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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禁塑”一箭離弦:分行業分類別開展,消費生產兩端發力
塑料制品在為消費者購物提供便利的同時,也會對環境造成巨大影響。在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一些代表委員對塑料污染防治、快遞綠色包裝等提出了不少建議提案。全國人大代表、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廳長鄧小剛對記者表示,從2019年起,這種情況將在海南省發生根本改變。
據悉,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已聯合印發《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全面啟動禁塑工作。
系統謀劃和部署
“限塑”“禁塑”大不同
“據初步統計,海南省每年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量為11萬噸-12萬噸,其中省內產量約6.5萬噸。“禁塑”已成為全球保護環境的共識和共同舉措。”全國人大代表、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廳長鄧小剛介紹,海南出臺“禁塑令”,是加強塑料廢棄物污染防治的必要工作,也是積極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重要舉措之一。
中央12號文件明確提出,“要全面禁止在海南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鄧小剛指出,現在關于全生物降解產品還沒有全國標準,其他省份也沒有相關標準,所以海南要創新,要制定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全生物降解的地方標準。
據了解,早在2008年10月實施的《海南經濟特區限制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中就已開啟“限塑”工作。但由于消費習慣、生產成本等原因,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消耗量和使用量的變化形勢并不樂觀。
“限塑工作對大型商超有明顯效果。據統計,近年來海南大型商超塑料袋的使用量約降低2/3,但對于農貿市場作用不大。”省生態環境廳土壤環境管理處副處長張靜介紹說。
那么,“限塑”和“禁塑”工作的主要區別是什么?海南省“禁塑令”制定的特點又是什么?
據了解,海南“限塑令”只強調了通過經濟手段鼓勵使用替代品和限制相關塑料制品的使用,強調的是限制,在監管執法方面并沒有采取處罰措施。而“禁塑令”強調的是禁止,注重從地方法規、標準、檢測認證、替代產品的生產能力和供應、閉環執法等多個環節系統謀劃,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
“‘禁塑’令將對違反海南經濟特區關于禁塑相關法規和地方標準的一些生產銷售行為,動用最嚴厲的處罰權來進行處罰,力求通過系統的謀劃和執法監管,能夠在真正意義上在海南實現由過去的‘限塑’走到今天我們在名錄范圍內的‘禁塑’。”鄧小剛說。
先易后難
分行業分類別穩步推進
“禁塑”工作量大面廣,如何“塑”戰速決?鄧小剛表示,將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分行業、分類別穩步推進“禁塑”工作。
《方案》從建立協同推進“禁塑”工作機制、完善政策法規體系等七大方面確定了21項“禁塑”工作任務和4項保障措施,為海南現階段至2025年期間的“禁塑”相關工作劃出了“路線圖”,并在多方面嘗試進行突破和創新。
首先是在全省黨政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學校、大型國有企業等單位食堂及主要旅游景區、大型超市、大型商場、醫院等行業和場所,禁止提供、銷售和使用列入名錄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其次是制定名錄,逐步推進,到2020年底前,在全省范圍內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列入名錄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
完善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海南將在今年年底制定出臺《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同時出臺第一批《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產品標準和檢測標準體系,明確什么塑料制品是可以全降解的,什么是不可降解的。并出臺相關產業鼓勵政策,推動全生物降解產業發展。
對于強化市場監督執法的閉環管理問題,海南將從“嚴格生產準入”和“禁止島外進入”兩方面杜絕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產銷售和使用;并利用大數據管理平臺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可追溯體系,推動市場監管執法信息化和全閉環管理。
此外,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機制,海南將利用全省“禁塑”工作管理大數據平臺,推動建立多部門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實現技術研發、企業信息、產品檢測認證、標準規范、全流程追溯、監管執法、監督舉報等信息在統一平臺進行管理和調度。
多管齊下
消費端、生產端齊發力
對于“禁塑令”的施行,老百姓最關心的就是替代產品的使用成本和便利性問題。
“如果有了物美價廉的替代品,我們對于禁塑工作并不排斥,也會樂意接受”,海口市民朱阿姨表達了自己對于“禁塑”工作的擔憂,“如果替代品價格過高,會對生活成本造成進一步的壓力”。
據了解,目前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原料價格是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兩倍,怎么實現替代產品在市場和價格上讓老百姓樂于接受?
鄧小剛指出,將通過擴大規模和補貼政策等方式,增加替代產品的市場總供應量,從而降低相應成本。也就是說,通過經濟杠桿的辦法,既讓替代產品使用成本降下來,又要促進更多人選擇綠色低碳生活,多多“拎起菜籃子、提起布袋子”。
那么,海南省現在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生產能力如何?海南省塑料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省每年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和制品使用量大約12萬噸。其中島內生產能夠滿足的是6.5萬噸,占55%,剩下的要靠島外輸入。對此,省塑料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設備、技術都沒問題,關鍵是原材料。通過技術改造升級,原來生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制品的企業都可實現轉型發展,這樣既達到了“禁塑”的目的,也達到了扶持企業發展的目的。
記者從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現在正在開展全生物降解企業的招商工作,2019年底前計劃實現市場40%-50%的生產能力,以保證本島替代產品市場的供給。
據介紹,為保障“禁塑”工作開展后群眾生產、生活各方面的需求,海南將通過設立產業引導基金,扶持生物降解行業中小型創新型企業;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示范基地,組織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引進先進企業與本地企業合作,形成島內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產能力,從而培育良好的產業和市場環境,保障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替代生產和“禁塑”工作順利實施。
除了消費端以外,為倒逼生產端參與建立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回收利用體系,《方案》還明確提出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這將督促生產和銷售企業利用其銷售網絡回收廢棄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對回收的塑料制品進行資源化利用,提高回收利用效率。
(原題為:《將“限塑”升級為“禁塑”,分行業分類別開展 海南“禁塑”一箭離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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