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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稱簽訂調解協議非自愿,法院裁定不予立案
廣東清遠陽山縣的陳某雙反映,他和弟弟非自愿簽訂了墳地糾紛調解協議,不滿賠償了6萬元。警方和法院回復,調解行為不屬于復議范圍,也不屬于行政訴訟立案范圍。
澎湃新聞記者:謝煜楠 編輯:張琳 素材來源:相關人士
責任編輯:周琦
校對: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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