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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未盡撫養義務,兒子成年后拒絕贍養,父親離世后遺產如何分割
在家庭關系中,撫養與贍養本是雙向的責任與情感紐帶,但現實往往充滿復雜糾葛。吉坤婚姻繼承律師通過一起極具爭議的遺產繼承案件,帶您解讀撫養與贍養的深層關系。

30 年未盡撫養義務,兒子成年后拒絕贍養,父親離世后遺產該如何分割?
案件回顧
30 年情感空缺,一朝對簿公堂
1983 年,郭某與何某步入婚姻殿堂,次年,兒子小郭出生,為這個家庭帶來了新的喜悅。然而,好景不長,6 年后,這段婚姻走向破裂。經法院判決,小郭由母親何某撫養,父親郭某需承擔撫養費。
可誰也沒想到,自此之后的 30 多年,郭某仿佛從兒子的世界中消失了。撫養費分文未付,也從未探望過小郭。小郭成長過程中的教育、醫療等各項費用,全靠母親獨自承擔,四處舉債。生活的艱辛,讓小郭與父親之間的情感紐帶,在漫長的歲月里漸漸斷裂。
2005 年,郭某與譚某再婚,并在上海購置了一處房產,開啟了新的生活篇章。2019 年,郭某病重離世,在他病重期間,譚某悉心照料,陪伴他度過了生命的最后時光。而小郭,卻是通過法院通知才知曉父親去世的消息。
父親的離世,讓這段塵封多年的情感糾葛再次浮出水面,圍繞遺產分割問題,譚某與小郭在法庭上各執一詞,展開了激烈的爭論。

30 年未盡撫養義務,兒子成年后拒絕贍養,父親離世后遺產該如何分割?
法庭爭鋒
雙方各執一詞,究竟誰理虧
小郭在法庭上情緒激動:“太不公平了!他 30 年沒管過我,我上學、看病的錢都是媽媽借的?,F在他去世了,他妻子卻想獨吞遺產?!?在小郭心中,多年來父親的缺席,早已讓他對這份親情失望至極,如今面對遺產分割,他認為自己有權獲得應得的部分。
譚某也滿是委屈:“他生病這 5 年都是我在貼身照顧,兒子連個電話都沒打過?,F在來爭遺產,良心何在?” 譚某在郭某病重期間的付出有目共睹,她覺得小郭在父親生前不聞不問,如今卻來爭奪遺產,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
法官說理
從法律層面來看,贍養義務具有獨立性?!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這一義務并不會因為父母之前未履行撫養義務而免除。同時,法律也規定,在分配遺產時,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
在本案中,譚某在郭某病重期間,實際承擔了主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責任,并且在處理后事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基于此,她應當在遺產分配中獲得較多份額。
而小郭雖然在父親病重期間疏于履行贍養義務,既未提供經濟支持,也缺乏必要的情感關懷,但考慮到郭某在小郭未成年時不履行撫養義務,導致父子之間親情缺失,是造成小郭未能盡到贍養義務的重要原因。因此,法院在判決時,并未對小郭采取不分遺產的極端方式,而是酌情少分。
最終,法院判決郭某在上海的這一處房產,譚某繼承 80%,小郭繼承 20% 。這一判決,既體現了法律對贍養義務的嚴肅要求,也兼顧了案件中復雜的情感因素和實際情況,在法理與情理之間找到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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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說法
這起案件在網絡上引發了大量討論,網友們的觀點也呈現兩極分化。有人支持法院的判決,認為法律不提倡 “以怨報怨”,即便父母未盡撫養義務,子女仍需履行贍養責任,財產分割時綜合考量雙方責任履行情況及過錯,是合理的;也有人覺得對小郭不公平,認為郭某當年的行為傷害太深,小郭難以釋懷也是人之常情。
家庭關系的和諧,法律只是底線保障,更重要的是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理解、包容與擔當。希望每一個家庭都能珍惜親情,用愛與責任打破隔閡,讓家庭成為溫暖的港灣,而非利益紛爭的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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