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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放火案”受害人律師:回憶太痛,促使原告接受調解

4月2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推送案情通報,稱“杭州保姆放火案”受害人訴涉事小區開發商、物業公司等的生命權糾紛案,原告已于3月18日申請撤回對其中六被告的起訴,法院經審查準許;另經法院主持調解,原告與被告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杭州綠城海企實業有限公司已就該案糾紛達成調解協議,兩被告已履行協議確定的義務。
“該案共開了三次庭前會議,最終在法院主持下,原告與被告陸續達成調解協議,因為簽了保密協議,賠償金額等不便透露。”原告代理人、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杰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
2017年6月22日清晨,杭州“藍色錢江公寓”2幢1單元1802室發生火災,該戶女主人朱小貞及其三個孩子遇難,保姆莫煥晶逃生,男主人林生斌當時不在家。
當天,警方調查明確火災為放火案,莫煥晶有重大作案嫌疑。2018年2月,杭州市中院以放火罪、盜竊罪并罰,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1萬元。莫煥晶上訴后,浙江省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經最高院核準,莫煥晶于當年9月21日被執行死刑。
2018年5月,林生斌及朱小貞的父母朱恒仁、徐枚枝以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杭州綠城海企實業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等為被告,向杭州市中院提起生命權糾紛民事訴訟,請求判令九被告賠償1.3億元,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計23557440.8元,財產損失41000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80000000元,并賠禮道歉。其中,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為“藍色錢江公寓”提供物業服務,上海洋晨家政服務有限公司是介紹莫煥晶來林家的中介公司,其余被告包括涉事小區的房地產項目公司,以及負責設計、監理、提供消防設備的機構等。杭州市中院隨后裁定駁回其對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的民事起訴。
林杰告訴澎湃新聞:“除了已達成調解協議,林生斌同意撤訴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也想結束此事——近兩年了,每次提到都會勾起他痛苦的回憶。到目前,該案的刑事、民事訴訟都已告一段落,接下來,他會平靜一段時間,然后開始新生活。林先生讓我代表他,對長期以來關心案件進展的社會各界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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