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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房產中介發布虛假房源“沒人管”要追問到底
記者近日在山東濟南等地調查發現,房產中介發布虛假房源的現象普遍存在。一套照片成為多套房源共用的“實景”、相同房源價格相差數十萬元、10個房源半數是假的……為何要這么做,中介說“先用‘條件好’‘價格低’的假房源把客戶吸引過來,獲得客戶的電話和微信后,可以精準推銷位置、價格相近的房源。”為了推銷房源,有的中介還偽造房屋交易價格,誘導客戶盡快成交。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現象,在很多城市、在許多房產信息平臺上存在(3月21日《中國青年報》)。
媒體曝光的以上行為,法律早已不是空白。2010年,當時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簡稱《辦法》)明確規定,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職業規范,恪守職業道德。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泄露委托人的個人信息,謀取不正當利益”。
而不少房產經紀人卻滿不在乎。“沒人管,大家都這樣,大不了撤下來。”這倒是道出了行業混亂的根源。
因為“沒人管”,發布虛假房源成了行業“明目張膽”的操作套路,絲毫不帶羞恥感的從業操守,連“潛規則”的遮羞布也懶得遮,反倒讓依法從業本分經營的房產中介陷入困境;因為“沒人管”,逼著買房人、租房人在多次被“釣魚”后,練就了火眼金睛,依然真假難辨;因為“沒人管”,讓有房可居這一基本民生需求,變得難上加難。
要對“沒人管”追問到底。
誰該管?《辦法》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房地產經紀活動的監督和管理。同時,行業組織有自律管理責任。
該怎么管?行業組織通過自律和向職能部門反映建議來管理,那么職能部門呢?《辦法》清楚地指出,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應當通過現場巡查、合同抽查、投訴受理等方式,采取約談、記入信用檔案、媒體曝光等措施,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進行監督。《辦法》還給了職能部門監管的“牙齒”,包括記入信用檔案、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消網上簽約資格、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手段。可惜,有的地方壓根不用,“老虎不發威,就被當病貓”。
為什么不管?既然誰該管是清楚的,該怎么管也告訴了,那,為什么不管的問題,就應該好好質問這些部門。“管”是法律賦予的不可推卸的職責,那么“不管”就不該白白“不管”。《辦法》規定,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房地產經紀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誰該為亂象負責,公眾等待這個名單。
(原題:《對房產中介發布虛假房源“沒人管”要追問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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