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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談教師遲到1分鐘被罰:教學事故緣何變“輿情事故”
近日,自稱廣州某職業學院的教師在網上反映的兩起“教學事故”通報引發公眾熱議。其中一則通報顯示,某教師因上課遲到1分鐘,被處以當月扣除5個教學工作量、當學期績效考核扣10分的處罰;另一則是教師提前下課2分鐘的處理結果。相關信息迅速登上微博熱搜。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維護教學秩序的初衷本無可厚非。據報道,近一個半月時間,該校已經通報了六七起教學事故,大部分沒有爭議,比如監考玩手機、上課時間放視頻過長等,說明學校的制度框架還是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當遇到一些特殊情況時,處罰尺度的把握就顯得較為重要。
單純就遲到早退一兩分鐘來看,不少網友反應比較激烈。有的認為處罰過重,參考其他學校的規定,一般遲到5分鐘以內是會被認定為比教學事故程度要輕的“教學差錯”“黃牌警告”等;有的認為只是個案,該教師應該是“被針對”了,不然不至于如此小題大做;還有人認為,對比行政人員,一線教師承受著來自學生、學校、家長等多方面的壓力,動輒認定“教學事故”有失公平。
一則校內通報引發輿論嘩然,值得進一步追問的還有很多。例如,是否該教師經常遲到?教學秩序這樣抓是否科學?有沒有暢通的申訴渠道?“教學事故”背后是否還有別的“故事”,目前我們尚未知曉,有待相關方的進一步回應。單純就事論事而言,對于遲到早退一兩分鐘的教師,顯然有著更合理、更柔性的處理方式。貿然給予老師處罰和通報,不僅會影響個人評先評優和職業發展,還會挫傷學校廣大老師的積極性,與“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和管理原則背道而馳。
“教學事故”變“輿情事故”背后,有教師的無奈,也有管理的漏洞,更有社會的關切。從網友的角度來看,大家更為關心的不是細節,而是一線教師的生存處境好不好,他們急難愁盼的待遇問題、減負問題等解決了沒有。從這個角度來看,網上所給出的“一碗水端平”等意見建議,不乏借鑒意義,也有一定的可行性。近年來,中央三令五申明確減輕教師負擔,一些與教師有關的新聞事件頻頻觸發輿情,顯示出加強對教師的尊重和呵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期待其他學校也能以此事件為鑒,充分聽取師生意見,視教師為珍寶,讓尊師重教的氛圍更加濃厚。
當然,聯想到之前的“教師因救人上課遲到被處分”等輿情事件,廣大網友也需要擦亮雙眼、拭目以待,且慢“情緒上頭”,被成見和偏見牽著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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