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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抖音網(wǎng)紅被前男友刺死案開庭,“是否預謀”成爭論焦點

抖音女網(wǎng)紅陳某在寧波慈溪市鬧市區(qū)被前男友吳某刺扎多刀身亡8個月后,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4月3日在慈溪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吳某故意殺人案,未當庭宣判。
“不管怎么樣,我要向陳某父母說聲對不起,但我不請求你們原諒。也對我父母說抱歉……如果判死刑我也接受,我愿意把器官捐出去。”1991年出生的被告人吳某在庭上稱。
據(jù)檢方指控,被告人吳某2017年與被害人陳某成為男女朋友,后分手。吳某為求復合多次糾纏陳某,遭拒絕后懷恨在心。2018年8月1日20時許,吳某在慈溪新浦鎮(zhèn)被害人工作地點附近等陳某,看見陳某坐上轎車后駕車尾隨。陳某在新都匯附近下車,吳某戴口罩、帶尖刀,在新都匯52號附近追上陳某,強行將陳某推入一店鋪。在店內(nèi),吳某不顧陳某反抗,持刀連續(xù)捅刺其腹部、頸部等,致使陳某頭臂干被刺破,因急性大失血死亡。之后,吳某向慈溪市公安局投案,供述主要犯罪事實。
22歲的陳某是一名舞蹈老師,被害后,其抖音賬號粉絲、點贊劇增,不少網(wǎng)友通過這樣的方式悼念她。2018年8月8日,該賬號顯示“已重置”,所有內(nèi)容被清空,賬號顯示點贊數(shù)311萬,粉絲50.4萬。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注意到,吳某是否預謀殺人、自首情節(jié)能否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成為控辯雙方的爭論焦點。
檢方提供的證據(jù)顯示,案發(fā)當天20時50分,吳某與陳某發(fā)生爭執(zhí),吳某戴黑口罩、一只手用紅色衣物纏繞。20時56分,他將陳某推進一家店鋪,兩分鐘后持刀從店鋪跑出。
吳某在庭上稱,他想與陳某復合,但陳某不愿復合,還要叫保安。他將陳某推進店里后,告訴陳某自己有刀,讓她不要叫,陳某不聽,他就一刀捅到她腹部,為的是讓陳某不再叫喊,被刺的陳某仍在喊叫,他就繼續(xù)下手……
檢方提供的證人證言顯示,吳某第一刀刺向陳某時,陳某慢慢下滑,吳某又用力刺向陳某,有多刀刺在頸部。店鋪老板當時拿拖把打吳某,試圖讓他停手,但吳某一直行兇,直到陳某完全倒地才跑出門,此時黑色口罩掉了下來。
據(jù)被害人家屬委托的訴訟代理人上海新惟律師事務所梵颙律師介紹,法醫(yī)鑒定陳某被刺十余刀,其中一刀刺穿喉部、兩刀刺穿胃壁。
檢方的證據(jù)顯示,吳某在逃離店鋪過程中扔掉刀,駕車離開,中途臨時停車,用光盤擋住車牌。后投案自首。

公訴人稱,2018年7月26日,吳某在超市買了兩把刀,其中一把在案發(fā)前威脅陳某、陳某朋友后扔了,另一把行兇時用的刀放在車內(nèi)。案發(fā)當天,吳某給陳某發(fā)過三條短信,分別為“你不要逼我,我命都可以不要”,“你一定要逼我弄出人命”,“你完了”,又給自己表姐發(fā)了“我要弄死她”的短信。他在當天買口罩的行為,也可證明是有預謀犯罪。
案發(fā)后,吳父向警方提供了吳某在醫(yī)院普通精神科就診的證明,以及醫(yī)生開的藥。
對此,梵颙律師表示,吳某就診時間為2018年7月27日,就是想借“精神病”逃避法律制裁,更說明存在預謀,“醫(yī)生開的藥并沒有啟封,也從側(cè)面證明了這一點。”
公訴人稱,經(jīng)調(diào)查詢問,吳某村里的人明確表示沒聽說吳某及其家屬有精神病史,吳某單位同事也表示吳某沒有精神方面異常。
吳某辯護人表示,吳某事發(fā)前只想威脅陳某,殺害陳某屬激情犯罪,并非有預謀;案發(fā)后存在自首的情節(jié),請法庭在量刑時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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