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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創意可能正被白嫖,律師揭秘避坑指南 | 世界知識產權日
4月26日是世界知識產權日,在創新驅動發展的時代浪潮中,知識產權早已成為個人與企業立足市場的核心競爭力。然而,在現實生活中,許多人對知識產權保護仍存在諸多困惑。
今天,北京市信之源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部主任石倩律師通過三個常見問題與真實案例,為您深度剖析知識產權保護的關鍵要點,助您避開“雷區”!
一、新技術保護選擇申請專利還是技術秘密?
某科技公司研發出一款新型電池技術,性能遠超市場同類產品,然而如何保護這份成果,卻讓該項目的負責人犯了難。是申請專利?還是作為技術秘密保護?究竟哪種方式能為新技術提供更堅實的保護,成為擺在面前的棘手難題。
律師解答:
想正確作出判斷,我們首先要清楚專利保護和技術秘密保護各自的特點和利弊。
技術保護的選擇如同一場博弈。例如,可口可樂的獨家秘密配方“可樂糖漿(Coca-Cola Syrup)”直到現在都是保密的,沒有可樂糖漿的話,是做不出可口可樂的。二戰期間德國的可口可樂分公司就因為斷了可樂糖漿的供應而不得不全線停產,最后被迫發明出了芬達。這便是技術秘密的體現,技術秘密憑借其秘密性,成為這類難以被破解技術的“避風港”。但它也存在明顯短板,一旦因保密疏漏被泄露,或被競爭對手通過反向工程破譯,就會瞬間失去價值,且無法再申請專利補救。
專利保護則以公開技術為代價,換取法律賦予的強大排他權。對于更新迭代快、易被反向工程破解的技術,專利能快速確立技術壁壘,防止他人模仿。
目前,大多數技術更適合通過專利保護,例如智能手機的芯片技術、5G 通信技術等,都在專利的庇護下不斷迭代升級。

律師建議:企業或個人在抉擇時,需綜合評估技術特性、行業競爭態勢與保密能力。若技術難以復制,可優先考慮技術秘密;若想快速搶占市場高地,專利申請則是更優解。同時,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可以咨詢專業的知識產權律師,量身定制保護方案。
二、網絡小說被侵權作者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網絡作家王女士的小說爆火后,小李未經授權,私自印刷成冊并在電商平臺大量售賣。王女士要求其停止侵權,小李卻以“未獲利”“不算侵權”為由拒絕。王女士該如何正確維權?
律師解答: -小李的行為已觸犯《著作權法》。根據法律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作品,即構成侵權 。他不僅要立即停止售賣侵權書籍,還需通過公開道歉等方式消除影響,并按照王女士的實際損失(如因侵權導致的銷量減少、版稅損失)或小李的違法所得進行賠償。

若小李侵權情節嚴重,非法經營數額較大或違法所得數額巨大,還將面臨刑事處罰,最高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師建議:遭遇侵權時,權利人應第一時間收集證據,如侵權作品銷售記錄、交易截圖、聊天記錄等。可先嘗試與侵權方協商,協商不成可尋求行業協會調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專業律師的介入,能幫助權利人高效梳理證據鏈,提高勝訴幾率。
三、專利授權后真能“高枕無憂”了嗎?
某企業的實用新型專利成功授權后,卻遭到競爭對手提起無效宣告請求。對方指出該專利技術在申請日前已被公開使用,不符合專利授權條件。
律師解讀:專利無效宣告程序,是知識產權領域的“糾錯機制”。即使專利已授權,若存在不符合新穎性、創造性等授權條件的情況,任何人都可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例如,若一項專利技術在申請前已通過論文、展會等形式公開,就會因喪失新穎性被無效。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理由和證據不能重復挑戰已審結的專利,且無效宣告請求客體涵蓋已授權、終止、部分無效等多種狀態的專利。

律師建議:企業獲得專利授權后,應定期開展專利穩定性評估,主動排查潛在風險。面對無效宣告請求,需積極應訴,聯合專業律師與技術專家,從證據鏈、法律適用等多維度進行抗辯,守護專利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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