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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回應“演出券質疑”:商業廣告禁入校園,將調查

主辦方:寫“正”字是為了大數據統計
否認學校老師有利益關聯
昨日,華商報A05版刊發《多所小學發演出券家長質疑被“套路”》報道,學校給孩子發了一張音樂童話劇的券,憑此券家長購票,可免費帶一名學生入場,票的背面注明:每位同學看完此劇后以《誠實的我》為題寫篇作文或畫幅圖畫。不少家長去了劇院后發現買不到低價票,吐糟被“套路”了。還有家長質疑是否存在學校老師“吃回扣”的情況。
昨日,華商報記者再次來到西安人民劇院,劇院主管業務的副經理崔先生說,劇院認為《絲路精靈九色鹿的傳說》是一部好劇,所以想推出去,這次演出是與陜西省民間藝術劇院、另一家負責營銷推廣的公司一起合作的,最后票務收入由三方分享,“寫‘正’字是為了大數據統計,我們想掌握一下哪些區域的學生喜歡來劇院看演出。與老師沒有利益關聯。”
28歲的底先生是營銷推廣公司的營銷負責人,他說,他所屬公司的名字叫南昌夢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公司總部在南昌,本次演出他負責票務營銷推廣工作。
不過,華商報記者在網上并未搜索到該公司的更多信息。
底先生說,券是他們公司制作的,背面要求學生寫觀后感作文的話也是他們寫的,“初衷是為了更好賣票。”底先生表示,他們的營銷人員在推廣時會在學校門口直接將券發給學生,也會將票給學校老師,希望老師發給學生,“我會讓老師留我的電話,請老師來劇院免費看演出,如果覺得演出不錯,希望老師回去在班上多給學生宣傳。我們想賣出更多的票,但老師沒有收取利益。”
學校老師:想去就去 不想去就不去 是自愿的
對以上說法,家長并不買賬。昨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長給華商報打來熱線,他說,孩子在東前進小學上學,“4月4日,娃回家帶了一張演出的券,就是這個《絲路精靈九色鹿的傳說》,說是班主任在班上發的,每人一張,還說希望清明節與家長一起去看。”
“以前就發過,沒去過,這次孩子催得緊,說老師都說了。我一想萬一別的同學寫作文了,我娃沒看,咋寫作文,就帶娃去看了,買了188元的票。”這名家長說,看完后,孩子說看不懂,也覺得沒法寫作文,“商業性太強,太讓人反感了!”
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長反映,自己的孩子在文景小學上學。“4月4日,娃放學后帶回來一張《絲路精靈九色鹿的傳說》券。”這名家長說,他看到家長群里,不少家長都說班上的老師給孩子發了演出券。
昨日,華商報記者聯系到文景小學的一名老師,這名老師表示:“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是自愿的。”對于記者問到的其他問題,這名老師不愿多說,沉默了好一會兒以后掛了電話。
昨日,華商報記者將此事反映給西安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商業廣告進校園的行為是不允許的,教育局將馬上介入調查此事。
(原題為:《不允許商業廣告進校園 馬上調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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