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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教授為本科生授課情況好的高校,在資金分配中予以傾斜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江西省教育廳官網獲悉,該廳近日發布一則《關于建立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教授為本科生授課情況發布制度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要求全省各普通本科高校(不含獨立學院)發布教授數量和其占專任教師數比例,以及教授為本科生授課情況。《通知》指出,將教授為本科生授課情況作為本科教學督導的重要指標,對為本科生授課情況好的高校在資金分配、項目申報、成果評比中予以傾斜。

各普通本科高校:
為貫徹落實全省高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本為本”,引導教師回歸教書育人本位,經研究,我廳決定建立普通本科高校教授為本科生授課情況發布制度。現通知如下:
一、建立制度的意義
發布制度的建立是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的若干意見》(教高〔2005〕1號)《關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12〕4號)《教育部關于加快建設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的意見》(教高〔2018〕2號)文件精神,強化本科教育的基礎地位,完善普通本科教學質量監測體系,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
二、發布內容
1.適用范圍:全省各普通本科高校(不含獨立學院)。
2.教師隊伍結構情況:包括學校專任教師數,其中教授數量及其占專任教師數比例。
3.教授為本科生授課情況:包括為本科生授課教授數及其占學校教授數比例、授本科課程數(含課程門次、學時學分)及其占學校本科開課課程數比例。
4.教授為本科生授基礎課情況:包括為本科生授公共基礎課課程數(含課程門次、學時學分)及其占學校本科開設課程數比例、為本科生授專業基礎課數(含課程門次、學時學分)及其占學校開設本科課程數比例。
三、發布程序
1.數據報送。每年3月30日前,各高校向省教育廳報送上學期數據;每年9月30日前,各高校向省教育廳報送上學年數據。
2.匯總整理。省教育廳安排專人負責上報數據匯總整理。
3.公開發布。省教育廳每年4月份、10月份分別向社會發布各高校上學期和上學年教授給本科生授課情況,也將通過不同方式向教育部和省政府匯報教授授課情況。
四、工作要求
1.確保數據準確。各高校要認真執行相關文件精神,把教授為本科學生授課作為一項學校常態制度,安排專人負責數據上報并確保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數據應與教育部的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臺的相關數據保持一致。
2.強化監督引導。將教授為本科生授課情況作為本科教學督導的重要指標,省教育廳將對數據報送不真實、不準確、不及時,為本科生授課比例低的高校進行通報,并要求整改;對為本科生授課情況好的高校在資金分配、項目申報、成果評比中予以傾斜。
3.嚴肅發布紀律。數據必須由省教育廳發布,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發布。
江西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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