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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熊貓血”女子獻血被多抽100毫升?血站:正調查
熊穎琪 張月朦/北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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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依據我國獻血法采血量一般為200毫升最多不超過400毫升的規定,血站并沒有違規采血。但是對于血站工作人員是否有未經獻血者同意的情況下,將200毫升采血量升至300毫升的行為,尚無明確回復。
4月2日,有網帖稱,湖南郴州的小倩獻血因發現其屬于罕見血型,被采血工作人員強行多抽100毫升。網帖引發網友關注。4月3日,北京青年報記者致電涉事的湖南省郴州市中心血站,宣傳科工作人員回應,目前已對此事介入調查。



郴州市中心血站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承認,涉事采血站是其單位。4月3日,郴州市中心血站宣傳科工作人員回應北青報記者,目前已對此事介入調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九條規定,血站對獻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過400毫升,兩次采集間隔期不少于6個月。嚴格禁止血站違反前款規定對獻血者超量、頻繁采集血液。
北青報記者4月3日致電郴州市衛計委,醫政科工作人員介紹,獻血過程中,獻血者有知情權,血站也有告知的義務。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依據我國獻血法采血量一般為200毫升最多不超過400毫升的規定,血站并沒有違規采血。但是對于血站工作人員是否有未經獻血者同意的情況下,將200毫升采血量升至300毫升的行為,尚無明確回復。
(原題為:《網帖稱熊貓血女子獻血被多抽100毫升 血站:正在調查》)
責任編輯: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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