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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不能再姑息“吃小朋友”的蹦蹦床了

3月31日下午15時許,河南虞城縣遭遇塵卷風襲擊,導致現場一游樂蹦蹦床被刮倒。截至目前,事故造成2名兒童死亡,20人受傷,其中1名傷情較重的兒童已轉至重癥監護室救治。
有人說:像這樣的“塵卷風”屬于小概率事件,屬于“意外”。其實回顧一下新聞,就明白游樂蹦蹦床或者充氣城堡“吃小朋友”的悲劇已經發生過太多太多:
2008年5月,銀川市名人廣場發生了一起狂風卷走充氣城堡的事故,造成3名幼兒和1名成人受傷,其中1名兩歲半的幼女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
2014年7月12日,在青島即墨,大風將一充氣城堡掀翻,兩個孩子被壓在充氣城堡下,一名兒童當場死亡,另一名孩子腿部骨折。
……
色彩鮮艷的城堡,在被空氣吹脹之后,富有彈性,孩子們可以在上面盡情的玩耍蹦跳。但是,美好的童年回憶和悲劇僅有一步之遙,死神屢屢將手伸向這種“大玩具”。
這種充氣蹦蹦床是屬于監管的盲區里。1994年時,國家公布過《游藝游樂設施安全管理規定》, 但該規定僅僅適用于高空、高速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游藝機和游樂設施,主要是用于高空纜車、小火車等游樂設施,當時根本沒有把充氣蹦蹦床納入監管范圍。這導致高空纜車等游樂設備是按照特種設備進行安裝、驗收和強制安檢的,而充氣蹦蹦床一直在監管的視野之外。
因為監管有空白,所以充氣蹦蹦床變成了一個幾乎沒有門檻、沒有安檢的經營項目,隨便誰花幾千塊錢租買這么一套設備,在集市、在小花園甚至在路邊,就能做起生意。有的就是粗粗用幾塊磚頭壓一壓,有的拿幾根繩子系一系,作為特種設備的強制國家檢測是沒有的。整個蹦蹦床行業一直處于高危運營中:事前沒有安檢,事后難有賠償保障。
這就形成了一個悖論:因為蹦蹦床不屬于傳統的“有危險”的游樂設備,所以沒有強制安檢;但是正因為沒有強制安檢,充氣蹦床反而成為“有危險”的游樂設備,幾乎年年出事故。
這么一個危險的“大玩具”放在公園里,希望家長自覺抵制是不行的。已然造成了這么多悲劇,特別是這次的慘案,通過視頻傳播讓全社會知道了蹦蹦床的“殺傷力”,對這個持續多年的安全隱患不能夠再姑息遷就心存僥幸。必須利用這次契機將這個行業納入強制安檢的范圍,不合格的必須清除,以杜絕悲劇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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