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對排出黑煙車輛出具合格報告,廣州南沙一檢測公司被罰十萬元
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字號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南沙分局4月24日公布4月行政處罰情況。其中,廣州南沙廣進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80元,并處罰款10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4年12月16日、12月20日和2025年1月14日、3月10日,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南沙分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調查發現,其存在以下事實情形:
2024年8月19日,當事人對車輛粵AFH655進行檢測時,該車輛在檢驗過程中有排出目視可見黑煙,但當事人出具了檢驗合格的檢測報告;
2024年11月15日,當事人對車輛粵AHB161進行檢測時,該車輛在檢驗過程中有排出目視可見黑煙,但當事人出具了檢驗合格的檢測報告。
上述行為違反了《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GB 3847-2018)第8.2.2“如果車輛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或煙度值超過林格曼1級,則判定排放檢驗不合格。”,當事人存在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違法行為。
另查明,上述檢測報告收取的檢測費用為180元。
鑒于當事人已完成整改,并已按照要求作出公開道歉、承諾守法。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南沙分局決定在告知書擬罰款金額的基礎上降低30%的罰款數額,降低后的罰款額低于法定最低罰款額,按法定最低罰款額處罰。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南沙分局對廣州南沙廣進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作出決定:1、責令改正違法行為;2、沒收違法所得180元,并處罰款10萬元。
責任編輯:崔烜
圖片編輯:李晶昀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