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深圳一購房者交首付后遲遲無法簽合同,澎湃介入后開發商承諾退款
近日,深圳的周女士向澎湃公眾互動平臺“服務湃” (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稱,她在深圳市“中糧悅章鳳凰里”樓盤選購了一套商品房,雙方約定合同價為450萬元。但支付定金并簽署認購書后,開發商遲遲無法提供買賣合同,并要求她支付首付后才能保留房源。周女士在支付68萬元首付后仍然無法簽合同,要求退款時又遭到開發商拖延。

周女士支付68萬元首付款后的收據。
對此,“中糧悅章鳳凰里”樓盤的銷售處負責人回應澎湃新聞稱,會和周女士進一步協商。在澎湃新聞介入后,對方在5月1日與周女士簽署了《項目退款申請單》,表示會在6月30日之前退回68萬元。
據周女士介紹,今年年初她打算購買位于深圳市寶安區的“中糧悅章鳳凰里”樓盤的一套商品房,該樓盤由大悅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開發,2024年開盤。
“我們看中的戶型是建筑面積114.21平方米,備案價是556.69元,單價48742.63元/平方米。”周女士稱,3月15日他們和銷售人員協商后,約定房屋總價優惠后為450萬元,并當場支付了5萬元定金,雙方簽署了《深圳市商品房認購書》。
澎湃新聞記者了解到,按照《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之前,應當合理確定銷售價格并報價格監督執法部門備案。如果確需調整銷售價格且調整幅度超出備案價格的15%,應當在調整價格前辦理備案變更?。周女士購買的房子由556.69萬降價為450萬,超過15%,需要向住建部門申請調整備案價后才可出售。
按照認購書上約定的內容,雙方應當在7日內簽訂買賣合同。“但當時認購書上的價格還是556.69萬元,銷售說他們需要去向住建局變更,承諾價格會按照450萬元不變,這個價格也寫在了定金收據上。”周女士說,自己還通過微信和對方再次核實,最終合同價格為450萬元。
周女士告訴澎湃新聞,3月21日,已臨近認購書中約定的簽訂買賣合同的日期(7日),她再次詢問銷售人員是否準備好了改價后的合同,但對方表示合同還沒有修改好備案價,并要求她按照認購書約定首付款先進行支付,否則將無法為她保留選購的房源。
周女士稱,按照對方要求,她在3月24日按照房子總價15%的約定再次支付了63萬元,連同此前的定金5萬元,付齊首付68萬元,“他們說合同還是要等備案價更改后才能簽,讓我再等兩周就可以簽合同。”
由于雙方沒有簽訂合同就支付了首付,周女士回家后越想越覺得不靠譜。次日,周女士提出退款,銷售人員回復稱需要向公司領導協商,然而遲遲沒有下文。周女士多次催促退款,對方均以央企流程復雜為由拖欠,至今一個多月周女士仍未收到退款。
對此,4月25日,澎湃新聞記者致電“中糧悅章鳳凰里”銷售處負責人,對方表示3月15日確實和周女士簽署了購房認定書,但對于后續退款問題,會和周女士進行協商溝通,具體情況不方便透露。
周女士稱,在澎湃新聞介入后,對方當天聯系她,承諾在5月1日前給予明確答復。5月1日,對方要求周女士前往售樓部簽署《項目退款申請單》,表示會在6月30日之前退回68萬元。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