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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一化工企業被指違法經營危化品:5年前曾發生爆炸致9死
最近江蘇全省都在進行化工企業的安全生產檢查整頓。不過,近日現代快報記者接到反映,稱南通如皋市有一家雙馬化工有限公司,曾經在2014年4月16日發生爆炸事故導致9人死亡數人受傷,并因此被吊銷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可是后來卻又無證從事危化品的經營活動,且數額巨大。據了解,南通市應急管理局已經將對此事的調查結果公布在網上,并要求全市部署全面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針對危險化學品經營的排查工作。目前當地警方也已經介入調查。

被應急管理部門認定非法經營危化品
時隔 5 年后,雙馬化工再一次進入公眾的視線,源于南通市應急管理局的一份通報。
2019 年 2 月 22 日,南通市應急管理局在網上發出了 “關于對如皋市雙馬化工有限公司舉報核查有關情況的通報”。通報稱,2 月 13 日,南通市應急管理局收到群眾面呈的《關于舉報如皋市雙馬化工有限公司無證經營危險化學品的舉報函》,舉報如皋市雙馬化工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苯胺)經營活動。

經過南通市應急管理局派員對舉報情況開展調查,發現舉報情況基本屬實。并依法依規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通報稱,雙馬化工購進苯胺,然后再轉銷給南通新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應急管理部門已經查證從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期間都存在此類購銷行為,“經營數額巨大。”
2014 年爆炸后 雙馬就被吊銷危化品生產許可證
4月15日,現代快報記者趕到位于如皋市東陳鎮的雙馬化工,從外面看,企業內幾座大型生產裝置都已生銹,企業內人員稀少。
該公司總經理孫某拒絕進行當面采訪,而只是做了簡單的回應。另據了解,該企業法定代表人冒某(女)曾因 2014 年 4 月 16 日的安全生產事故被判緩刑。
據了解,2014年4月16日,雙馬化工員工違反操作程序,在硬脂酸造粒裝置底部椎體上進行焊接作業,導致造粒系統內硬脂酸粉塵發生爆炸,并引發連續爆炸,造成整個車間燃料,導致廠房倒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數人受傷。
而經過省政府事故調查組深入調查,其造粒裝置未經過規劃建設以及環評等手續,也是企業自行建造。這起慘痛的事故發生后,該企業就被吊銷了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5年來,雙馬化工一直未從事危化品的生產,而主要從事一些非危化品的經營。同時,該企業也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現代快報記者從如皋市應急管理局了解到,企業獲得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需要再領取“危化品經營許可證”。但是被吊銷了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后,就自動不具備危化品經營資格了。
據了解,苯胺是一種用途廣泛的化工原料,有強烈氣味,易燃易爆,有毒。對水體可造成污染。屬于危化品范疇。
為何敢無證經營?
在南通市應急管理局的通報中,明確提到:“涉事企業缺乏主體責任意識。該案件暴露出雙馬化工缺乏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作為曾經發生較大安全事故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竟然從事危險化學品的無證經營,說明雙馬化工仍未充分吸取事故教訓,法律觀念淡薄,底線意識缺乏,導致觸碰法律紅線。”
“新邦化工在雙馬化工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的情況下,仍長期通過其購入危險化學品,同樣存在法律觀念淡薄的問題。”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在南通市局通報后,如皋市應急管理局局長也對雙馬化工及其所處的如皋市東陳鎮政府相關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4月16日上午,現代快報趕到位于如皋市長江鎮的新邦化工,但是該企業負責人以不在廠區為由拒絕了采訪。據了解,新邦化工屬于雙馬化工的子公司。但是,雙馬化工出于何種目的要成為新邦化工所需苯胺原料的中間商?知情人稱,其目的可能是 " 掏空 " 新邦。但涉及企業機密,也不便多說。
記者從新邦化工幾位員工處得到了另一個回答,因為雙馬化工發生爆炸被吊銷危化品生產許可,但是其原來預訂了很多苯胺。因為新邦具有危化品生產許可證,所以雙馬后來就把準備自用的苯胺轉銷給了自己實際控制的新邦化工。
如皋市應急管理局危化科負責人戴擁軍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其實,雙馬化工是可以申請獲得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的。“雖然企業的生產許可被吊銷,而且也不可能再獲得,但是經營許可只要申領,獲得是不難的。”但是按照我國的相關法規,一旦申領獲得危化品經營許可證,重點是在日后的監管上,其一切危化品經營活動都得納入政府職能部門嚴密的監控之下。“或許,雙馬是不想被管,才沒有主動申領危化品經營許可吧。”
應急管理部門所說的數額巨大,到底是多大?據相關人員稱,肯定是千萬以上,具體數額目前由公安機關掌握。此外,有人在網上稱,其實雙馬化工無證經營危化品的時間不止于2017年1月到2018年5月,在更早前可能也有此行為。
公安部門表示會公布案情進展
在電話里,雙馬化工的總經理孫某也向現代快報記者解釋了向新邦化工銷售苯胺的事。
他說,這其實是一種總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資金拆借”行為。新邦化工當時缺錢,雙馬出面購進苯胺,再提供給新邦化工,只是一種內部資金拆借。
本質上,這就和雙馬借錢給新邦,新邦自己去買苯胺是一樣的。據稱,在實際操作中,都是新邦的采購員去跟真正的苯胺供應商直接談,貨也是從供應商處直接發給新邦。
那么,為了資金拆借,為何非要把自己列為一個危化品經營者呢?現代快報記者從監管部門了解,相關的進出貨憑證和發票顯示,苯胺先是由雙馬購進,過了一段時間,苯胺由又從雙馬銷到新邦,中間的流程是非常清晰的。
“是該憑證據說話,還是憑解釋說話呢?”而且監管部門人員也認為,這也讓人看出雙馬化工對于監管法規的“無視”,豈不知紅線不能隨便踩踏?
15 日下午,現代快報記者也來到了如皋市公安局,宣教科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安部門在接到應急管理部門移交的案件后,目前已立案,正在偵查階段。現代快報記者從相關方了解到,由于案情重大,公安部門已經請檢察院、法院等進行了會商。如皋市公安局人員表示,相關案情的進展,他們會在如皋市公安局的官微上實時公布。
(原題為:《曾發生爆炸致 9 人死亡,如皋這家化工企業時隔 5 年又被指違法經營危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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