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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味電子煙禁令實施三年:線下“熟客生意”和線上“灰色交易”依然盛行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2022年5月1日起,為進一步加強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監管,規范市場秩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促進產業治理法治化、規范化,國家煙草專賣局制定了《電子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提出包括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產品、禁止利用自動售貨機銷售電子煙產品、實施產品追溯制度、要求包裝標注警語等在內的多項監管措施。現在三年時間過去了,《辦法》中重要條款的落實情況如何?電子煙使用者的認知有了怎樣的變化?
記者在實地走訪中發現,盡管國家明令禁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部分正規門店雖公開宣稱合規,但線上隱蔽交易及微商渠道,卻為“水果味”電子煙提供了流通土壤。

商場里的電子煙鋪位。總臺中國之聲記者 李楊 攝
在幾個熱門商圈的電子煙品牌專賣店,大部分品牌門店在顯著位置都會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標識,并明確提示產品僅限煙草口味。當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詢問是否有水果味電子煙彈時,門店工作人員都明確表示,店內銷售的產品均為煙草口味。
店員1:開了這么多年,我們都是正規的店,都是有證的。我們這里不可能有水果味的,違法的事情肯定不能做,更不要說賣給未成年人了。
店員2:你選勁大的還是勁小的?
記者:我想買點水果味的,涼的。
店員2:沒有,尼古丁含量沒那么高,所以我們出了這個。煙草局不讓我們出尼古丁含量高的。

店鋪內的禁煙宣傳。總臺中國之聲記者 李楊 攝
王先生是一位電子煙的長期消費者,他告訴記者,雖然線下門店基本都設置了未成年人銷售限制。但是在線下門店中,水果味電子煙的銷售呈現出明顯的“熟客導向”。“在門店里,未成年銷售限制和健康警示的標語都存在。在線下的電子煙店里,一般只會對熟客或者買很多次的人才會銷售一些水果味電子煙,在其他情況下,像生人等,是不會進行售賣的。”
記者經過多方了解后發現,禁令之下,“水果味”電子煙確實沒有絕跡,而是轉到更為隱蔽的線上渠道。王先生也提到,有些商家仍然通過網絡平臺開展電子煙銷售活動。“網絡平臺上的很多商家會打擦邊球來售賣電子煙。我之前通過網絡平臺搜索‘蛋’或者其他關鍵詞,就能搜到電子煙彈空倉的照片。和商家取得聯系后,對方說會發全新的過來,這個關鍵詞和圖片都是為了掩人耳目用的。”

社交平臺上銷售電子煙的廣告
“90后”的姜先生在2020年接觸到電子煙,最近兩年,他發現購買渠道越來越少,最方便的就是社交平臺。
姜先生表示:“那段時間我也不知道該去哪里買,同事是在社交平臺上買的。我加了之后就去那個賣家的社交平臺里,每天更新各種口味的電子煙信息。選好之后,把數量跟賣家說好,轉賬給賣家,對方就會把電子煙直接寄給我。我現在主要就是通過這種方式來購買。”

社交平臺上銷售電子煙的廣告
電子煙消費者小張也向記者透露了他的購買經歷:這些微商通常活躍在社交平臺、社交媒體群組或二手交易平臺,交易過程多在線上完成,通過快遞或跑腿送達。
小張說:“基本上都在微商那邊買,都是一些網紅牌子,在年輕人里很受歡迎,特別是在酒吧里面抽的人比較多。但是大家都在網上下單,線下交易很少。”

正在選購電子煙的消費者。總臺中國之聲記者 李楊 攝
這一說法與部分線下門店工作人員透露的信息相印證。某個電子煙門店店員在強調自家門店合規的同時也直言,非正規渠道的“水果味”電子煙在市場仍存在供應鏈。“市場上還是有水果味流通的,那些肯定都是通過微商、代購完成的,都是這些小途徑搞來的貨。”
日前,復旦大學健康傳播研究所控煙研究中心負責人鄭頻頻教授發布了《電子煙管理辦法》實施效果評價報告。報告顯示,電子煙營銷領域仍存在明顯的監管漏洞,其中就專門提到了消費者仍然可以在線上購買電子煙。

正在選購電子煙的消費者。總臺中國之聲記者 李楊 攝
鄭頻頻介紹:“《辦法》規定了不能賣調味電子煙,我們也發現售賣調味電子煙的門店的確是明顯減少了,這是我們看到做得好的方面。但同時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比如《辦法》已經禁止了線上售賣電子煙,但是我們在九成以上的門店里都看到,在門店有一個二維碼,下次就直接可以線上購買。在我們所走訪的三分之一的門店里,還是可以購買到調味電子煙,可能不擺在上面,但是詢問的時候,他們在柜臺下面會拿到那種禁售的非國標電子煙。”
在一家電子煙門店,前來購買電子煙的李先生表示,當初覺得電子煙危害小,從傳統香煙轉到了電子煙,而且購買電子煙只會選擇合規渠道,不敢在線上購買。“我平時都是去實體店購買,一般會選大品牌,煙油成分要透明,最好是有第三方檢測報告的。還沒有通過社交平臺或者微商買電子煙,畢竟風險太大。那些渠道的產品質量沒保障,萬一買到假貨或者劣質煙彈,對身體傷害更大。”

社交平臺上銷售電子煙的廣告
鄭頻頻向記者表示,很多人認為電子煙更加健康,可以幫助戒煙,這種誤解在社交媒體平臺上不斷強化。“我們也采集了社交平臺上的一些文本數據,發現如果以電子煙為關鍵詞,查出來的信息當中,85%都是營銷的,真正講電子煙危害占的比例并不高。而且營銷也有各種各樣的策略,有情感上的,有明星同款的,還有宣傳電子煙的健康益處。我們覺得應該必須包含的警示信息卻很少,大概只有四分之一,而且營銷可以做得非常豐富多彩,但是警示信息只是做的純文本,而且量也非常少。”
鄭頻頻進一步解釋,從調查結果來看,電子煙使用者中普遍存在“國標的電子煙危害不大”等錯誤認知。“有的認為吸的是國家標準的電子煙,危害就已經不大,甚至沒有危害了,或者電子煙沒有二手煙問題。我們發現這些錯誤理念在吸電子煙人群當中還是非常高的,而且這些理念也和觀察到的電子煙門店一些營銷以及社交媒體當中的營銷高度契合,實際上對公眾的認知存在潛在的誤導。”
在鄭頻頻看來,吸電子煙危害健康并不是一句玩笑話。
鄭頻頻表示:“尼古丁本身就有成癮性,可能會增加發生腫瘤,會發生心血管疾病以及肺部疾病的風險。對于青少年來講,會影響身體發育、肺部發育,尼古丁的成癮性還會影響大腦的發育。它也存在二手煙的問題,對于青少年包括一些未吸煙者,可能從吸電子煙轉向吸傳統卷煙,甚至雙重使用。”
《電子煙管理辦法》實施超過三年,可以看到的是線下門店數量銳減、國標產品主導市場,監管成效初步顯現,但線上隱形營銷、調味煙灰色交易等問題突出。鄭頻頻認為,應該保證《辦法》的每一項都能夠落到實處,對于電子煙管理辦法的執行力度要加強,同時加強社交媒體的管控力度。
鄭頻頻表示:“比如,口味電子煙就應該嚴格控制,線下門店放個二維碼進行線上銷售也應該嚴格禁止。現在已經把電子煙作為煙草來進行管理,對電子煙廣告的監管應該等同于對煙草廣告的監管。其實在門店,在社交媒體當中都看到,是把電子煙作為一種時尚娛樂的標簽,事實上跟口味一樣,都會增加對青少年的吸引力。社交媒體中存在著大量的電子煙營銷內容,應該加強社交媒體對于電子煙營銷內容的監管機制。也應該讓人們更多地了解電子煙的危害,來引領大家樹立正確的健康觀。”
(原標題:調味電子煙禁令下藏“熟客生意”,監管漏洞與健康誤導待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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