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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偷子26年”續:當事母親起訴河南高院索賠295萬
因為23年前作出的一份結論錯誤的親子關系鑒定報告,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被重慶一位丟失兒子的母親朱曉娟告上法庭。重慶市渝中區法院近日已立案。
1995年12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受蘭考縣公安局委托,對被拐賣兒童許盼盼與程小平、朱曉娟夫妻是否具有生物學親子關系進行了法醫學鑒定,其結論是:許盼盼和程小平、朱曉娟具有生物學親子關系。然而,2018年2月5日,朱曉娟拿到重慶警方的“鑒定文書”,鑒定結果顯示:盼盼與朱曉娟、程小平“親權關系不成立”。失散26年的親生兒子另有其人——來自南充的劉金心,被重慶警方親子鑒定,與朱曉娟、程小平“符合雙親遺傳關系”。 重慶警方的最新鑒定,推倒了此前河南省高院的鑒定。
朱曉娟有些難以接受這樣的現實沖突,“22年前,一紙親子鑒定,讓我從河南開封領回兒子,撫平了失子的傷痛;22年后,又一紙親子鑒定,哐當,親生兒子從天而降,發現之前一直錯養著別人的孩子”。(參見2018年3月29日《保姆偷子26年還回 親媽怒懟:她這是甩包袱》)

2018年9月,朱曉娟向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書,訴河南省高院侵權,請求法院判令河南省高院賠償她因侵權行為而給她造成的損失195萬元,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
朱曉娟在起訴書中稱,二十幾年前正是基于對河南省高院鑒定結論的無限信任,她誤以為尋回了丟失的兒子,撫平了“失子之痛”。但二十幾后又是一紙鑒定結論,把她已經愈合的傷口又撕開了一條血淋淋的口子。
“由于河南省高院的錯鑒行為,給我造成了無法彌補、伴隨終身的傷害?!敝鞎跃暾f,“如果說經濟損失尚可計量,那么在生理和精神層面上的損害以及整個家庭被改寫的命運將永遠無法被修復和逆轉。為了這23年的含辛茹苦,為了一個母親的不屈和尊嚴,我特提起訴訟,希望還我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

她向法院申請免交減交或緩交訴訟費,但是重慶市渝中區法院審批未予以通過,“他們認為我既不是低保戶也不是殘疾人,不符合減免或緩交訴訟費的條件”。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當事人自動撤訴處理。
(原題為:《保姆偷子26年續:當事母親起訴河南高院索賠29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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