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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調研走進民政部:社會救助立法工作亟待推進
2019年3月26日,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調研組在張春賢副委員長的帶領下來到民政部,就社會建設領域尤其是民政領域立法的相關情況開展調研。調研組具體聽取了民政部的立法工作匯報和相關意見、建議,與民政部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溝通、交流,張春賢副委員長作了講話。
民政部副部長唐承沛向調研組匯報說,“民政部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大力推進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認識和站位不斷提升、組織領導不斷加強、工作落實從實從嚴,取得了明顯成效。”
張春賢副委員長指出,“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社會建設領域尤其是民政領域的立法任務繁重,民政部為此做了大量工作。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要與民政部一起,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做好民政領域的立法工作。”
調研過程中,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何毅亭,副主任委員宮蒲光、景漢朝等也發表了意見。
社會救助立法工作亟待推進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將社會救助法列為一類立法項目,并明確社會建設委員會負責聯系起草工作,充分體現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保障基本民生的高度重視和關心。”
唐承沛副部長介紹說,立法規劃公布后,民政部高度重視,開展了一系列準備工作,主要包括深入研究重點難點問題、認真評估《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情況、研究起草法律草案等。唐承沛副部長就社會救助法起草過程中的重難點問題進行了梳理。“一是社會救助法的法律框架是應當從社會救助的系統性、整體性角度出發進行設計,還是仍按‘8+1’的制度結構進行設計,這一問題還需要研究;二是目前引起社會關注的‘福利捆綁’問題及其造成的懸崖效應’,解決辦法尚未明確;三是支出型貧困問題有待解決;四是家庭經濟狀況核查難影響了救助對象認定的準確性;五是低保等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下放的問題有待研究;六是監督機制還需要完善。”
對此,張春賢副委員長表示,“社會救助領域的立法應當具有緊迫感。2014年通過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法律位階過低,尚不能全面規范和調整社會救助領域的各種關系;其次,無論站在完善國內法律的角度,還是借鑒國外立法、滿足實踐需求的角度,都有必要出臺社會救助領域的法律,這對于鞏固脫貧攻堅的成果也具有重要意義。”
如何具體推進社會救助法的立法進程?張春賢副委員長從三個方面提出了建議。“第一,社會救助制度的設計要充分考慮國家的財力支撐情況,要具有可操作性,建議研究后準備具體的方案;第二,要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第三,要注意借鑒國際上的成熟經驗,吸收地方實踐中的成功做法,還要有專業的輔助力量,希望有相關專業的研究分報告作輔助支撐。”
全面修訂村委會與居委會組織法勢在必行
村民委員會和城市居民委員會是我國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是我國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的基礎性法律。其中,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于2010年10月修訂過,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于1990年施行后幾乎沒有作大的修改,2018年對這兩部法律的修改只是將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的任期從三年改為五年,其他的內容沒有改動。
據唐承沛副部長介紹,兩部法律目前均有某些規定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不相適應。“我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主要存在三大問題。一是隨著我國農村經濟利益格局發生深刻調整,農村出現大量新型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農民對村級組織的依賴程度減弱,這對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的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隨著農村改革發展的深入,不少村集體掌握的經濟資源越來越多,這對村委會干部隊伍能力的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村民政治參與的熱情日益高漲,村民更加關注政治、文化、社會利益,更加注重表達個人利益訴求和參與村民小組、自然村公共事務,因此如何進一步擴大村民在各方面事務中的有序參與也是需要研究的問題。”
唐承沛副部長提出了修改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五點考慮:一是在法律中引入“社區”的概念,同時將法律名稱修改為“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二是突出堅持和加強黨對社區居委會工作的全面領導;三是根據民法總則關于特別法人的規定完善相應制度,為居民自治提供充分保障;四是健全社區居委會組織體系,明確社區居委會的組織結構;五是規范和發展社區居委會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等。
對此,張春賢副委員長表示贊同,并著重強調要做好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修改工作。“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已頒布實施近30年,目前已經無法適應現實的工作要求。地方上為了應對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解決實際問題,已經就城市居委會組織和工作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創新,在立法過程中應充分調查研究。”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仍需完善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于1996年頒布實施。隨著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于2012年作出修改,多個省份完成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的修訂或制定了養老服務條例,為老年人撐起了“權利的天空”。
“2012年修改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首次在法律上明確了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到目前,我國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包括法律政策體系基本確立,養老服務多元供給格局正在形成,養老服務市場全面放開,養老服務質量明顯好轉等。”唐承沛副部長就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情況作了簡要匯報,同時唐承沛副部長說,我國養老服務產業目前仍處于起步階段,還面臨著不少具體問題需要解決,“比如,目前還存在法規、政策之間不協調,養老服務供給結構不合理、發展不均勻,行業監管較為薄弱等問題。”
對此,張春賢副委員長首先強調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重要性。“國際上一般認為,60歲以上人口超過總人口的10%,或65歲以上人口超過總人口的7%,就標志著國家或地區進入老齡化社會。截至2018年年末,我國60歲以上人口約2.49億人,占總人口的17.9%,65歲以上人口約1.67億人,占總人口的11.9%。盡管已經修改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但是人口形勢的快速變化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思考和重視快速老齡化的應對,通過立法為老年人進一步提供相關保障。從域外經驗的角度來看,日本和德國的實踐經驗值得我們學習;從國內創新來看,全國各地出現了很多新做法、新成果。應當做好這方面的調查研究,要總結經驗,適當的時候可以發揮社會組織和專業協會在其中的作用,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障體系。”
此外,民政部還就未成年人保護相關立法中的重點問題提出了意見、建議,對慈善法的實施等工作情況作了匯報,并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適時開展對慈善法的執法檢查。
“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民政部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和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的工作理念,在推動民政領域的立法工作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績。”張春賢副委員長對民政部的匯報表示贊同,并指出,我們要共同努力,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真正落實到社會建設領域的立法和監督工作之中,共同推進社會領域法治建設。
(來源:《中國人大》雜志2019年第7期,原題為《人大調研:走進民政部共話社會建設領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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