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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康:空置稅不能代替房地產稅,征收房地產稅沒有法理障礙
“這么多年一直有人說房地產稅的推行有法理上的硬障礙。但實際上比照國際上的案例,從實踐和理論上來說,征收房地產稅是沒有硬障礙的。”
3月27日,博鰲亞洲論壇2019年年會在海南博鰲舉行。媒體見面會上,對于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金融研究所所長吳曉求日前表示的“從理論和法律層面都找不到征房地產稅的理由”,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原院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作出上述回應。
3月26日,吳曉求在博鰲亞洲論壇上表示,作為一個經濟研究者,自己一直在思考房地產稅的基礎是什么,但目前還沒找到, “實際上房價高是因為土地值錢,那么土地不是我的,即使上面的建筑是我的,但為什么要對我征稅呢?怎么把這個邏輯捋清楚非常重要”,“從理論和邏輯上說,我沒有找到開征房地產稅的理由”。
對此,賈康認為,開征房地產稅認為有硬障礙的原因在于土地只有使用權,土地的最終產權不歸個人所有為何還要將房產和地產結合形成房地產稅。但是中央政策文件表述的房地產稅不是廣義上的,是保有環節的稅,這個稅在英國稱為市政稅,在日本稱為固定資產投資稅,怎么叫只是技術上的問題。但實際上比照國際上的案例,從實踐和理論上來說,征收房地產稅是沒有硬障礙的。
此前,國務院參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原副部長仇保興曾表示,遏制房地產投機、房地產泡沫是一個長期、艱巨的任務,應拿出房地產稅分類進行,率先出臺能夠精準遏制投機的消費稅、流轉稅、空置稅,然后再從容考慮物業稅。
對于空置稅,賈康表示,空置稅的邏輯有道理,但是空置和非空置的認定要可行,操作起來有爭議,比如有的說看住房電表轉不轉,如果半年都不轉就認為空置了,如果按照這樣的角度判定就非常簡單了,房主在房間里接一個小電器電表就轉起來了。比如說派一個大巴盯著這個房間有沒有人出來,但都非常難準確界定,所以要有一個非常嚴密的政策配套。所以如何認定空置是一個難題。如果能設立空置稅,但是也不能替代房地產稅,因為房地產稅經過國際上的運轉來看是一個穩定的稅收,能夠成為政府的穩定財政收入來源,要匹配中國再分配機制的優化,匹配中國從地方社區開始的公民公共事務參與意識和民主化機制的培育,是一個非常綜合的機制。從這個意義上說,提出探討空置稅絕對不能否定房地產稅的必要性和按照中央要求推進立法的總體安排。
對于房地產稅推進的時間表示,賈康表示,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穩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改了一個字,總的給人感覺還是穩字當頭,不能出亂子。穩步比穩妥更接近于實操,要邁步子了,不僅強調要妥當,還要有步驟,從這個意義上體現就是離啟動和立法更接近了一下,按什么樣的步子邁出第一步還是要等權威信息。
賈康稱,人大立法任期五年現在過去一年多,在這一屆內一定要立法,其個人認為一審啟動以后一定將草案公之于眾,接受全社會的意見建議。“這個意見建議一定會創歷史記錄,把所有的代表觀點梳理出來之后要開電視廣播直播的聽證會,不要光講論證本身,還要講依據,這是中國進步里邊必須全社會成員參與的一種必須做好的稅收法定,這個過程中各種各樣的觀點最后要形成的不是絕對正確,但是能夠形成最大公約數的落到操作方案上的文本。第一批進入實際操作的要用經濟手段替代行政手段,其他區域就可以慢慢設施。”
對于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于3月25日在2019經濟學家年會?中改院論壇上提及的房地產稅目前處于起草階段,還沒有形成共識,意見分歧不小的說法,賈康表示,有不同意見一直存在,過去接觸到的,在爭議上有免稅部分的安排就有不同思路。
賈康表示,目前討論的較多的方式有按照人均多少平米來免征、第一套房扣除后征、避免離婚潮又提出單親家庭扣第一套房,雙親家庭扣兩套房,最終還是爭取形成一個最大的公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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