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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一區政府被判返還民企3800萬元,半年過去了還沒執行
2017年12月27日,大連市中院判決旅順口區政府返還大連瑞昊置業有限公司3800多萬元及利息。2018年9月30日,遼寧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瑞昊公司是我們在大連搞項目時成立的公司,3800多萬元沒還,現在企業陷入困局。”4月2日,湖北襄陽一民企副總王淑功說。
3日,大連旅順口區三澗堡街道辦一周姓負責人回應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稱,他很忙,沒空說這個事。
遼寧省高院和大連中院的判決書載明,2013年1月18日,經旅順口區政府同意,三澗堡街道辦事處(甲方)與大連瑞昊置業有限公司(乙方),簽訂《大連市旅順口區小黑石村旅游生態養老項目合作協議》。協議約定:甲方負責征收土地與改變土地性質事宜,確保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乙方在2013年至2020年期間投資150億元,負責項目的立體開發。協議簽訂后,乙方在2013年分三次向甲方支付了3800多萬元。

王淑功向上游新聞記者介紹,公司投入3800多萬元后,項目無法進展,根本原因是三澗堡街道辦事處并沒有確保他們取得土地使用權。上游新聞記者梳理判決書發現,截至大連中院作出一審判決時,案涉土地尚未完成土地一級整理,亦未進入招拍掛程序,合作協議中約定的項目處于停滯狀態。
取得不了土地使用權,大連瑞昊置業有限公司將三澗堡街道辦事處的上級大連旅順口區政府告上了法庭。隨后,兩級法院作出如上判決,同時還解除了合作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大連旅順口區政府始終辯稱,合作協議是合法有效的協議,大連瑞昊置業有限公司應該履行協議。
4月3日,王淑功對上游新聞記者說,判決之前是拆遷搞不下來,公司履行不了協議。現在判決下來了,政府不還錢,“再不執行判決,我們準備向法院申請,將旅順口區政府列為‘老賴’。”
(原題為《大連旅順口區政府被判返還民企3800萬 半年過去了還沒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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