》明確,從2019年5月13日起,實施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一級響應措施,暫停西安地區(含西咸新區)以外購房提取公積金。
對已受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按原政策進行審批,以貸款申請錄入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時間為準。
《通知》指出,嚴格公積金貸款審批制度,加強貸款申請人資格審查,借款人須在申請貸款前12個月按時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以貸促繳,以繳定貸”,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保障基本剛需,確保資金安全有序高效運行。
4月10日,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辦法》,《辦法》顯示,通過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以下簡稱個貸率)、資金凈流量等指標的綜合分析和對住房公積金使用供需趨勢研判,建立流動性風險防控機制,實施三級響應。當個貸率連續三個月滿足風險等級條件,通過綜合研判,啟動相應響應措施。
其中明確,一級響應的個貸率在90%-95%之間。一級響應的具體措施包括:暫停西安地區(含西咸新區)以外購房提取公積金。
同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與繳存余額掛鉤,公積金繳存余額(含配偶,下同)大于等于2萬元的,倍數下調為15;繳存余額小于2萬元的,貸款額度在現行規定上相應下調5萬元。

并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在現行規定基礎上相應提高10%;精裝修房屋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具體而言,按照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啟動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一級響應的通知》,繳存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面積在144㎡(含)以內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面積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對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面積在144㎡(含)以內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面積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第三次及以上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受理。購買精裝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此外,《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辦法》顯示,除了一級響應,另外兩級響應具體情況如下:
二級響應:個貸率在90%-95%之間
1.在繼續實施一級響應相關措施的基礎上,暫停家庭代際間互助購房提取,即父母買房不能提取子女的公積金,子女買房不能提取父母的公積金。
2.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與繳存余額掛鉤,公積金繳存余額大于等于2萬元的,倍數下調為13;繳存余額小于2萬元的,貸款額度在一級響應的基礎上相應再下調5萬元。
3.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在一級響應的基礎上相應再提高10%。
三級響應:個貸率在95%以上
在實施二級響應相關措施的基礎上,持續監控資金流動性情況。必要時,在確保正常提取業務的基礎上,可采取貸款輪候發放措施,優先滿足剛需首套、組合貸款業務資金需求。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啟動風險防控響應措施后,應加強對各項業務指標的監控,關注資金走向,做好數據分析。當個貸率下降至下一區間穩定運行三個月后,結合資金供需發展趨勢,綜合研判流動性情況,調整響應級別,直至流動性恢復正常后解除響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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