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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少年的她”,法院為9歲女孩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
單親媽媽對9歲女兒實行“棍棒教育”,女孩帶著一臉淤青去上學。
5月29日,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從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金山區檢察院”)獲悉這起案件。此前,經金山區檢察院支持申請,金山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為遭受家暴的未成年人撐起法治“保護傘”。
女童身陷家暴陰影
“我們班有個小女孩,昨天還好好的,今天來學校的時候,臉上都是青紫的痕跡,問她發生了什么,她支支吾吾的……”2025年3月17日,金山區檢察院“金港灣”未成年人檢察辦案團隊接到轄區某學校教師報告的線索,未成年女孩小怡(化名)疑似遭遇家庭暴力。接到線索后,檢察官立即到學校查看情況。
小怡戴著一副眼鏡,眼睛里閃爍著不安,臉上青紫的痕跡明顯,這是她給檢察官留下的第一印象。“沒人欺負我,是我自己的問題,我作業寫不好,才惹媽媽生氣的……”一開始,小怡這樣告訴檢察官。經檢察官和教師進一步溝通,小怡才一點點說出自己的遭遇。檢察官從小怡的描述中得知,小怡的母親數次對其使用暴力教育。于是,檢察官立即陪同小怡和教師前往公安機關報案,協助固定筆錄、傷勢照片及視頻等證據,同時,將該線索移送至區婦聯等單位。
在和相關部門共同走訪調查后,檢察官了解到,小怡母親李某(化名)在和丈夫離婚后便獨自撫養女兒小怡,但李某情緒管理較差,曾多次在輔導小怡作業學習時,以掌摑、腳踹、撕咬、拍打等方式對小怡實施家庭暴力。
“她媽離婚后一個人撫養女兒,她爸也不管,平時她媽情緒不太穩定,尤其是每次給孩子輔導作業時就更加失控,以前會罵孩子,后來就開始動手了,我說了她也不聽。”在小怡家中,小怡的外婆告訴檢察官。
啟動多元救助幫扶機制
因為母親李某的家庭暴力,小怡經常處于擔驚受怕的狀態,對其身心健康造成了一定負面影響。如何依法有效維護小怡的人身安全?檢察官想到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考慮到小怡作為未成年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檢察官與區婦聯工作人員一同聽取了小怡和其外婆的意見,最終確定由區婦聯幫助受害人小怡代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其后,金山區檢察院也作出了支持小怡、區婦聯向區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決定。
最終,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意見。“禁止被申請人李某對受害人小怡實施家庭暴力……如被申請人違反上述禁令,本院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34條規定,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3月19日,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
為更好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金山區檢察院與婦聯、公安機關、教育局等多部門溝通協作,就解決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以及未來長遠發展等問題,啟動多元救助幫扶機制。
公安機關依法就李某毆打未成年子女行為對其開展訓誡,教育局組織學校為小怡進行校內課業輔導及心理疏導,婦聯安排家庭教育指導老師對小怡及其母親李某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等。
此外,為持續動態跟蹤了解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情況,依托金山區檢察院聯合區委組織部、區委政法委共簽的檢地協作機制,區檢察院檢察官同時受聘為小怡所在街鎮的“特約網格員”,納入小怡居住地樓組長、網格員管理平臺。
后續,檢察官也將作為“特約網格員”持續關注小怡是否繼續遭受侵害,并在履職中做好強制報告制度的宣傳,引導居委會工作人員及時報告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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