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國內研究數據國外找,代表呼吁生物數據別再“出口轉內銷”
“目前我國發(fā)表在國際期刊上的文章,幾乎一半與生命科學有關。要在頂級期刊發(fā)表論文,將研究數據提交給歐美幾大生物數據中心,是國際通行的做法。”中科院上海營養(yǎng)與健康研究所研究員、生物醫(yī)學大數據中心主任李亦學初略估計,多達數千TB的生物學數據目前存儲在國外生物數據中心,背后則是成百億元的國家科技投入。
另一個“怪象”是,通過“出口轉內銷”,國內同行在國際平臺上實現了國內難以實現的數據共享。
“除了缺乏共享平臺,我們更缺乏共享文化。”全國人大代表、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院長、中科院院士李林14日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呼吁,我國應建立自己的生物醫(yī)學大數據管治體系。
我國生物數據利用基本是“出口轉內銷”
“我國是名副其實的生物‘數據大國’。”李林告訴記者,自開展人類基因組研究以來,我國已產出大量與人類及醫(yī)學相關的基因組及其他組學研究數據,僅存貯在國際基因數據庫的組學數據中,就有30%以上來自中國。
一方面是最大生物數據輸出國,另一方面我國卻嚴重依賴國際數據開展研究。
我國大量生命科學研究的基礎計算工作,不僅依賴國外的分析軟件,還往往依賴國外數據中心存儲的大規(guī)模科研數據。2006年,14條海底光纜受地震影響,中美間國際通訊受阻,國內一時不能訪問美國國立生物技術信息中心(NCBI)網站,導致嚴重依賴國外數據資源的我國生命科學研究受到極大影響。
李林說,我國有若干運行較好的數據庫,但真正能夠整合大量國內數據的公共數據庫不多,而且規(guī)模有限,基本不具備相互共享、整合并提供大規(guī)模數據服務的能力。
國內生物數據共享文化缺乏,被認為是造成“出口轉內銷”現象的重要原因。海量的生物醫(yī)學大數據散落于機構甚至個人手中,碎片化或孤島化嚴重,狀況已持續(xù)數十年。
“在生物大數據領域,我國缺乏從國家層面對生物大數據進行有效管理、利用的體制、機制和支撐環(huán)境,這已經嚴重威脅我國生物數字主權。”李亦學在查閱國家已公布的6項與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相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后發(fā)現,某些機構、企業(yè)為了一己眼前利益,漠視國家管理規(guī)范,違規(guī)將大量基因資源和檢測數據輸送境外。
應平衡共享應用與隱私保護
“造成上述現象的原因很多,核心問題,是缺乏國家級公益性、規(guī)模化、權威性的數據標準管理創(chuàng)新服務技術體系及配套的基礎設施。”李林說。
2016年12月,國家發(fā)改委聯(lián)合8部門發(fā)布的《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十三五”規(guī)劃》,將“國家生物醫(yī)學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方案列入5個后備項目之一。
“一個人身上大約有300萬個單核苷酸多態(tài)性(SNP)位點,隨著基因檢測技術的發(fā)展,理論上只需大概75個,換言之,只需要1/40000的SNP位點信息,就可鎖定某個人。”李林坦言,生物醫(yī)學大數據的共享應用與隱私保護相互博弈,面臨技術與倫理挑戰(zhàn)。“好比‘雞’和‘蛋’的關系,希望依托平臺建設,結合國際經驗與我國現狀,建立我國生物醫(yī)學大數據管治體系,從國家層面上抓落實,做到既保證數據安全,又促進共享應用。”
按照設想,李林認為體系包括完善基于數據安全與隱私權益的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標準;加強國家數據相關管理部門與設施技術體系的合作與協(xié)同;同時要設置數據安全與倫理委員會及各級單位的信息安全部門,督導、引領并落實國內生物醫(yī)學大數據的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
李亦學也希望,通過平臺建設,能夠慢慢培養(yǎng)國內科研圈的科學數據共享文化。
(原標題:國內研究數據國外找,代表呼吁——生物數據利用別再“出口轉內銷”)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