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因IPO保薦執業違規,國泰海通被通報批評,中航證券遭書面警示
因在創業板IPO項目的保薦執業中存在違規,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海通”,601211)被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稱“深交所”)通報批評,中航證券有限公司(下稱“中航證券”)則被深交所書面警示。
5月23日晚間,深交所發布《關于對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稱,2023年5月8日,本所受理中鼎恒盛氣體設備(蕪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項目保薦人原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君安”),因國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證券,更名為國泰海通,賈超、陳金科為項目保薦代表人。
“經查明,國泰海通、賈超、陳金科在執業過程中存在五方面違規行為。”深交所指出,一是未充分關注發行人存在的重大內部控制缺陷,未對發行人財務信息的可靠性予以審慎核查,發表的核查意見不準確。二是未充分核查發行人研發費用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的核查意見不準確。
深交所進一步指出,三是未充分關注發行人收入確認存在的不規范情形,發表的核查意見不準確。四是對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資金占用流向以及關鍵崗位人員的資金流水核查不到位。五是未督促發行人及時披露對賭協議的特殊權利條款。
經深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深交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一是對賈超、陳金科給予六個月內不接受其簽字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處分。在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11月22日期間,不接受其簽字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信息披露文件。二是對國泰海通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深交所強調,對于當事人國泰海通、賈超、陳金科的上述違規行為及本所給予的處分,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誠信檔案。當事人應當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保薦業務執業規范和本所業務規則等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認真履行保薦職責,切實提高執業質量,保證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

中航證券方面,深交所發布《關于對中航證券有限公司的監管函》稱,2022年9月28日,本所受理了浙江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經查,中航證券在擔任項目保薦人過程中,存在五方面違規行為。
深交所指出,一是未充分關注并審慎核查發行人存貨管理相關內部控制不規范情形,發表意見不準確。二是未充分關注并審慎核查發行人研發相關內部控制不規范情形,發表意見不準確。三是資金流水核查不到位。四是對發行人與Certus集團交易等相關事項核查不到位。五是函證、訪談等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深交所決定對中航證券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深交所強調,中航證券應當引以為戒,采取切實措施進行整改,對照相關問題進行內部追責,并自收到監管函之日起二十個交易日內向深交所提交經保薦業務負責人、質控負責人、內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的書面整改報告。
與此同時,深交所發布《關于對保薦代表人毛軍、陳靜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稱,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對浙江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項目保薦代表人毛軍、陳靜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于毛軍、陳靜上述違規行為及給予的處分,深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誠信檔案。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