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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電視臺稱一拳賽假冒“武林風”欺詐公眾:堅決依法維權
2004年1月3日,河南廣播電視臺《武林風》正式開播;15年4500場比賽,2000多名運動員登臺亮相……15年風雨歷程,《武林風》始終堅守中華文化立場、傳承中華文化基因,開創了中國武術搏擊新紀元,打造了享譽世界的競技體育標桿。
隨著《武林風》的影響力日益擴大,出現了一些假借“武林風”名義進行的活動。2019年4月13日19時在陜西省咸陽市楊凌區西農體育場舉辦的名為“綠地杯·龍之訣”的拳王爭霸賽活動,就是其中之一。該活動在宣傳、營銷過程中大肆假冒“武林風”旗號,欺詐公眾。
為此,河南廣播電視臺委托河南薈智源策律師事務所做出嚴正法律聲明。
聲明全文如下:
關于4.13楊凌區西農體育場舉辦的拳王爭霸賽假冒“武林風”活動情況的法律聲明
2019年4月13日19時在陜西省咸陽市楊凌區西農體育場舉辦了一場最終名為“綠地杯·龍之訣”的拳王爭霸賽活動(以下簡稱為涉案賽事活動)。針對該涉案賽事組織者在其賽前宣傳、招商、門票銷售等工作過程中,以及賽事現場假冒“武林風”活動,欺詐公眾,進行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為,本所作為河南廣播電視臺法律顧問并受其委托,發表法律聲明如下:
一、河南廣播電視臺通過制作、播出“武林風”系列電視節目,以及通過以“武林風”作為標識和品牌組織的系列武術比賽活動,已使“武林風”在武術比賽活動中與河南廣播電視臺具有了特定的密切聯系。任何單位或個人非經河南廣播電視臺授權,在其所組織的武術比賽活動中通過直接或間接使用“武林風”之標識,以及用其他方法,明示或暗示其活動是河南廣播電視臺舉辦的“武林風”系列武術比賽活動,或是與河南廣播電視臺“武林風”關聯的武術比賽活動,對于河南廣播電視臺而言均構成不正當競爭,對于公眾而言就是欺詐。
二、涉案賽事活動違法行為如下:


1.涉案賽事活動在截止2019年4月13日之前實施的賽前宣傳、招商等工作過程中,大肆宣傳其“協辦單位”包括河南武林風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鄭州武林風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武林風龔艷麗搏擊俱樂部。以上三家公司均與河南廣播電視臺無關,也均未取得河南廣播電視臺關于其在組織武術比賽活動中使用“武林風”之標識及品牌的授權。河南武林風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雖然曾在部分商標類別搶注了“武林風”商標,但是經河南廣播電視臺依法維權,其搶注的第38類、第41類商標已被撤銷;對于河南廣播電視臺申請撤銷其搶注的第35類商標的案件,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也已于2019年3月26日一審判決河南廣播電視臺勝訴。該公司企圖限制河南廣播電視臺在“武林風”系列電視節目中使用“武林風”標識的案件,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也已于2019年3月16日終審再次判決其敗訴。經查鄭州武林風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也通過注冊“中國武林風網”等方式故意誤導和混淆其與河南廣播電視臺“武林風”品牌之間的關系。龔艷麗女士雖然是“武林風”賽事名將,但其俱樂部名稱并不包括“武林風”之前綴,也并不因龔艷麗女士曾參加“武林風”賽事活動就取得了相應授權。根據賽事現場顯示的該俱樂部名稱,其中也無“武林風”之前綴。涉案賽事活動的此種宣傳、營銷就是借該三家公司名稱中的“武林風”三字,故意暗示該活動與河南廣播電視臺久負盛名的“武林風”系列武術比賽活動的關系。







特此聲明。
河南薈智源策律師事務所
黃 琨 律師
2019年4月18日
(原題為《嚴正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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