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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訴后在網上辦案平臺留言誹謗法官,寧波男子被處司法拘留
澎湃新聞記者 葛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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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買房稅費糾紛訴請被駁回,原告陳某在網上案件辦理平臺上留言辱罵被告、法院和法官——澎湃新聞(www.kxwhcb.com)3月13日從寧波余姚法院獲悉,陳某已因侮辱、誹謗司法工作人員被處司法拘留15日。
2016年10月,原告陳某向某房地產公司全款購買一套預售房。2018年5月,國家稅收政策調整,將原11%的增值稅稅率調整為10%,原告認為其支付的房款中包含按11%繳納的增值稅款,于今年1月將房地產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被告退還代為多收的1%增值稅8400余元。
立案起,陳某一直通過“移動微法院”參與訴訟。“移動微法院”是浙江法院系統的網上案件辦理平臺,當事人通過微信小程序進入平臺后可進行立案、查詢、在線庭審、申請執行等。
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在購房合同中約定計價方式為建筑面積*單價,增值稅政策調整不影響總價,于2月駁回原告陳某的訴訟請求。判決后,陳某在“移動微法院”案件庭審版塊針對法院和法官多次發表粗俗、惡毒的侮辱性語言。
在此前的審理期間,陳某曾在“移動微法院”案件庭審版塊留言,辱罵被告,稱被告“是沒有道德沒有規矩的流氓公司”,法院通過“移動微法院”向其送達《告知書》以示警告,強調“移動微法院”是“掌上法庭”,并告知發表侮辱性言論應承擔的法律后果。
因陳某明知“移動微法院”是法院的掌上法庭,在法官明確告知法律后果的情況下仍發表惡毒語言文字對法院、法官多次辱罵,余姚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等規定對其處以司法拘留15天。
責任編輯:謝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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