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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治實施報告:法律體系應強化對數字平臺勞動者的保護
新就業形態下勞動權益保護存在“勞動關系難以認定”等問題。
近日,《中國法治實施報告(2025)》在京發布,為法治中國實踐提供系統的“年度體檢”。報告建議,隨著平臺經濟的崛起,法律體系應該在社會保險、就業權利和收入保障等方面進一步強化對數字平臺勞動者的保護。
澎湃新聞注意到,前述報告分四大部分,共20個報告和10篇名家評案,多維度全景式展示了2024年中國法治運行的客觀情況。其中,北京大學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研究所所長葉靜漪教授受邀撰文“2024年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實施報告”。
報告指出,相關研究顯示,我國已連續十幾年成為全球第一大網絡零售市場,平臺經濟催生的零工就業模式給傳統勞動法體系帶來挑戰。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調查,目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達8400萬人,占全國職工總數的21%。
隨著我國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就業形式正在成為穩就業的重要渠道。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引擎。報告指出,在我國,新就業形態下勞動權益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平臺用工法律關系復雜、勞動關系難以認定、部分平臺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過長,職業傷害等安全保障措施和人身損害賠償規則有待完善、算法管理規則有待完善、部分從業人員未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等。
報告同時指出,2024年,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也展現出新的趨勢和突破。新就業形態下的勞動關系認定問題更為復雜。
數據顯示,2020—2024年,全國法院共受理新就業形態民事糾紛案件約42萬件。“在勞動爭議案件中,主要的爭議焦點依舊在于勞動關系的認定。”前述報告表示,在新就業形態領域,勞動用工模式發生很大變化,在管理方式、工作時間、報酬支付等方面呈現出靈活性、多元性、技術性等新的特點,造成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所涉情形復雜多樣,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判斷困難。特別是,實踐中還存在有的企業規避建立勞動關系的現象。
報告舉例說,有的平臺企業將相關業務“連環外包”,有的企業通過誘導勞動者注冊為“個體工商戶”并訂立承攬、合作協議等方式,規避勞動法律法規和用人單位責任,進一步加劇了準確判斷的難度,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裁判標準的統一。
報告表示,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指導性案例,聚焦外賣騎手、網絡主播、代駕司機等群體的勞動關系認定,回應了新就業形態下勞動爭議熱點問題。
前述案例明確,勞動關系的核心在于對勞動管理的支配性,強調“用工事實優先”原則,力圖遏制企業規避勞動關系認定的行為,同時防止勞動關系認定的泛化。案例覆蓋了平臺經濟的主要行業和常見用工模式,聚焦勞動關系認定中的爭議點和復雜情形,提出了“從屬性+要素式”的認定思路,為解決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提供了裁判基準。
“該批指導性案例反映了對勞動法和經濟法的實質正義追求,為規范平臺企業用工、保護勞動者權益以及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指引。”報告認為,隨著新就業形態的持續發展,未來對勞動者保護的法律體系仍有較大改進空間,“為彌補當前制度的不足,立法應該聚焦于完善法律框架、促進就業公平以及切實保障勞動者權益。”
報告還提及,面對當前新就業形態的發展以及“內卷”情形下勞動者維權難的問題,未來也要考慮將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納入公益訴訟的范疇,以避免因法律限制,在群體權益受到侵害時無法提起群體性的公益訴訟導致勞動者舉證困難或經濟壓力大而放棄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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