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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私家車故意阻礙消防車執(zhí)行任務,車主被警方記分并罰款
澎湃新聞記者 謝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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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大足區(qū)一輛消防車3月12日晚執(zhí)行任務時,遭遇一輛私家車阻礙。消防員接連喊話警示后,該車仍不避讓,消防車最后只能強行超車。大足區(qū)公安局工作人員3月21日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事后,警方將該私家車駕駛員進行傳喚,并對其記分罰款。
3月12日19時30分許,大足區(qū)一輛執(zhí)行任務的消防車,警燈閃爍行駛在大足城區(qū)道路上。見此,沿途車輛紛紛避讓。當該消防車行駛到大足區(qū)棠鳳路城南初級中學路段時,遭到前方一輛黑色小轎車的阻礙。
警方提供的視頻顯示,黑色小駕車當時占據(jù)著左側快速車道,壓制了消防車的行駛速度,消防車右側車道陸續(xù)有其他兩輪車、電動車等行駛,不適合高速行駛。執(zhí)行任務的消防隊員立刻使用喊話器連聲警示,示意黑色小轎車讓行,但該車無動于衷,仍然在前方穩(wěn)步前行。
大足區(qū)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民警說,無奈之下,消防車駕駛員最后只能強行超車。支隊得知該情況后,值班民警立即進行核實,并將該私家車駕駛員代某傳喚至支隊。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警方提醒,故意不避讓消防車、警車,阻礙其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可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jié)嚴重的,造成了嚴重后果,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會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李聞鶯
校對:丁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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