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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汝倫:康德和種族主義
去年是康德誕生三百周年,從他的祖國德國到世界各地,人們舉辦了許多學術會議來紀念這位偉大的哲學家,中國也不例外,有關康德的學術會議和學術演講絡繹不絕,一直持續到年底。這表明康德絕不是像艾倫·伍德(Allen Wood)說的那樣,是一個死去已久的人,對我們沒什么影響了。相反,遍及世界的種種紀念活動表明,康德還活在今天的世界中。如果康德在當今世界和未來仍有一定的相關性,那么是何種相關性?

康德(1724—1804)
很顯然,不可能是他建立在歐洲中心論基礎上的關于世界的種種設想和描述,正如哈貝馬斯在一篇紀念康德《永久和平論》發表二百周年的論文中所說的:“他的各種建議受困于種種概念困難,不再與我們的歷史經驗一致。”這也是為什么,康德哲學更多出現在大學的課程和學院哲學家的討論中,是學術工業的一個始終熱門的主題,卻很難在人們對當今世界的思考與討論中出現。如果這樣,為什么我們還認為他與今天的我們具有相關性呢?
不是因為今天的世界和哲學是如康德想象的那樣,而恰恰是因為他的哲學與我們歷史經驗不一致。康德認為,中國人和印度人不能從事哲學,因為他們沒有形成抽象思維的能力。如果他看到今天中國有那么多的哲學系,有那么多人在研究他的哲學,對他的崇拜無以復加,不知作何感想。
康德哲學的基本特征是普遍主義,康德的實踐哲學,無論是道德哲學、法哲學,還是政治哲學,以及他的歷史哲學,都是從假定的普遍人性出發。這也是西方學者通常的做法,他們總是將他們對人性的理解,看作普遍人性。這樣,他們就能將他們的理論或學說看作普遍人性使然,因而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是對事物本質的把握。但畢竟世界上還存在非西方的民族、國家與文化,西方人不能無視這個事實。盡管如此,他們在處理這個事實時,不是無視他者的“他性”,就是將他者視為低于西方一等或幾等的存在。這些他者由于低級的地位,沒有資格代表人類和人性;而只有最為高級的西方文化和西方種族才能代表人類和人性。這種普遍主義要求所有他者向支配群體認定的普遍標準看齊,從而建立一個對一切他人適用的普遍主義,而支配群體則保持它自己的同一性。這就是西方人總是以“我就是人類”的口氣說話的原因。
這種事實上的悖謬,在康德哲學中就有體現。主張普遍主義的康德,卻有嚴重的種族主義思想。康德的種族主義和海德格爾的法西斯主義一樣,是任何研究他們哲學的人都不能回避的問題。

《康德著作全集》
“種族”和“種族主義”是現代性的產物,在前現代,這兩個概念是找不到的。而康德,正是“種族”概念的發明者。從一開始,康德就有種族主義的思想,持一種種族等級觀。在一七六四年的《關于美感和崇高感的考察》中,康德筆下的西方各民族在美感和崇高感方面各有千秋,雖也有不足甚至可笑之處,但比起非西方民族,還是要高出許多。他對東方各民族(阿拉伯人、波斯人、日本人和印度人)還有一些肯定,但對非洲黑人卻是全盤否定:“非洲的黑人天生沒有超出愚蠢可笑的東西的情感。”(康德《關于美感和崇高感的考察》,李秋零譯,《康德著作全集》,第2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254頁)北美的印第安人被他稱為“野蠻人”,“所有這些野蠻人對于道德意義上的美都沒有什么情感”(同上,第255頁)。康德把英、法、德稱為“文明民族”,他們的特征是以文化特色為基礎,而其他民族的特征更多是以自然賦予的種族特征為基礎。
康德堅持不同人種的等級差異,由于他認為文化與種族的融合是違背自然計劃的(見康德《論目的論原則在哲學中的應用》,李秋零譯,《康德著作全集》,第8卷,第165頁),所以事實上種族的等級差異是不可消除的。康德把地球上的人類分為四個種族,即白人種族、黑人種族、北美印第安種族和亞洲—印度種族,這四個種族又分別發展為各個民族。他的種族生物學理論認為,人類被自然植入了一整套胚芽(Keime),這些胚芽包含不同的自然稟賦(Naturanlagen)。在不同的氣候條件下,適應氣候的胚芽被激活,使得某些稟賦得以發展,其他的稟賦則永遠蟄伏。“在人里面必定已經蘊藏著各種各樣的胚芽和自然稟賦,適時地要么發展要么被抑制,以便他會適應自己在世界上的位置。”(康德《論人的不同種族》,李秋零譯,《康德著作全集》,第2卷,第448頁)
康德的種族概念既是一個自然概念,也是一個歷史概念。康德認為,在研究自然與歷史時,因果解釋如果不夠用的話,就需要使用目的論判斷,將目的賦予自然與歷史,即自然與歷史本身具有目的,這樣,像自然與歷史這樣復雜的系統至少可以潛在地被理解。從目的論的觀點看,在不同的人類種族與民族,以及它們不同的自然稟賦后來的發展的背后,一定有著功能性的、自然的目的。
各種胚芽確保人類生命能遍布整個地球,確保目的與文化的差異性。鑒于任何一群人都只能部分表現作為一個整體的類的種種能力,人類必然要遍布整個地球,以不同的方式發展,這樣,所有自然稟賦能逐漸充分實現,人類能朝向它目的論決定的目的發展。康德反對種族與文化的同化和融合,而主張保持種族與文化的差異:“大自然使之成為自己法則的,不是它有意在不同種族的融合中造成相互類似,而是恰好相反,也就是說,在這類種族(例如白人)的某個民族中,不是在種族的形成中讓個性一往直前地相互接近,……毋寧說在這類部族中,甚至在同一個家族中,在身體上和精神上都無限地多樣。”(康德《實用人類學》,李秋零譯,《康德著作全集》,第7卷,第315頁)
但這絕不等于康德主張文化相對論和文化多元論,文化的差異與多樣是經驗的人類學研究的知識,必須從人類的根本目的——本體自由——來對它們加以評判。美洲黃種人顯示很少有發展文化的能力,似乎陷于原始的游牧生活方式不能自拔;黑人種族顯得只適合農業社會的土壤,他們甚至都缺乏“從事活動(特別是人們稱之為勤勉的活動)的沖動”(康德《論目的論原則在哲學中的應用》,第173頁)。在自然稟賦上,美洲人和黑人也許與其他人類差不多,但“美洲人和黑人是一個在精神稟賦上低于人類其他成員的種族”(康德《約·戈·赫爾德的〈人類歷史哲學的理念〉第一部、第二部書評》,李秋零譯,《康德著作全集》,第8卷,第67頁)。亞洲—印度各民族有相當高的發展文化的能力,但他們的發展停滯了,他們已經達到了他們的發展頂峰。只有歐洲白人才有能力將他們的文化發展到能建立共和自治政府和道德進步的地步。康德把最完善的公民憲政叫作人類的最終目的(letzter Zweck),而把倫理共同體或者目的王國稱為終極目的(Endzweck)。無論從這兩種目的的哪個來衡量,歐洲白人都是最有潛力、最進步、最有希望達到的。其他種族只有有限的潛力,甚至沒有潛力發展到這一步:“人類就其最大的完善性而言在于白人種族。美洲黃種人的才能已經較小。黑人就低得多,而最低的是一部分美洲部落。”(康德《自然地理學》,李秋零譯,《康德著作全集》,第9卷,第314-315頁)
這些赤裸裸的種族主義言論,對于早已熟悉作為普遍人權的鼓吹者和維護者的康德形象,并將他“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的主張銘刻在心、深受鼓舞的人,對于那些堅信康德是一個最典型的普遍主義者和世界主義者的人來說,顯然是一個“巨大的震撼”。康德的種族主義明顯與他的普遍主義道德哲學相違背,與他的實踐哲學存在著明顯的裂縫和不一致。一方面說“人是目的不是手段”,但另一方面又說:“美洲人和黑人不能統治他們自己,因此他們只配用作奴隸。”(康德《關于美感和崇高感的考察》,李秋零譯,《康德著作全集》,第2卷,第254頁)也就是說,實際上并非任何人都是目的,低等的美洲人和黑人就只能是手段。
如前所述,在《關于美感和崇高感的考察》中,康德公然說:“非洲的黑人天生沒有超出愚蠢可笑的東西的情感。”這本是休謨的看法。休謨雖然認為黑人“天生”不如白人,但這位《人性論》的作者卻并不像康德那樣用人性概念來給這種種族主義觀點奠基。康德用他的先驗人性論,而不僅僅是膚色,來區分種族差異和種族等級。他的種族等級論其實不是一個經驗的理論,而是出于他的先驗哲學的先驗人性理論。人性由理性與道德組成,但不是所有人類的人性都得到完善發展,除了白人,其他種族在理性和道德能力上都有欠缺。康德就是根據他的這個人性理論來劃分種族的等級的。種族的差異不是后天的,而是先天的。非白人的種族天生就不如白人,他們的天賦就比白人差。
康德這種赤裸裸的種族主義,白紙黑字都在那里擺著,是任何康德哲學的研究者和愛好者不能不面對的。迄今為止,所有為他的辯護都是說康德的種族主義只是康德哲學的邊緣部分,甚至只是他的個人偏見,完全可以與他整個哲學切割開而不予理會。但也有人說,康德的種族主義的確存在,并且并非與他哲學的核心內容毫無關系。康德的種族等級論本身就是建立在他的目的論理論基礎上的。其實,康德自己就沒有把他的種族思想當作無關緊要的腳注。康德哲學生涯中,研究、講授人類學和自然地理學的時間最長。在寫批判哲學著作之前、其間和之后,他一直研究、發展和教授他稱之為“孿生”科學的人類學和文化地理學。康德是第一個將地理學(與現代通常理解的“地理學”有很大差異)引入哥尼斯堡大學課程中的人。事實上他在一七七二至一七七三年冬季學期開始在哥尼斯堡大學教人類學時,是所有德國大學中第一個教這門課的人。在他漫長的教學生涯中,與種族問題有關的人類學和地理學課程上了七十余次(其中地理學四十九次,人類學二十八次),邏輯學上了五十八次,形而上學四十九次,道德哲學二十八次,理論物理學二十次。從這些統計數據也可以看出,康德并非一時興起才談論種族問題,而是畢生對之有莫大興趣。康德認為地理學與人類學構成了一切知識可能性的條件,是一切別的知識的準備。而性別特征、民族特征、人類特征,都屬于作為一個自由存在者的人本身的道德特征。因此,絕不是像康德的許多辯護者說的那樣,康德種族主義的人類學只是他哲學無關緊要的邊角料,完全可以忽略不計;或者他種族主義的言論只是由于他個人的偏見(也是他那個時代的偏見),絲毫不影響他普遍主義的道德立場。相反,特殊主義的人類學與他普遍主義的倫理學同樣是康德哲學不可忽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現在的問題是:人道主義的康德和種族主義的康德、普遍主義的康德和特殊主義的康德、倫理學的康德和人類學的康德究竟是什么關系?究竟是一個康德,還是有兩個康德?康德自己難道對他思想中普遍主義與特殊主義之間的緊張沒有任何覺察嗎?康德大概會拒絕自己和自己的哲學是任何意義上的特殊主義;相反,他會說,他晚年建立的歷史哲學,已經從根本上證明了普遍主義的必然性。
對于康德來說,歷史是一個目的論的、作為類存在的人類的普遍歷史,而不是某個國家、某個種族或某些民族(人民)特殊的歷史。在《關于一種世界公民觀點的普遍歷史的理念》和《永久和平論》中,康德提出了他自己版本的歷史發展階段理論,他把不同的種族和民族按照其等級秩序,安排在歷史發展的不同水平上。“種族的等級同時也是他們世界歷史的等級。”(Alex Sutter, “Kant und die ‘Wilden’: Zum impliziten Rassismus in der Kantischen Geschichtphilosophie”, Prima Philosophie 2, 1988, S. 248)但這還不等于所有種族都有資格進入世界歷史。嚴格說,康德討論過的地球上的四大種族只有白人才有資格進入世界歷史。康德歷史哲學是一種進步主義的歷史哲學,按照他的“進步原理”,只有具有無限自我完善能力者,才有資格進入歷史,因為歷史本來就是人的這種能力的產物。但只有白人滿足了這個無限完善能力的條件,因為只有白人才是“理性的動物”(animal rationale),而非西方民族與種族只是“能理性的”(animal ratioabile)。同樣是人,只有白人才是人的典型;其他種族從人性上說都是不完全的。康德認為,進步總是始于西方,從那里開始向外延伸(Cf. Robert B. Louden, Kant’s Impure Ethics, New York &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 178)。
另一方面,歷史是一個目的論體系,是“自然的一項以人類中完全的公民聯合為目標的計劃”(康德《關于一種世界公民觀點的普遍歷史的理念》,李秋零譯《康德著作全集》,第8卷)。以此計劃來衡量,只有歐洲人才有真正的歷史,人類歷史只與白色種族有關。(Kant, Gesammelte Schriften. Hrsg. v. d. K?niglich Preuβis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ften, Berlin, 1913, Bd. XV, 879)在近代歐洲國家中出現的共和主義的國家憲政、追求商業繁榮、法治等等,表明歐洲國家的歷史才是“一個合乎規則的進程”,雖然離歷史的終極目標尚遠,但畢竟“打開了一幅令人欣慰的未來遠景,在這幅遠景中,人類被遙遙設想如何最終畢竟攀升到自然置于它里面的一切胚芽都能夠完全得到發展,它的規定性在此塵世得到完全實現的那個狀態”(同上)。西方人的歷史不是西方人特殊的歷史,而是人類的普遍歷史,因為它體現的是人類歷史唯一的方向,因而也是普遍的方向。也就是說,從康德所謂“世界公民觀點”看,經驗上特殊的西方歷史卻應被視為是普遍歷史。這樣一種普遍歷史,從歷史哲學的角度保證了康德普遍主義的倫理學。
要將西方哲學普遍化,除了使用目的論的“世界公民”觀念外,先要將西方種族普遍化,其中關鍵的一步,就是把西方人當作人類的典型(die Menschentyp)。人之為人,在于他的理性能力,在于他能超越感性的直接性(欲望、偏好、激情)、傳統和個人興趣,理性地控制自己的行為和思想。這種基本人性,是康德倫理學或道德普遍主義的基本體現和保證。即使從經驗人類學的角度看,也只有西方白人才具有最為充分的人性(即全幅理性)。普遍歷史的理念作為一個范導性理念,具有將抽象的倫理學普遍主義具體化的任務,而此理念本身則是康德將從古希臘到近代的歐洲文明史絕對化的結果。康德聲稱:“那些旨在運用其理性的自然稟賦,只應當在類中,但不是在個體中完全得到發展。”(同上,第25頁)那么,歐洲歷史的普遍化和絕對化也就反過來證明了歐洲白人的人性乃是人性的典型,或就是普遍人性。在此問題上與在許多其他問題上一樣,西方是普遍、是世界、是人類本身;而非西方民族與種族只能是特殊、是地方、是個體。個體的歷史發展只有以普遍歷史發展模式(historische Entwicklungen überhaupt,亦即西方歷史發展模式)為樣板圖式(vorbildlichen Schema),才有世界歷史的意義。康德普遍主義立場的底氣在于,他于不知不覺中將西方人變成了人類本身。只是在這一點上他并無太多創造性,啟蒙時代的歷史哲學大都如此。也就從那時開始,西方人以人類的代表和立法者自居,既是真理的發布者,又是真理的壟斷者。一個有點殘酷的反諷是,這種僭越與神話的力量,正是建立在被他們排除在世界歷史之外的許多人對此的堅定信仰上。
也有人說,雖然康德的確把非白種人看得低于白種人,但他還是堅持了一個所有人平等的立場。如果只看他的道德哲學三書,似乎是這樣。但康德除了這三部著作之外,畢竟還寫了和說了許多別的話,其中就包括他的“不純粹倫理學”(Impure Ethics),即應用倫理學或經驗倫理學。他的純粹倫理學與他的不純粹倫理學是一體的,而非兩種不同的倫理學,康德自己就說過:“倫理學沒有人類學無法存在。”(Die Moral kann ohne die Anthropologie nicht bestehen.)。我們當然可以只讀道德三書,只根據這些文本來談康德的思想,但那不是完整的康德,也不是真正的康德。必須將康德的純粹倫理學與康德的不純粹倫理學放在一起讀,才能真正理解康德的思想。如果人們有理由追問,海德格爾的納粹思想與他整個哲學的關系,當然也就有同樣的理由追問康德的種族主義與康德整個哲學體系的關系。即使是竭力維護康德的波琳·克萊因蓋爾德(Pauline Kleingeld)最后也不得不說:“即使種族主義不是康德的核心原理,種族主義的偏見也會影響如何用最基本的道德和政治原理來闡述整個理論。”其實,正如盧華萍教授所言,要問的重要問題不是康德哲學的核心部分是否被他種族論或種族主義部分影響,而是我們應該研究是否像《純粹理性批判》這樣的核心著作中發展的概念、原理和方法論會以某種方式補充他的種族論,甚至為它擔保。
遺憾的是,我們對康德的研究流行的方式是割裂他的整個哲學。在對康德道德哲學的研究中,我們恰恰只關注他的純粹倫理學,而對他的不純粹倫理學很少研究,對他的種族主義,更是置若罔聞,或默然置之。在研究康德的美學思想時,也同樣如此,對他在《關于美感和崇高感的考察》中表現出來的赤裸裸的種族主義思想,沒有人在意,仿佛根本就不存在。康德哲學的種族主義問題、歐洲中心論問題,最近幾十年是國際康德研究的熱點問題之一,方興未艾,在中國卻幾乎無人提起。這不是一個可以簡單地用研究興趣來解釋的問題,而是暴露了一個值得我們重視的現象。為什么我們會對這樣敏感的問題無感?為什么我們只愿看康德高大上的那一面,而不愿看他在今天看來是明顯不正確的那些思想,并且那些不正確的東西是一貫的,為數也不少?為什么我們對康德的種族主義視若無睹,諱莫如深?
康德的根本問題,是將西方這種特殊性說成是人類的普遍性,這恰恰也是產生康德哲學的那種西方中心論意識形態與權力關系的基本話語特征,將西方等同于世界,將西方人作為人類的完美代表,以證明一切西方思想、信仰、話語、主張的合理性。葛蘭西曾經對康德偽普遍主義倫理學有過深刻的揭露,他說康德的“前提是一種統一的文化,一種統一的宗教,‘世界的’一致主義”(安東尼奧·葛蘭西《獄中札記》,葆煦譯,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61頁)。這種“統一的文化,統一的宗教,‘世界的’一致主義”,當然不是真正的普遍主義,因為它不是建立在真正的普遍性基礎上的,而是以特殊為普遍,將某種特殊性普遍化后作為普遍真理加以推出。由于抽離了世界真實的多樣性,這種普遍性在現實世界便沒有任何約束力,因為“任何一個個人都根據自己文化的一切特點行動,也就是根據他本界的特殊文化行動,而對他來說,本界就是‘所有的人’,所有同他一樣思考的人”(同上)。而當這種偽普遍的普遍主義要給別人立法時,它的偽普遍主義的本質便昭然若揭了。建立在這種非普遍的普遍主義基礎上的種種主張,無論是政治主張還是道德主張,失敗都是必然的。
指出康德種族主義及其與他整個哲學的關系,不是要對他個人進行道德或政治評判,那在哲學上沒有什么意義,盡管他曾沒有根據地反復詆毀中國人和中國文化,更不是要否定康德對人類哲學的貢獻,而是為了更好、更全面、更深入地理解康德哲學,以及康德哲學與我們的關系。中國人向來要求研究者要知人論世。康德哲學產生于十八世紀的歐洲,工業革命和啟蒙運動、殖民擴張和奴隸貿易,將人類推入由西方主導的近代世界。西方人以政治、經濟霸權的全球擴張和以西方中心論為核心的現代性敘事話語,奠定了他們三百年的支配格局。這種支配格局,有顯性的一面,更有隱性的一面,這隱性的一面,就是在西方的政治經濟霸權日漸衰落的今天,仍然十分強勁的文化霸權。這文化霸權之所以依然強勁有力,是因為它實際上體現了西方近代以來形成的權力關系網。康德哲學一方面是在此權力關系網中產生,另一方面也幫助形成了這個權力關系網。他幫助形成的種族主義意識形態和哲學史觀念,是這個權力關系網的重要一環。這個權力關系網及其外在體現——流行的現代性話語與敘事,不僅形成了西方人的世界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非西方人對世界和對自己的理解與認識。我們對康德的種族主義視若無睹,對自己的傳統哲學評價不高,或者用西方的哲學話語來給它重新包裝,以外語發表為榮,都說明我們還處于產生康德哲學的那種權力關系中。但現在已經是二十一世紀了,不深刻反省這種權力關系對我們的影響,建立自主的知識體系或哲學體系只能是一句空話,我們仍將繼續活在上一世紀。
今天我們紀念康德,固然是承認他對人類哲學的偉大貢獻,同時也要從我們對康德哲學的態度中看到我們自己的思想現狀和地位,以及我們對他的研究的種種不足。只有這樣,紀念康德才有現實的意義。

本文原刊于《書城》2025年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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