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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義務缺失能否剝奪繼承權?法律為何仍判兒子繼承20%遺產?
父親離婚后“消失”十余年,兒子未成年時期未付一分撫養費;兒子成年后拒絕贍養父親,父子倆三十余年未曾來往,形同陌路。
可當父親驟然離世,多年未見的兒子卻突然出現,要求分割遺產。這件事您怎么看?
30年未見的兒子要求分遺產
1983年,郭某與何某步入婚姻殿堂,次年兒子小郭出生。然而這段婚姻僅維持了6年便破裂。
1989年,經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小郭由母親何某撫養,郭某需支付撫養費。但在此后的30多年里,郭某仿佛人間蒸發,既沒給過撫養費,也從未探望過小郭。

小郭的成長、教育、醫療等費用均由母親獨自承擔,“父親”這個稱呼,對小郭來說,只是一個空洞的名詞。
2005年,郭某與譚某再婚,兩人共同購買了位于上海的一處房產。
2019年,郭某重病離世,在他病重期間,譚某悉心照料其生活起居。而小郭,是通過法院通知才知曉父親去世的消息。
郭某去世后,譚某與小郭就遺產分割問題產生了激烈爭議。

法庭上,雙方各執一詞。
兒子小郭憤怒地說:“他30年沒管過我,我上學、看病的錢都是媽媽借的。現在他去世了,他妻子卻想獨吞遺產,這太不公平!”
而妻子譚某也反駁道:“他生病這5年,都是我在貼身照顧,兒子連個電話都沒打過。現在來爭遺產,良心何在?”
前夫的子女能來分財產嗎?
再婚家庭,前妻或前夫的子女能來分割財產嗎?
這個問題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也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
再婚家庭,如果之前的婚姻中沒有子女,財產關系相對簡單;如果在前一段婚姻中與前妻或前夫生育了子女,財產關系相對會復雜一些,處理不好的話會導致家庭矛盾。
根據《民法典》第1127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案中,小郭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是有權分得郭父的遺產的。但作為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本案中,譚某實際承擔了郭某的主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責任,且在處理后事中發揮關鍵作用,應當多分。
反觀小郭疏于履行贍養義務,既未提供經濟支持,也缺乏必要的情感關懷,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但鑒于郭某在小郭未成年時不履行父親的撫養義務而導致親情缺失,故對于小郭應當酌情少分而非不分。
根據《民法典》第1130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最終,法院判決上海的房產中,譚某繼承80%,小郭繼承20%。
再婚夫妻,家庭財產如何分配?
再婚夫妻,家庭財產如何分配?
根據《民法典》第1153條規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再婚夫妻之間的財產關系與普通家庭都是一樣的,按照民法典規定,一方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婚后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另外,如果男方和前妻的兒子尚未成年,再婚后和女方一起生活,會形成撫養關系,男方和前妻的兒子也會作為女方的繼承人繼承遺產。
如果沒有在一起生活,男方和前妻的兒子也可以從男方那里間接繼承這些財產。也就是說女方婚前的財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男方以及男方前一段婚姻的孩子可以直接或間接地繼承女方的婚前財產。
如果雙方再婚后,存在婚后的共同財產,需要先分割一半給男方,剩下一半作為女方遺產進行劃分,同樣的道理,男方和其兒子也是可以直接或間接繼承女方婚后的財產。
如何把財產留給想要給到的人?
那怎樣才能把財產給到想要給到的人呢?關鍵在于合理規劃和安排個人財產,并借助遺囑明確財產分配意愿。
我們要知道:遺囑的效力大于法定繼承。
遺囑是被繼承人依照自身意愿來處置其個人財產的一種法律行為,只要滿足法定的形式要件,遺囑就具備法律效力。
而法定繼承是在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或者遺囑無效等情形下,依據法律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以及遺產分配原則來確定繼承人以及遺產份額。

在存在合法有效遺囑的情況下,一般以遺囑為標準來確定遺產的分配;要是沒有遺囑或者遺囑無效,就適用法定繼承。
如果我們想讓財產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分配,就一定要提前訂立遺囑,并且,一定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根據《民法典》規定,遺囑有效需滿足以下條件:
其一,遺囑人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能夠正確認識和判斷自己的行為,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若遺囑人在訂立遺囑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遺囑無效。
其二,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欺詐、脅迫所立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內容無效。
其三,遺囑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例如,遺囑不能處分他人財產,否則處分他人財產部分無效。
其四,遺囑形式要符合法律規定。常見遺囑形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不同形式遺囑有相應法定要求。
只有同時滿足上述條件,遺囑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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