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廣東一男子登山后生火煮面引燃山林,判賠471萬元獲刑二年
南方都市報
字號
這將是男子曾某吃過的史上最貴的一碗面。
因為兩年前露宿廣東珠海鳳凰山,生火煮面引發山火,近日曾某不僅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同時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判賠償生態林植被恢復費用人民幣共4717522.86元。

事情發生于2017年12月15日,曾某攜帶登山設備及打火機、鐵鍋等物品,在廣東珠海鳳凰山塘抱石水庫尾附近一山腰平地處搭建帳篷宿營及生火煮面。
同月20日18時許,被告人曾某再次來到此處生火煮面,因未及時熄滅灶臺內余燼,在山風作用下余燼復燃并引燃山林,曾某因撲救無力而逃離下山,以致過火林地面積達76.9530公頃,燒毀的林地屬于省一級生態公益林、商品林。

珠海香洲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曾某的行為已涉嫌失火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曾某的行為造成鳳凰山林地原有植被和種植條件被嚴重毀壞,破壞了生態公益林的永續利用性及其所承載的生態功能,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在沒有法律規定的適格主體提起訴訟情況下,該院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依法對被告人曾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追究曾某失火行為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
被告人曾某對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認定的事實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并表示將盡力賠償。
(原標題: 為吃一碗面,男子花了471萬元!還被判了2年!)
責任編輯:宋蔣萱
校對:余承君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