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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議:加強自媒體傳播立法,確定網絡言論自由的法律邊界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獲悉,全國人大代表、西安工程大學校長高嶺向大會提交了《關于加強自媒體傳播立法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
《建議》指出,“自媒體行業及用戶快速發展,形成網絡空間意識形態工作和輿論工作的復雜局面,輿論危機和輿論風險有可能來勢兇猛、聲勢浩大,也可能悄無聲息、暗流涌動,處理好這樣的復雜局面,對凝聚人心、鞏固全黨全國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意義重大。但是,我國有關規范自媒體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相對滯后,輿情處理陷入‘封’‘堵’‘刪’‘滯’,缺少先發優勢。”
《建議》還具體分析了我國自媒體傳播領域的主要問題:(1)自媒體言論失范侵犯他人合法權利,言論失實侵犯他人名譽權,言論過界侵犯他人隱私權。(2)網絡謠言泛濫,由于自媒體本身傳播空間的開放性,造謠傳謠的范圍被無限擴大,自媒體謠言日益泛濫。(3)自媒體環境受到污染,自媒體平臺上各種各樣的信息充斥其中,不乏有許多垃圾信息,污染眼球,拉低了受眾的審美水平,不利于受眾的身心健康發展。(4)自媒體擁有越來越多隱形的未成年人用戶,大量的“三俗”內容會誘導未成年人采取一些非理性的行為,給社會的文化建設帶來一些看得見和看不見的隱患,動搖文化立國的基礎。(5)由于缺乏特別制定的規范自媒體言論的基本法律法規,使得大量濫用網絡言論自由造成的問題得不到及時良好的解決。
為此,高嶺代表在《建議》中提出了加強自媒體傳播立法的建議:“完善網絡言論的相關立法,以高層級法律形式確定法律規制的效力和權威。出臺相應具體專門的網絡言論自由規制法律,注重實際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形成基本法律為主,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規定為輔助的專業立法體系。確定網絡言論自由的法律邊界,讓每個公民在網絡空間進行個人活動時有法可循,政府監管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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